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安数据观察|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抖音公开关于腾讯与抖音商谈对等开放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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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7期
(11.8-11.14)
本周聚焦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全国首发数字交易合约,依托隐私计算、区块链
● 抖音:关于腾讯与抖音商谈对等开放的说明
● 江苏省消保委通报电商平台:关闭定向推送仍强制收集消费习惯
● 全国信安标委《即时通信服务平台个人信息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
● 国内数据垄断第一案:新浪微博与蚁坊公司案
● 华北制药在美反垄断案被撤销,逾1.5亿美元赔偿金取消
● 欧盟国家同意欧盟委员会是技术法规的唯一执行者
● 美国金融公司罗宾汉超700万客户数据泄露
● 谷歌购物业务反垄断上诉案败诉,或难逃179亿罚款
● 苹果请求暂停禁令遭美国法院驳回,系统内支付之争继续
国内热点
一、
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按照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程度,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国家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
意见稿提出,数据处理者利用生物特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应当对必要性、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
规定还提出,日活用户超过一亿的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平台规则、隐私政策制定或者对用户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修订的,应当经国家网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并报省级及以上网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同意。(来源:网信中国)
2.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全国首发数字交易合约,依托隐私计算、区块链
11月12日,记者从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北数所)获悉,在北京市经信局的支持下,北数所当天举办线上推介发布会,落地一系列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成果:全国首发数字交易合约、入驻首批数字经济中介服务商、启动医疗数据算法创新应用……通过探索数据交易规则、技术实现路径和应用场景落地。
北数所首创了基于区块链的“数字交易合约”新模式。“数字交易合约”的背后,是北数所海量数据、先进技术、合规保障等多方优势的共同发力。数据储备方面,北数所实现与北京政务资源网的联通和金融公共数据专区的对接,并持续推进行业数据、科研数据、跨境数据、社会数据等汇聚。技术支撑方面,依托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基于区块链构建高可信“动态交易账本”,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可信的数据融合计算环境。合规保障方面,对交易参与主体实行准入审核和分级管理,对数据来源进行合法性验证和合规性审查,推动数据交易合约达成。(来源:证券时报网)
3. 抖音:关于腾讯与抖音商谈对等开放的说明
11月11日,抖音收到来自腾讯创作服务平台的申请,希望接入抖音开放平台。腾讯方面称,有大量全网热门的影视综独家版权作品的二创短视频可以外发到抖音,补充抖音内容生态。
腾讯这一举措响应了工信部关于互联互通的要求,我们非常高兴腾讯版权内容在抖音上分享,这将有助于同时改善腾讯和抖音双方用户的体验。
此前,我们也多次申请微信开放平台恢复抖音和西瓜视频的分享、登录功能,以便双方用户更顺畅地实现信息分享。针对腾讯此次的申请,我们已经回复邮件,双方产品技术人员将尽快推进相关细节。腾讯表示,创作平台将开放版权内容及工具。(来源:抖音)
4. 江苏省消保委通报电商平台:关闭定向推送仍强制收集消费习惯
在工信部提出阿里腾讯等39家互联网企业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之后,11月9日,江苏省消保委通报了对淘宝、京东、拼多多、考拉海购、网易严选、唯品会、苏宁易购等七家知名电商平台的调查情况。
七家平台均存在的问题包括:用户个人信息去标识化的全部流程均被隐藏于平台的“内定规则”中;要求消费者默认同意收集非必要信息,以推送个性化广告;平台仅提供个性化展示关闭功能,而没有提供信息收集终止功能,即消费者即使选择关闭个性化推送,其搜索记录、消费习惯等信息依然被强制收集。
江苏消保委认为,依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购物记录等进行分析进而推送商品的个性化展示,并非网购的基本功能或必须功能。要求消费者接受收集非必要信息,属于违法违规采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选择权及个人信息的安全。(来源:隐私护卫队)
5. 全国信安标委《即时通信服务平台个人信息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技术文件《即时通信服务平台个人信息认定指南》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文件,即时通信服务平台是指为用户提供发送和接收信息(文本、图片、文件、音视频、链接等)的在线交互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关于个人信息的认定,即时通信服务平台中,发送者发送给特定接收者,且接收者不能进行再转发的信息可以被认定为个人信息。但以下信息不应被认定为个人信息:a) 超过 50 人的群组内的信息;b) 除发送者外的其他群组成员可以向群外转发的信息。(来源: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
反垄断与竞争法
1. 国内数据垄断第一案:新浪微博与蚁坊公司案
近日,湖南蚁坊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以下合称“蚁坊公司”)对新浪微博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提起诉讼一案已经被长沙中院正式受理。具体内容为蚁坊公司以微梦公司拒绝数据许可的行为构成垄断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微梦公司以合理条件允许蚁坊公司使用新浪微博数据,并赔偿蚁坊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两家公司第一次对薄公堂。早在今年3月,微梦公司诉蚁坊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结果为判决蚁坊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微博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28万元,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760元。
