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后的劳动用工问题如何处理?请看无锡人社局最新规定
无锡人社局《关于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若干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解读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省市政府部门先后发文通知企业延长春节假期、延迟企业复工时间等一系列通知文件,对于2月10日前劳动用工相关问题,此前出台的相关通知文件中已予明确,但对于2月10日延迟复工期满后,劳动者医学观察期间、居家隔离期间、因疫情导致员工不能及时返岗上班等相关情形,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工资如何发放,是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急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0年2月6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若干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就2月10日延迟复工期满后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可以实施灵活用工政策。
通知表示,企业在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与工会或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企业停产停业、减产等产生一系列影响,也给许多企业造成生产经营的困境,企业已承担了很重的社会责任,在此情况下,应允许企业通过民主协商、企业用工自主权等多种方式采取灵活用工政策。人社局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企业除了可与职工个别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外,如企业建立工会的,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企业工会协商采取上述灵活用工政策,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二、放宽年度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许可条件。
对于全市各类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我们建议,充分运用政策空间,积极对相关岗位申报综合工时工作制,特别是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阶段性加班比较多等情况的企业来说,在加班费核算方面综合计算工时制将会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
重要的事说三遍:赶快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赶快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赶快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关于如何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请参见《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流程、清单、申请书、方案及其他》。)
三、经协商可灵活确定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对于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特殊时期特殊政策,通知倡导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在疫情防控特殊阶段,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灵活确定工资的支付周期和日期。对于企业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与工会或职工进行协商来确定特殊阶段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相信工会、员工会给予理解和支持,以共度难关。
特别说明:除了职工本人外,企业协商的对象也可以是工会,根据《工会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工资支付相关事宜。
四、允许企业统筹在年度内安排休息休假。
对于2月10日之前延期复工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人社局之前的文件中已予明确,但对于2月10日之后该如何处理,是企业面临的急迫问题。本通知明确,对于:1.因疫情防控不具备复工复业等条件的企业;2.外地返锡居家隔离期间的职工;3.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职工;4.其他有正当理由因疫情原因未及时返锡复工的职工;5.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适用情形等5种情形,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年休假和休息日。
此前,很多企业担心受疫情影响,部分外地员工短期内不能返岗上班,对于该期间企业应如何应对?对企业来说员工非因病等法定原因未到岗上班,企业却要承担工资、社保等保障,是负担严重也有失公平,该项政策有效解决了企业的担心和顾虑。
可能有企业老板或者HR提出疑问,既然通知第二条已经规定“放宽年度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许可条件”,为何还在第四条规定允许企业“调剂使用年度内的年休假和休息日”呢?且容我细细道来:(1)即使无锡人社局适当放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许可条件,但毕竟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都有相应文件规定,并非所有企业所有岗位都可以申报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即使企业经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也只能在审批后实行,而在人社部门审批之前,企业仍应按照标准工时制向职工计算支付工资报酬。(3)尽管在2月10日以后,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上班的职工,企业可以安排年休假,也可以进行调休;但是,有员工有年休假,但也有员工并无年休假或者年休假不足而无法安排年休假;而休息日加班调休,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是先有休息日加班然后在6个月内进行调休,而不能先调休后加班。(4)而无锡人社局此次通知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年休假和休息日”,意味着即使企业未依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无年休假或无休息日加班调休,企业均可以在2020年度综合调剂使用年休假和休息日。简单说,对于因为疫情原因无法正常上班在家休息的职工,企业此后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加班可以与疫情防控期间的休息日相冲抵,而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因此,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可称得上最“硬核”最实用的惠企规定!
附通知全文: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若干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2月10日延迟复工期满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工会或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放宽年度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许可条件。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三、倡导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疫情防控特殊阶段,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灵活确定工资的支付周期和日期。
四、允许企业统筹安排休息休假。以下几种情形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年休假和休息日:
1.因疫情防控不具备复工复业等条件的企业;
2.外地返锡居家隔离期间的职工;
3.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职工;
4.其他有正当理由因疫情原因未及时返锡复工的职工;
5.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适用情形。
上述意见,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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