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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顶替上学的农家女依法应就读大学 责任方应追刑责!

李文谦 方弘 个案说法 2020-09-03


     

     

          李文谦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娜娜的代理律师

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事件

案情




今年36岁,来自山东冠县的陈春秀,2004年高中毕业之后就没再上学。干过流水线工人、餐厅服务员的她,因为学历不高尝尽了体力劳动的辛酸。结婚后,她一边做幼儿教师,一边自学成人高考准备重拾大学梦。

 

而今年5月,当她和丈夫在学信网上查询学籍信息时,竟意外地发现,自己已经上过大学。

 

学籍信息上显示的照片是陈春秀从未见过的一个女孩。当年,陈春秀的高考分数是546分,比山东省理科本科分数线低了3分,但高出大专分数线27分。她在志愿中填写了离老家山东聊城不远的山东理工大学,因为家里穷没电话,邮寄地址就写了邻居家,但邻居家始终没收到她的录取通知书。

 

在网络还不发达的2004年,家境贫困、性格也软弱的陈春秀,也没再追问自己的录取情况,而在16年后,她却发现自己的学籍上是另外一个女孩。在向山东理工大学询问后,招生办老师经过家访,告知了一个令她无法接受的消息,当年她其实被学校的专科录取了,通知书也寄出了,而她之所以没收到,是因为被另一个女孩冒名顶替了。

 

16年里,陈春秀一直为高考落榜而深深自责。她出身农村家庭,父母靠种地为生,直到去年才实现脱贫,但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父母没有重男轻女,一直支持她的学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的她,曾是全家人的希望,而16年后,她才知道,她和整个家庭的大学梦,不是没有实现,而是被人窃取了。

 

陈春秀不明白,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这些重要的证件她都妥当保管,从未丢失,她究竟是怎么被冒名顶替的呢?她和丈夫在派出所、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奔走,不仅一无所获,还被教育局要求首先得证明“自己就是陈春秀”。

 

陈春秀从曾经的高中武训高中得知,自己的档案在2004年被人调走,但除此之外,她没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就在这时,自称是顶替者的亲戚的中间人找上门来,希望私了。

 

随着媒体的介入,顶替者的形象也清晰起来。这个女孩也姓陈,和她同年高考,却是个文科生,当年只考了303分,比大专分数线差了243分。她父亲曾是公务员,舅舅曾是县审计局的领导,她毕业后去了烟庄街道审计部门工作,还一直用着陈春秀的身份。她在本周手写了一份承认自己冒名顶替的材料,称相关入学材料由已经去世的舅妈找中介代办。

 

在调查中,山东理工大学承认,在入学资格审查上存在漏洞,陈春秀当年的“考生电子档案”未被篡改,上面还有她本人的照片,假如学校在入学时仔细对比,本应该揪出顶替者。然而,全部真相还远未揭开,户籍、档案、通知书,这些篡改或冒领涉及哪些部门和人员,冠县相关部门仍未给出调查结论。而顶替者也没跟陈春秀取得联系,甚至一个道歉都没有。

 

如今,顶替者陈某某已被停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注销。这让陈春秀很不解,这属于自己的学籍,为何轻易注销,尽管已经通过了曲阜师范大学的成人高考,她还是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了重新入学的请求,但对方以“无此先例”拒绝。

 

现在,校方表示愿意积极协调,努力帮助陈春秀实现愿望。

 

来源:北京晚报公众号综合@山东理工大学、央视新闻




采访对话




方弘:一个农村家庭尤其是山东这样的学生竞争力如此激烈的省份,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之前还有您代理过的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案件。我们很关心一个问题想冒名顶替上大学是不是很容易实现?具体需要疏通哪些关系,走哪些程序才能冒名顶替成功?

 

李文谦律师:想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事是并不容易实现的。在过去的年代,由于互联网不是很发达,很多信息包括学生的档案信息、高考信息全国没有实行联网,而且许多家庭也没有安装电话,相当一部分考生并不能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信息,这就给一些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暗箱操作的机会。

 

因此,在过去的年代,如果被顶替者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没有主动询问当地招办或高校,很可能会被冒名顶替。但录取者如果及时询问当地招办和高校,被顶替的几率还是比较低的。

 

现在,因为高考信息、考生信息、档案信息已经全部上传到网络,高考信息相对比较公开,考生查询自己录取信息的渠道也很多。因此,冒名顶替的几率要比过去低很多。我们可以发现,被冒名顶替的这群人,大部分都是80年代中期出生的,1984年、1985年的,可见那个时候整个监管是比较宽松的,所以给了这些顶替者很多这样的机会。

 

如果要冒名顶替的话,需要疏通哪些关系,走哪些程序才能冒名顶替成功?我认为应该有这么三步:

 

第一步是疏通关系,就是考生所在的高中学校。学生最原始的基本信息,都是停留在中学的档案管理室。无论学生将来考哪个学校,这些信息都是要从高中学校转到高校,比如学生档案、学籍关系、团关系等,如果没有档案的话,是无法成功顶替上大学的,这是一个前提条件。

 

