治好副厅长肺炎的李跃华因无证被查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罗竖一
中国著名评论家
独立学者
资深媒体人
案件背景:
湖北省司法厅退休副厅长、巡视员陈北洋的一封《致歉信》令开私人诊所的李跃华广受关注。《致歉信》中提到,他们一家因找不到床位,经同事介绍,最终请到李跃华上门治疗,“从治疗的效果来看比较可观”,陈北洋夫妇在治疗后3到4天体温恢复正常,他的儿子在7天后恢复正常。
但李跃华却因这封《致歉信》进入大众视线。之后,他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他就是治愈陈北洋一家三口的那个人。就此,李跃华宣称由自己发明的、已治愈数名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方法为更多人所知。他认为,用微量苯酚注射液可治疗和预防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多种疾病。
但3月1日,李跃华被查的消息传出。《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李跃华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医师执业证书)和虚假宣传等原因,被湖北省卫健委调查。
3月2日,李跃华本人承认,医师执业证书系伪造,“为了进入小区,只有拿假证才能通行”。李跃华认为,自己就算办了西医或中医医师证,穴位注射疗法也仍然不在规定范围,还是属于违规经营。他告诉红星新闻,因曾接触过新冠肺炎患者,他正在一家酒店隔离。
李跃华曾告诉红星新闻,他治疗陈北洋一家的方法,是他在2004年就发明的一种用微量苯酚(万分之五到十)做穴位注射剂,在相应穴位进行注射的方法,并称他已于2011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13年时,在《求医问药》杂志上曾发表医学论文。
李跃华告诉红星新闻,他所开的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部有4到8名工作人员,春节放假,部分员工回家,但是门诊的看感冒发烧的人越来越多,他用穴位注射剂治疗后病人两三天就好了。1月22号,他给一家三口均患新冠肺炎的家庭上门治疗,经过他的治疗,一家三口都很快退烧。自此,他共治愈了包括10名核酸检测为阳性的多名患者。
李跃华自称,他和另外2名诊所的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多次上门为患者看病,但都没有被感染。他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提前为自己注射穴位注射剂,起到了预防作用。
3月2日,李跃华告诉红星新闻,因曾接触新冠肺炎患者,他正在一家酒店隔离。
李跃华承认自己配制的注射材料未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李跃华称,他1987年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军医系,曾当过军医。他以前主要在民营医药企业和民营医院任职和行医,错过了办证的机会。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提供的李跃华的毕业证书显示,李跃华1982年进入第三军医大学军医系军医专业学习,5年后,取得医学学士学位。
来源:红星新闻
采访对话:
方弘:湖北省卫健委调查初步结论为,李跃华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李跃华本人也承认医师执业证书系伪造。关于办假证的原因,他称:“当时在民营医院做临床工作时,是院方说为我办一个西医的医师证,我提供资料办了这张资格证,后来知道这是假证,我就没用了。”拿到合法的医师执业证书,对于民间中医来说很难吗?
罗竖一:据我了解,民间中医要拿到医师执业证,一般来讲还是比较难的。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考试的内容有很多我们民间中医可能不怎么了解,甚至不感兴趣。
严格来讲,不管是医师执业证考试的内容或者中医药大学的教材跟我们传统中医或者古中医还是有不小的区别的。因为,这些考试内容和教材西化的色彩还是比较浓的或者说是西医化的特色比较浓。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否定考试内容和教材一无是处。
我们一些民间中医有很多是师承或者家传的,他们的疗效在某一些方面是很不错的。但是,如果让他们讲出一个子丑寅卯,他们未必能讲得很清楚,但是它确实有效果。
而这种民间中医有不少。他们的基础理论知识比较欠缺,特别是西医的知识比较欠缺。而我们考试的内容恰恰是他们所欠缺的。如果让他们去补,说实话,这不容易,特别是对一些年龄比较偏大的中医,这几乎是没有可能性。而李跃华属不属于这种情况?不得而知。
我们社会有一种现象,很多中医药大学的老师、教授讲起理论头头是道。但是,他们不会开药方,不会针灸,不会治病。而治病主要看的是疗效。治好病不在于讲得怎么样(尽管这种理论也很重要),但理论和实践要统一起来。你不管说得再天花乱坠,如果没有疗效,对于患者来讲没用,没有现实意义!
