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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执行难丨十三年后,被执行人终逃不过这场跨越1800公里的执行
5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实施。在《意见》中,浙江高院对于被执行人履行各类责任的时限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相对应的司法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力度之大,处罚之严,被网友称为浙江“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嘉兴法院严格落实《意见》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执行惩戒力度,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新目标。
5月10日,平湖法院执行干警汇同平湖市公安干警前往四川省自贡市开展了一场抓捕行动……
执行干警与公安干警远赴千里之外
要抓捕的是谁呢?
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06年,张家港法院审理张家港某贸易公司与平湖市某手套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依法查封平湖市某手套公司名下厂房,并送达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该案由张家港法院委托平湖法院执行后,平湖法院即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付款义务,但其至今尚未履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明平湖市某手套公司法人金某在明知上述厂房由张家港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于2006年12月将公司厂房转租给平湖市某制衣厂。由于金某的违法租赁行为,使得被执行人的财产长期被某制衣厂占用,无法执行,债权人的债权也一直不能得到履行。而金某长期外出不归,无法联系其人。
近两年来,平湖法院在办理新收案件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原终本案件的执行。本案中,金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且长期逃避执行致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兑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平湖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通过技术手段查到金某在四川省自贡市某小区居住。故平湖法院以金某涉嫌拒执罪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小区门口
为及时获得金某与承租人制衣厂租赁活动的真实信息,5月10日经过一晚的蹲守,5月11日早上7点左右,金某从小区出来,公安干警立即对他进行抓捕,并将其带到派出所讯问。现已对金某刑拘,公安机关正按流程报捕。涉及查封厂房租赁的,执行干警正在核实之中,下一步将强制腾退该厂房。
这是一件执行老案
历经十三年
由三代执行干警接力执行
他们用锲而不舍的精神
捍卫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也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频“亮剑”
“利器”大显身手!
嘉兴法院
在行动
来源丨平湖市人民法院
编辑丨桃渊明
审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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