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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女子要嫁靳东 发现被骗后维权艰难?!
冯濂律师
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案情
网易娱乐10月13日报道 近日,有一位61岁的阿姨黄月(化名)说,大明星靳东向她表白了,她要嫁给靳东。而自从年初疫情期间,黄月把老年机换成智能手机后,开始沉迷抖音,并声称要嫁给演员靳东,原因是“靳东”已在全网向她告白。黄月称没有真正享受过爱情,如今她要勇敢追爱。这位阿姨从早到晚都在看靳东的视频,甚至茶不思饭不想,人也瘦了10斤,并开始和丈夫分床睡。 之后,黄月突然离家出走,前往吉林省长春市,说自己已经和“靳东”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多时,要谈婚论嫁,对方还要给自己买房子。在家人都劝说这是一个骗局时,她依然坚持不改,甚至和儿子丈夫闹翻,家人一提起这件事她就发火并动手打人。 据了解,女子所说的演员“靳东”,实际上是假的,所谓“甜言蜜语”则是用声音模拟器做出的语音,而靳东本人并未有官方认证账号。 10月13日,靳东工作室针对有网络用户在短视频平台假冒靳东的名义、利用靳东的形象与粉丝互动,以达到销售产品以及其他利己之目的一事发布声明,表示“靳东”系列账号均非本人,严厉谴责并警告这种行为,称目前已取证完毕,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采访对话
方弘:目前靳东工作室已经表明有网络用户短视频平台假冒靳东的名义进行产品销售,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他们所称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具体会是指什么呢? 冯濂律师:对于靳东而言,该账号侵害了靳东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乃至名誉权。靳东可依据法律要求该账号主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对于大妈而言,如果因受骗而受到财产损失,达到一定金额的,则账号主体可能会因涉嫌诈骗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方弘:诈骗罪具体达到多少金额才能构成立案的标准? 冯濂律师: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江沪地区的话大概是5000元。其实,本案当中大妈没有直接把钱款打给所谓的靳东,而是通过网上的一些“靳东”带货或者其他销售产品的方式购买了产品,而且损失了相应的钱财。在这种情况下,从民事上来说,它是一个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以诈骗罪来追责的话会比较困难。 方弘:但是,对于大妈来说,她确实投入了全部的情感,购买这些东西也完全是冲着靳东去的,如果她知道不是靳东的话,也不会花钱去买那些东西,而且有可能很多产品是大妈买了以后根本用不上的,像这种情况,作为大妈来说,该怎么维权呢? 冯濂律师:这个大妈可以说是投入了全部的感情,还有金钱,甚至都影响到了她的正常生活。我认为对于大妈来说,首先感情这个方面不是法律可以干预的范围,如果大妈认为有必要,建议大妈可以寻求一些心理方面的疏导以及帮助。 关于金钱方面的损失,因为账号主体不是直接骗取大妈钱财,从刑法上追究账号主体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可能会比较难。但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大妈和账号之间所谓的买卖合同的关系是否建立在欺骗、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基础上,从而去撤销买卖合同?大妈可以试着以此为依据看是否能够追回一些钱财。 方弘:如果大妈撤销合同的话,这些钱就可以要得回来,产品就可以退回去,但是也仅限于这方面的维权。 冯濂律师:是的,严格从法律意义上看,大妈从这个角度来维权,也是比较困难的。 方弘:我们会觉得大妈被欺骗了,但是最后维权起来却遭遇重重障碍,为什么? 冯濂律师:我觉得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比较多样的,首先针对大妈而言,这个账号主体可能只能骗到一定类型的人群,比如像大妈这样平时生活相对比较简单或者空虚的一类人。但是如果换成别的人群的话,不一定这么容易相信这些网上所谓的账号。因此,人和人本身就存在主观上的差异,可能也不一定完全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 方弘:大妈61岁了,而且她也才开始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社交。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包括我父母在内,他们是没有办法去分辨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信息是真是假,包括对方的身份主体到底是本人还是其他什么情况,让他们去进行甄别,我觉得可能过于苛刻了。目前,除了抖音号以外,还有微信号等等这样的主体,一些人会使用名人的头像,并且配上名人的名字,比如说范冰冰等等,很多人有的时候可能搞不清楚,还以为真的就是本人了,对于这样的行为是不是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呢? 冯濂律师: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使用名人姓名及头像的目的来区分。如果使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或者其他不法目的,并且也达到相应的违法目的,那无疑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如果使用的目的仅仅是个人喜欢或分享,那正常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也需要注意,在使用时不能故意丑化、侮辱、诽谤或者给该名人造成其他不良的社会影响。否则,也会涉及侵犯该名人的肖像权或姓名权。 方弘:实际生活当中我们也经常接受这样的咨询,就是很多网友被骗了,但是被骗以后非常茫然,因为其是在网上被骗的,连对方到底是谁,人在哪儿或者公司在哪儿都不知道,甚至有些时候被骗的数额又很少,可能就是几百块钱,对于这样的情况,咱们受害者有一个比较有效的维权途径吗? 冯濂律师:确实,现在网络非常发达,各种类型的APP也是层出不穷,所以对应的网络被骗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首先,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 第二,如果有人想要个人的信息或者钱款,大家就要多多跟身边的人征求意见或者帮助,不要轻信网络上这些所谓的明星或者任何的主体,不要自己一意孤行。 最后,如果发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了,首先毫无疑问的肯定是要及时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同时,大家也要有意识去固定相应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以及身份信息。 同时,因为现在的网络诈骗一般需要依托相应的平台。对于平台而言,从法律上来说,这些平台对相应的用户或者账号主体也负有监督或者监管的义务。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也可以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说配合调查或者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平台确实没有尽到相应义务的话,甚至也可以要求平台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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