大家要的是解决问题,要的是把新冠肺炎治愈了,怎么避免不受这种病毒的感染。关键在疗效,包括预防的实效。这个医师执业证对于很多民间中医来讲,要获得它,真的是很不容易的,非常不容易。
因为职业关系,我接触了很多这种民间中医,有一些民间中医确实水平很不错,治病效果很好,但就是没法去考试,考不了试。因为,有很多东西,他们确实不知道,这实话实说。我们中医药大学的即所谓科班出身的学生学完以后,其实大部分也不会治病,甚至包括一些中医药大学科班出身的校长,院长也不会治病。这种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
方弘: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你没有医师职业证书,即便你救治了再多的人,这也算是非法行医,而且严重的是非法行医罪。之前,也有一名民间中医治好了一些癌症患者,甚至是晚期癌症患者。虽然患者治好了,但是他没有医师执业证书,最后就被定罪,而且一判就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
事实上,非法行医罪的立法本意是要保护咱们人民群众命健康,也是为了避免一些无良之人会利用一些所谓的祖传秘方去赚黑心钱。但是,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罪名,对于一些民间能治好病的中医来又很难考取医师执业证书的民间中医来说,它又是悬在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罗竖一:立法的本意肯定是善意的。但是在执行层面可能又出问题了。是否深层次的一些层面也在起作用?比如一些利益集团,这个字眼比较敏感,但是一个很客观的存在。因为,中医执业证的整个考试就是西医和中医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中医和西医确确实实都是医学。但是,这两种医学理论基础是不同的、诊断的手法是不一样的、治疗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中医其实是一个全科的医学。但是,如果我们按照西医的模式和理论体系来对待管理中医,就会把中医搞得支离破碎,即搞针灸的可能不能开药方子,开药方的的,可能不能搞针灸,也要把中医分成儿科,内科的分类。
总之一句话,现行的一些法律规定规则是违背了中医理论的,不符合中医思维的。
非法行医罪,应当不应当有?我认为这个罪很糟糕,最好不要。
方弘:如果是没有这个罪名,可能还会发生另外一种情况,造成有一些治不好病的,利用法律的漏洞来骗钱,怎么办?
罗竖一:您讲的挺好。目前,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是我们每年走进西医院的有数不清的人。但是,躺着离开西医院的人也很多。请问,我们是否也要去追究医护人员的责任?
方弘:他们是有相关的职业证书的。
罗竖一:因为有证书就可以免责吗?
方弘:他们也是有一套规范的治疗流程。
罗竖一:患者要的是效果,能不能治病,能不能活命,而不是贴标签。因为有证,把人没治好或者治死了,就没问题?而因为没有这个证,没治好病,就追究我的责任,这是不是一种更大的不公平?
方弘:对于我们普通患者来说,我们其实并不是很在乎对方到底是个什么身份,而每一位患者最在意的就是你能不能治好我的病,你能把我的病治好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罗竖一:对。患者要的是疗效,不是有证就能确保一定治好我的病。而非法行医罪的罪名其实就是一个枷锁,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医发展非常缓慢,甚至于有时候奄奄一息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认为不管是中医、西医,真正的一个医者就是要治病救人。
方弘:对我们很多患者来说,一名医生到底能不能治好病,是没有办法判断的。大家就只能通过有没有执业证的标准来判断到底正不正规。毕竟,一些小诊所也会经常过医疗事故。
罗竖一:医生职业也应当有证,我觉得应当用疗效来说话,而且只有一个依据就是疗效。
方弘:一位医生到底治了多少人,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我们患者怎么了解?
罗竖一: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我们探讨过这个问题,现在中医整个教材其实都存在很大的问题。我们大家看到一种社会现象,很多人大学毕业以后,不会看病,不会开药方子,甚至校长不会看病。我们培养出了很多不会看病的、高学历的中医者,这是很悲哀的。
中医理论可以做为一种考核。而考试就应该用实战来考。例如,国家认可的两个主任医师在在场,10个参加考试的人要告诉医师有什么办法可以治某病,由专家学者先做一个初步的判断,由专业医师做出认定,而且这些专业医师必须要有大量临床经验,不是学院派的。
用三天时间组织考试,考生无论用汤药还是针灸等方法,三天之内,看这个病好没好。好了,你可以治病救人,颁发医师执业证。这远比现在这种考试要有价值和意义。
方弘:谁来当考试对象?哪个病人愿意把自己当实验品来拿给医生做实验?
罗竖一:在本次疫情中,有一款洋药很出名,瑞德西韦要在中国招761个患者,这761个人是不是小白鼠?
方弘:当然算是。
罗竖一:美国人说瑞德西韦的有效性、安全性没有大数据支持。换句话讲,这个药安全不安全,有没有效果?不知道。但是,这个实验仍然在中国展开了。一样的道理,为什么不能给中医开这么一个绿色通道?不能让中医有这么一点点小小的特权?
