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基于复杂网络理论的视角
作者:
金紫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吴 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各国纷纷扩大对外投资以寻求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为优化的资源配置。然而,资本流动自由化进程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双重征税问题。国际税收协定既是捍卫国家税收主权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支撑。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在对外投资和吸引外资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对全球经济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全面系统地研究国际税收协定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十分必要。
自1899年第一份双边税收协定诞生以来,全球范围内已缔结了逾3 000份此类协定。这些双边税收协定的谈签大多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和《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为基石。双边税收协定对于跨国企业选择对外投资地具有重要影响,但关于其激励效果的显著性,学术界尚未形成一致看法。Brown(1950)从全球税收治理的宏观视角分析了税收协定的形成过程,指出税收协定不仅是各国税收协调的产物,还是各国在税收权益争夺及国际资本吸引方面的重要纽带。Giovanni(2005)通过分析十年间的跨境并购数据,揭示了税收协定对并购资本流动的积极作用。何杨 等(2013)在理论层面分析了税收协定在减轻企业跨境投资税收负担方面对跨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激励作用。而Adams 等(2014)的研究进一步强调了税收和贸易自由化在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流向中的核心地位。此外,白思达(2019)强调税收协定在遏制税收规避方面的积极作用。蔡玲 等(2023)则从税收法律环境稳定性的角度指出税收协定有助于规避因东道国政权更迭导致的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然而,税收协定的影响并非全然积极。Blonigen 等(2004)的研究指出,在某些情况下,税收协定可能因为严格的转让定价规范和税收情报交换条款而抑制资本流出。朱青(2015)从税制层面分析,各国税制结构差异和税收抵免方法的不同可能削弱了税收协定在消除双重征税方面的效果,反避税条款与转让定价规范的严格执行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以避税为目的的跨境投资行为。
近年来,学术界对税收协定与跨国资本流动相关问题开展了广泛的实证研究。Joseph 等(2015)聚焦东道国税收协定存量对美国对外投资的影响,揭示了税收协定存量与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之间的正相关关系。邓力平 等(2019)利用上市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数据,剖析了税收协定存量对我国跨国企业资本流入的积极影响。Becker 等(2020)结合跨国企业的相关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深入分析了税收对跨国企业内部风险和利润分配的影响。Antonio 等(2021)从跨境融资的视角关注全球资本流动情况,发现影响力更大的国家在世界资本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周波 等(2022)的研究表明,签署税收协定有利于通过提升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负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方式降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税收不确定性。马海涛 等(2023)从国家间交换不均衡的现象出发,揭示了这一现象如何塑造具有“核心-边缘”特征的世界结构,为政策制定者通过优化税收协定网络促进跨国投资提供了新的思路。综上,税收协定在促进企业跨境投资、优化税收服务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重点聚焦税收协定网络的演化趋势、影响因素及其对全球税收治理的深远意义展开研究。相较于前述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引入了复杂网络理论,从宏观网络结构层面和微观个体网络特征层面系统地分析税收协定网络的演化趋势及其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机制。与传统的静态或均衡分析方法不同,复杂网络理论提供了一种从全局经济系统视角研究国家间税收协定连接的方法,同时更加强调经济主体间的交互性和网络中节点与连线的动态变化。这一视角不仅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税收协定网络如何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还为全球税收治理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探讨了2003—2022年全球87个国家(地区)税收协定网络的变迁。本文应用复杂网络分析法,从整体特征差异、个体特征差异和国家间互动行为三个核心维度剖析了全球税收协定网络的演化轨迹,明确了不同国家(地区)在税收协定网络中的定位与角色。第二,本文基于税收协定网络的测度指标,结合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设计了实证模型,旨在揭示税收协定网络对我国对外投资的影响。
二、全球税收协定网络的构建及其特征分析(略)
三、国际税收协定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略)通过分析2003—2022年期间全球税收协定签署数据,本文揭示了全球税收协定网络的演进轨迹及其结构特性,系统探讨了全球税收协定网络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结合复杂网络理论,本文还探讨了东道国税收协定网络广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一是税收协定的签署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特别是在税收协定网络覆盖广泛的东道国中,这一效应尤为显著。二是东道国税收协定网络广度的增加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东道国国内税制和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改善其制度环境,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有利的投资条件。三是全球税收协定网络中,国家的点度中心度是衡量其在网络中重要性及资源获取能力的关键指标。具有较高点度中心度的国家在网络中占据关键角色,能够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形成“强者愈强”的网络效应。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第一,深化与关键贸易伙伴的税收协定关系。我国应加强与关键贸易伙伴的税收协定关系。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签署和修订工作也日益频繁。在重新谈判修订现有税收协定时,应确立具体的谈判目标,深入分析具有广泛税收协定网络和高经济潜力的国家(地区)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以获得谈判的主动地位。为此,我国应成立一个由税务专家、国际经济法学者以及数据分析师等组成的专业监测小组,负责实时追踪和深度分析国际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定期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战略建议。同时,我国应提前布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沟通协调,以确保我国税收政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此外,我国也应密切关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政策变化,灵活调整我国的税收政策。
第二,优化税收协定内容并完善评估机制。在签署或修订税收协定时,我国应积极引入更为灵活的反避税条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跨国避税行为。这些条款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不同国家(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同时,应强化与关键贸易伙伴的利益共享机制,如共同开发税务信息系统、加强税务人员技术交流等,以提升跨境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此外,应利用复杂网络理论和大数据技术定期评估税收协定的执行效果和网络结构的变化,为我国税收战略的持续优化提供数据驱动,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我国签署和修订税收协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机制和规则的制定,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维护全球税收治理多边主义,就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提出中国方案,助力健全完善国际反避税制度,提升税收政策确定性,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公平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应继续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改中的话语权,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国际空间,展现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作为。此外,还应持续加强政策沟通,完善涉税争议双边磋商机制,在积极稳妥扩大税收协定网络的同时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努力打造新电子税务局国际化办税场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降低跨境企业税收风险。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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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紫祺,吴雷.税收协定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基于复杂网络理论的视角[J].税务研究,2024(7):1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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