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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的影响研究——来自生物医药产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税务研究 税务研究
2024-09-20



作者:

毛   劼(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张   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黄寿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持续提升。2012—2022年,我国批准上市新药数量占全球的15%,本土企业在研新药数量占全球的33%。当前生物医药企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均来自科技创新,但高水平创新的实现仅靠企业自身难以完成,相关税收政策应成为引导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李远慧 等,2021)。作为财税政策工具之一,税收优惠以持续稳定、不断优化的特征向各类市场主体源源不断地释放着政策助力科技创新的积极效应和政策红利。

现有文献从多维度对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进行了研究。一是基于特定税收优惠政策视角展开分析。孙自愿 等(2020)的研究发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创新产出具有激励作用;黄寿峰 等(2023)的研究发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提高了企业参与研发活动的积极性。而程曦 等(2017)的研究结果显示所得税优惠与流转税优惠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有显著的激励效应,但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激励效应则不明显;韩凤芹 等(2021)认为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对企业开展突破性创新的意愿并没有明显提升。现有研究对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在研究结论上仍存在异议,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和必要性。二是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效应进行研究。马海涛 等(2022)认为企业所得税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提升具有显著效应;刘兰剑 等(2021)研究发现税收优惠促进了新能源企业创新绩效,对发明创新和非发明创新均有正面影响。而目前的研究对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关注不足。为此,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相较于以往文献仅针对单一时点下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本文展示了2008年以来税收优惠强度的变化情况;二是全面地阐述并检验了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和提高生产率三方面对企业创新产生促进的影响机制;三是深入挖掘了生物医药企业存在的禀赋特征,结合当前政策进行异质性分析,并据此提出了对应的政策优化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影响的机制分析

从市场失灵角度看,生物医药类专利技术及产品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及正外部性,但其研发具有投入大、风险高等特征,仅靠市场调节和激励,难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率,而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有形之手”能够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种种问题,使其摆脱创新困境。税收优惠具备供给管理属性,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经济运行成本。因此,可以通过对生物医药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科技创新。从融资约束角度看,生物医药产业资金投入高,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加之融资难会导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往往需要其他资金的支持(杨旭东,2018)。税收优惠发挥的“无息贷款效应”能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和现金流压力(刘啟仁 等,2019)。从企业活力角度看,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增强企业抵御研发活动潜在风险的能力,提升企业创新的动力和绩效,发挥促进研发创新的作用。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税收优惠政策能促进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

(二)税收优惠政策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影响的企业异质性分析

从企业角度看,不同的生物医药企业由于先天禀赋及后天发展的差异会导致其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反应及效用产生极大差别。从政府角度看,在设计政策时并不能全面考虑政策对象的差异性,导致部分企业受到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甚至与政策初衷相悖。本文将从产权属性、高新技术资质认定、产业集聚度等的异质性提出相关假设并展开分析。

1.产权属性。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因设立主体、产权属性、体制机制的差异会导致政策实施效果的不同。国有企业在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上具有相对优势,受融资约束影响小,规模化和产业化效应更加突出。据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创新促进效果更加显著。

2.高新技术资质认定。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具有促进效果,原因在于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高度依赖,以达到维持市场竞争力并维持“高新企业”资质的目标。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更强烈的创新需求和研发意愿,而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显著降低其研发成本,进而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相比之下,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需求并不迫切,其业务运营对税收优惠的依赖度较低,税收优惠政策的创新激励效果在它们身上表现得相对有限。据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具有促进效果。

3.产业集聚度。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其中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有5个。产业集聚度高的地区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及融资环境,有效降低生物医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成本以及创新生产成本。与此同时,根据熊彼特的创新产业集聚论,集聚区内税收优惠政策与各种创新资源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企业创新效率和产出。据此,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税收优惠政策对产业集聚度高地区的企业创新促进效果更加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企业技术创新是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为目的,覆盖从创新投入、创新过程到创新产出的有机链条。创新投入只能反映企业的研发意愿,而以创新质量和创新效果衡量的创新产出才能切实体现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本文从投入产出两方面进行考量,选取企业研发投入(R&D)及企业专利数量(Patent)作为科技创新的衡量指标。