严格来讲,李跃华可能还不算是个中医而是中西医结合。因为,他用的是穴位疗法、穴位属于中医。但是,他用药其实是西医的,他应该是一个中西医结合的代表符号。
方弘:他现在的遭遇也代表着很多民间中医,尤其是没有执业证的民间中医的一种处境。在整个疫情防治过程当中,无论是湖北武汉还是湖北以外的其他省市,很多民间中医都是在默默治病,而且治好新冠肺炎的也大有人在。但是,他们当中其实也是存在着没有执业证的情况,自然也就面临着非法行医罪的风险。他们也是可敬的。他们明知道自己的法律风险,但是在治病救人和冒法律风险的情况下,他们果断选择了治病救人。
罗竖一:李跃华到底治好了多少人,我持相当谨慎的态度。如果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追责没问题。但是,我觉得可以缓一步。
如果我们要去较真的话,值得我们反思的东西太多。这次疫情,国家派到武汉的湖北的有几万人,《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而目前,被派到湖北的医师,比如北京的医师注册的执业地点肯定是在北京,可是他现在跑到武汉湖北了。显然是有问题的。
《执业医师法》第17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而我们从相关新闻报道来看,恐怕没有这种变更。如果没有做这种变更,是不是意味着这也是一种非法行为?
方舱医院、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法定的手续都有吗?通过环评、消防了吗?在那么短时间内,如果要办全这些手续,恐怕有一定难度。
《执业医师法》第28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这条立法的本意不是说可以不办相关的法律手续,更多的应当是必须服从。
有一些东西不要太较真,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方弘:陈北洋一家三口都感染了心冠肺炎,到处寻医都找不到一张床位的情况下,找到了李跃华。在那个当时,李跃华如果因为没有医师资格证拒绝了他们一家,我们大家可能就要从道德的角度谴责他见死不救了。这其实就是一个价值观的取舍。
罗竖一:和这位副厅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常凯导演。常凯导演一家找多家医院托关系,走后门,找了很多人,结果都没住进医院。而他姐姐还是一名医护人员。就连他们家都找不到床位,住不进医院。最终,一家四口人都去世了。
如果我们面前有两个人,一个人说我有证,但是我不会看病。一个人说我没证,但我能救你。我相信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都会求没证的人来救她,而不会求有证的来救自己。而我相信,此时此刻任何一位真正的医者,哪怕冒着什么非法行医罪的风险,也会去救人。
方弘:另外,李跃华承认自己配制的注射材料未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其实,我知道很多能治病救人民间中医的祖传秘方都无法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为什么?
罗竖一:我相信相关规定的初衷也是好的。它是为了确保安全,但这种确保安全思维下其实也有很多弊端。符合这个标准的,就可以用。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就不能用。其实,国家层面也老早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这几年的改革就有所调整。
比如,某一款药没有批号,但是这个药确实很有效果,就可以把它作为院内制剂。
即在诊所、医院内部可以使用,但不能在院外到市场上流通。这也可以理解成是给中医的良性发展打开了一个绿色通道。
但是,如果这类药要取得药品监管部门的许可,现实环境下基本上是不可能了。因为,这个药字号审批的程序非常繁琐,其实是西药的一套程序,有很多是过不了关的。
网上有个段子是中医跟西医对话:
西医说:“你这个不科学,我还没研究清楚,我不清楚这个病咋回事,你等着我要研究透。
中医说:“行,你好好去研究,我先去治病。
中医已经把病治好了。西医说:“你这不科学。”
尽管中医把病治好了,但是从法律程序上来讲,中医可能是非法的。
千万不要把科学跟正确、跟真理完全等同起来。现行的一些法条已经影响了中医学的发展,特别是中医药的良性发展。
方弘:也因为这样一套药品管理制度,挡住了很多民间的一些祖传秘方,还有一些绝活。一些中医研究人员也是痛心疾首。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加快修改,因为这涉及到的是治病救人或者说涉及到中华民族的中医药文化能不能够传承下去。
最后,引用人民日报的评论,“古代民间中医十分发达,哪里还要什么执照、学历?立足生存之本之道,靠的就是疗效和口碑。不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疫情期间,情势火急,患者暴增,而医院床位不足,在此之际救人于危殆,实乃最大的义举!表扬还来不及呢!怎么就成了罪过了?
人民日报的这篇《给民间中医留一条生路》文章也呼吁,非法行医的法规应该废除。
罗竖一:这其实也是很多中医药人共同的心声。而且,多年前,吕炳奎老先生就曾经给高层写过一封信,希望我们在机构改革的时候,把中医药的管理部门独立出来,当时叫卫生部,就是现在的国家卫健委。两个部门并列,卫生部管西医。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行政级提起来,也变成正部级。因为,现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国家卫健委的一个下属机构。
我们也可喜的看到,河南南阳已经把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健委并列了,并列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西医的机构管西医的,中医的机构管中医的。因为只有这样,中医的思维和理论,才能更好的体现,尤其体现在治病救人方面。因为,现行的几乎所有的跟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西医思维在统领。这其实是不利于中医复兴的,也不利于中国梦的实现的,不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
结语: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是一句口号,这意味着国家领导层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瑰宝的中国传统中医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的空前重视。再具体点,它意味着对每位能治病救人的中医者的保护和支持,更意味着对我们每个人尤其是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的福音。换句话说,发扬中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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