而且在过去的年代,考生往往要等待大学将录取通知书寄到高中学校,再由学校转告自己。因此,一旦录取通知书被他人截留,被顶替者又没有询问当地招生办和所报考的学校或者是班主任,被顶替者基本上就丧失去大学读书的机会了。因此,如果没有高中学校的配合,顶替者是无法截留考生录取通知书的。

 

第二个需要疏通的关系是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冒名顶替者如果要进入大学就读,还需要有和真实考生身份完全一致的身份证信息和一套完整的户籍档案,这些也是一般人做不到的,需要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配合。

 

第三个需要疏通的关系是大学负责入学资格审查的部门。当然,这一块可能作用没那么明显。但是,在很多案件当中也确实是由于录取院校审核不严,导致了这种漏洞。许多高校有着严格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中学档案、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都是高校负责审查的人员需要审查的。如果不能疏通高校入学资格审查部门的相关人员,顶替者也是很难完成顶替的。当然也不排除顶替者并没有去高校疏通关系,只是因为高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的工作有严重的失误导致。

 

方弘:也就是说相关的责任方就有可能是陈春秀所在的中学,还有户籍管理部门,通常可能是派出所,另外大学当中负责审查学生入学资格的部门,出现这个问题以后怎么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因为时间比较长,很多人可能已经退休了,相关的责任怎样来划分?

 

李文谦律师:第一点,相关的责任方除了冒名顶替者以及策划者之外,还包括当地高中学校,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大学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部门,以及其他参加冒名顶替事件,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冒名顶替事件发生的相关部门。

 

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精神损害损失。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误以为落榜而复读的支出费用,为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缴纳的城市增容费,为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者以被顶替者的考生名义,多年来领取的工资总额减去冒名顶替者必要的生活费用。根据各方在冒名顶替事件中的过错,来界定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同时,为保障被顶替考生能够得到充分的救济,各责任方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这主要是民事的责任。

 

还有刑事责任,包括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在内的各责任方人员,因存在行贿受贿,伪造变造证件罪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所以,各方的责任实际上法律已经有所界定,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各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各主管部门也应当追究这些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方弘:但是,目前还没有看到相关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的报道,民事方面的责任需要陈春秀本人去起诉。但是刑事方面的责任是需要公安机关主动去进行立案侦查的。另外,您还提到了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进行调查,这个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呢?

 

李文谦律师:刑事责任领域主要是涉及职务犯罪,这一块应当由监察委相关的部门去追究责任。

 

方弘:陈春秀希望圆自己大学梦,重新回山东理工大学读书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李文谦律师:在法律方面应当有获取支持的依据。因为,考生入大学就读,本质上应当是考生与高校的一个合同,参加高考后填报志愿属于要约,高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属于承诺,这应当是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相关要件。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陈春秀并没有入大学就读,陈春秀和山东理工大学均没有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此,这就不涉及要求大学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这个合同应当是持续有效的。

 

现在山东理工大学理应给陈春秀办理相应的入学手续,履行其合同义务。据山东理工大学最新的答复,正在积极协调,帮助陈春秀入学,进展还是比较可喜的。相对于王娜娜当年事情的解决方式,我们认为还是有进步的。

 

方弘:因为您代理了王娜娜所有的起诉,最后王娜娜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

 

李文谦律师:王娜娜当年想继续就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的时候,应该是被拒绝的。以王娜娜为了实现自己的大学梦,在当年没有继续进行相关法律程序,而直接选择了高考复读。现在她已经大学毕业了,前段时间也看到,她已经对当年的顶替者张莹莹提起了相应的民事诉讼,要求索赔13元,也就是每一年算一元,该案件已经进入了审理阶段,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结果。

 

方弘:还好她通过复读圆了大学梦,尽管过程确实有一些曲折。现在这种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是不是这样的情况基本上不可能发生了?

 

李文谦律师:目前因为高考信息、报考信息已经在网络上有了电子档案,冒名顶替者直接做手脚的可能性很小了。依然不排除有关负责人或者整个高考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情况下,要求单位的相应技术人员对高考数据进行篡改,被顶替的事件,应该还是有可能发生的。难度很大,几率应该很小了。

方弘:如何避免类似案件发生?

 

李文谦律师:有两点建议,一方面是从官方的渠道来说,要加强高考信息监管,避免篡改网络数据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也要严格落实责任,一旦出现相应的违法事件,使冒名顶替者再次发生,要直接追究相关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的领导责任。

 

在考生方面,为了避免被冒名顶替,如果发生高考成绩和预估相差较大,一定要及时申请查阅试卷,看自己的成绩是否被改动,以及自己报考信息是否被改动,以免发生冒名顶替。



结语




十六年之后,陈春秀本人才发现自己当年被人冒名顶替了,这十六年的时间是谁也无法帮她弥补的,她已经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可以想象在农村,整个大家庭就是靠着一个孩子出人头地,读书以后找到比较稳定体面的工作,然后改变整个家庭,甚至是整个家族的命运。

 

所以,无论如何追究责任都弥补不了她所受到的损失,但是责任是必须要追究的。谁来启动相关的立案,刑事追责包括行政方面的问责,这也是接下来大家应该关注的问题,而不能因为陈春秀假设她圆了大学梦,这个事就了结了,远远不止于此,使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还陈春秀一个公道,才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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