据资料显示,此案也同时被业界认为是国内首例因互联网平台拒绝数据许可引发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对未来反垄断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生态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来源:奇偶派)
2. 华北制药在美反垄断案被撤销,逾1.5亿美元赔偿金取消
2021年11月8日,华北制药(600812.SH)发布公告表示,之前若干公告披露了关于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 Science Products Inc.公司(“原告”)向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维尔康公司”)在内的中国维生素C生产企业提出的反垄断集团诉讼事项及其后续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重审判决结果的情况。
2021年11月5日,华北制药收到维尔康公司《关于收到美国维生素C反垄断案美国地方法院撤销案件通知的报告》。维尔康公司收到其美国律师的通知:案件原一审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方法院于美国时间2021年11月3日作出判决,根据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命令,已驳回原告起诉,撤销案件且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起诉。
公告显示,该案件一审判决维尔康公司和华药集团赔偿15330万美元;二审判决“撤销地区法院违反国际礼让原则的原判决,驳回原告诉讼,发回原审法院并指令原审法院撤销案件”;再审阶段,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来源:长江商报)
海外动态
一、
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 欧盟国家同意欧盟委员会是技术法规的唯一执行者
布鲁塞尔路透社11月8日电——政府人员周一表示,欧盟各国代表已同意,在国家反垄断监管机构的作用有限且不扩大其权力范围的基础上,欧盟委员会将成为新技术规则的唯一执行者。
欧盟各国部长将于11月25日正式批准该协议,作为欧盟共同立场的一部分,然后与欧盟立法者和欧盟委员会就被称为《数字市场法》(DMA)的法规草案进行谈判,然后该法规才能成为法律。欧盟反垄断事务负责人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去年提出的DMA旨在通过正面和负面清单限制谷歌、脸书、苹果和亚马逊公司的权利。(来源:THOMSON REUTERS)
2. 美国金融公司罗宾汉超700万客户数据泄露
11月9日消息,Robinhood Markets已确认数据泄露,导致身份不明的威胁行为者未经授权访问个人信息,影响了约700万客户,约占其用户群的三分之一。该公司是一家美国免佣金股票交易和投资平台,截至2021年3月,拥有1800万个账户,资产超过800亿美元。Robinhood表示,该事件发生在“11月3日深夜”,并正在通知受影响的用户,但没有任何客户因此事件造成经济损失。
攻击者利用了一名客服人员的登录凭证,从而以此为跳板访问了公司的客服系统。此次攻击事件中,攻击者访问了500万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大约200万用户的名称。此外,少数人(总共约310人)的其他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和邮政编码)被暴露,大约有10名客户更广泛的帐户详细信息被暴露。鉴于大量电子邮件被窃取,这可能会引发后续对Robinhood受害客户的后续攻击。攻击者还试图勒索该公司,要求支付勒索软件的费用。Robinhood向执法部门报告了数据泄露事件。(来源:Robinhood、threatpost)
二、
反垄断与竞争法
1. 谷歌购物业务反垄断上诉案败诉,或难逃179亿罚款
根据欧盟法院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官方文件显示,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11月10日裁定,谷歌(Google)的购物业务(Google Shopping)反垄断上诉案败诉,谷歌或将面临24.2亿欧元(约合179亿人民币)的罚款。该处罚是三项反垄断处罚中的第一项。
据了解,此判决是维持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在4年前的反垄断裁决。2017年6月,欧盟委员会裁定谷歌“滥用”其在欧盟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13个国家“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非法操纵购物广告搜索。
2021年11月10日,欧盟普通法院维持对谷歌2017年上诉案的原判决。据了解,欧盟普通法院是欧盟法律体系中第二高的法院,这意味着后续谷歌还可能向欧洲法院(CJEU)提出最终上诉。(来源:中国基金报)
2. 苹果请求暂停禁令遭美国法院驳回,系统内支付之争继续
11月9日,苹果公司与Epic Games垄断案件又有最新进展。美国法官伊冯娜 (Yvonne Gonzalez Rogers)否决了苹果要求暂停实施法院禁令的申请。该禁令要求苹果允许开发者为用户提供App Store系统外的支付方式。苹果后对这一裁定提出上诉,表示如果没有正确的管制和保护措施,App Store改变规则会损害用户、开发者和iOS平台。苹果的目的在于,在执行禁令的最后期限即12月9日前,避免丰厚利润的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法官伊冯娜认为,苹果的请求存在根本缺陷,系对此前法院的裁决作出的选择性解读,忽略了禁令是基于全部调查结果。苹果的行为和超竞争性的佣金率与知识产权价值无关。苹果表示,在所有的上诉得到解决之前,苹果不需作出额外修改。由此苹果计划基于最新情况,再次向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来源:反垄断前沿)
文稿整理:高成
【关于韬安】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与泛娱乐(影视、传媒、游戏、体育、音乐、文化创意、数据)行业法律服务的精品律师事务所。
韬安律师(前身为王军律师团队)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深耕于知识产权领域以及泛娱乐产业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投融资、中外合拍与合作、艺人经纪、互联网科技、游戏、体育、音乐、影视、动漫、图片、商标、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及时、全面、审慎、富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综合法律解决方案。
韬安律师专业、细致的服务不仅获得客户的长期信任与合作,更赢得了业界的认可和尊重。韬安律师已为百余家国内外领先的文化传媒机构及顶尖艺术家、艺人担任法律顾问,为超过数百个文娱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韬安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件具有行业标杆意义,曾多次入选中国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事件或年度最具影响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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