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采用瓦达(Warda)设计的税收优惠强度B指数(Bindex)来衡量我国生物医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强度,参考戴晨等(2008)的做法,对我国2008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以来各个阶段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变化对应的B指数分别进行计算和分析。B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ATC(After-tax Cost)为企业每单位科技研发投入扣除税收优惠后的单位研发净成本,t为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或优惠税率。假设d为税前扣除率,则ATC=1-dt,B指数的计算公式可转化为:

B指数越大,代表科技研发税收成本越高,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强度越小。1-B的值可用来表示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强度,值越大说明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强度越大。由表1(略)可见,无论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非高新技术企业,2008—2013年开始均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故其d值均为135%。2014年开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率为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率没有发生变动,故d值为140%。2019年开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率从150%提升为175%,故d值为163%。2022年开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率从175%提升为200%,故d值为185%。d值的变动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的B指数由2008年的0.94降为2023年的0.85,激励强度由2008年的0.06上升为2023年的0.15,非高新技术企业的B指数由2008年的0.88降为2023年的0.72,激励强度由2008年的0.12上升为2023年的0.28。可以看出,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的强度大大低于没有享受优惠税率的非高新技术企业。这主要是因为较低的税率减少了科技研发税收成本的下降幅度,从而削弱了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激励强度。所以,在企业所得税税率(包括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一定的前提下,我国自2008年至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适时提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从无到有,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强度整体呈现出稳步提高的态势。

3.控制变量。结合相关文献及本文论述,本文设置了如下控制变量:企业年龄(Age),为企业成立年限的自然对数;杠杆率(Lev),为总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盈利能力(Roa),为净利润占总资产的比重;企业成长性(Growth),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净利润占净资产的比重。

(二)模型设定

其中,i表示企业,j表示行业,t表示年份。Yi,t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由企业研发投入和专利数量构成。Xi,t为核心解释变量,以企业税收优惠强度指数表示。系数β1为本文关注的核心系数,代表税收优惠强度对企业创新投入和产出的影响。Controli,t为控制变量。δj为行业固定效应,用以表示行业层面不随时间变化的固有特征。μt为年份固定效应,表示所有企业共同面对的相同时间趋势。εi,t为随机扰动项。

(三)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2010—2022年我国A股生物医药产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了ST类、存在异常值及主要变量缺失等样本,共2 771个观测值,数据主要来源于CSMAR数据库。本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略)所示。


四、实证结果分析(略)五、机制检验与异质性分析(略)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梳理了2008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以来生物医药企业的所得税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变化脉络,计算了不同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强度,发现我国对于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2010—2022年沪深A股生物医药产业上市公司数据,实证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及生产效率等途径促进了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此外,异质性分析表明:不论国有生物医药企业还是非国有生物医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都显著促进了其科技创新,只是对国有生物医药企业的创新作用更大;相对于非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的科技创新;生物医药企业不论位于集聚区还是位于非集聚区,税收优惠政策都显著促进了其科技创新,只是对集聚区生物医药企业的科技创新作用更大。

(二)政策建议

1.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并适当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力度。研究结论表明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的效果显著。因此,一方面,应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稳固地发挥其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的提升效用;另一方面,针对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应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力度,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高研发积极性。具体而言,可以通过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方式,加大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支持。

2.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一方面,应加大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的税前扣除政策的优惠力度。从上文研究的我国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强度发现,我国目前实行的企业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因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适用较低优惠税率,其实际享受到的税前扣除优惠大大低于非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为了进一步促进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应加大对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力度,使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至少享受到与非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同样程度的税前扣除优惠强度。另一方面,应加大对集聚区生物医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实证分析表明,税收优惠政策对集聚区生物医药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作用更强,因此,为了强化产业集群效应,提升整体创新效能,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集聚区生物医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3.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评估与调整机制。随着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入,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评估与调整机制,定期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技术进步趋势和国际竞争环境,探索制定更具创新性和实效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4年第7期。)

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

毛劼,张梁,黄寿昌.税收优惠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的影响研究:来自生物医药产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税务研究,2024(7):128-135.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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