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人性剖析
针对刑辩律师这一职业,宋律师认为:刑辩律师,是近距离感知人性的职业之一。作为一名刑辩律师,需要经常与刑事犯罪者近距离接触,他们可能是性犯罪者、杀人犯,亦或是精神病患者、落马高官。尽管社会大众对这些罪犯做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深恶痛绝,强烈建议判处他们极刑,但我们也应该听一听罪犯的声音。他们的犯罪动机是什么?他们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吗?
宋律师认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不能因为痛恨这些罪行,而忽视另一种的声音,哪怕这个声音是让大家极不舒服和痛恨的,也应该给他们一个说完的机会。电影《我们与恶的距离》让我们看到,每个人的善恶都在一念之间。《隐秘的角落》展示了人性的复杂,无论是大人、小孩,身上都有善恶的影子。
人性在矛盾冲突中会暴露无遗,有人会问,经常接触刑事犯罪,刑辩律师的内心是否也会变得黑暗?
答案是否定的,宋律师认为,见到黑暗并不一定会让人变的黑暗,反而会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什么才是最珍贵的,并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犯罪者的案例也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自由、家人的重要,从而更向往光明,更追求良善。
宋律师对人性进行剖析的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了解人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自己,发现和包容自己不好的地方,帮助我们跟自己和解,同时在可能犯错的关键节点主动遏制住自己恶的一面,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二是了解人性,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人;三是了解人性,对于管理者来说,无论是在设置规则还是管理公司时,能够更加人性化。
人性就是人的本性,是人面临突发状况时,自然而然做出的反应。人性中最重要的是欲望,欲望支配了人的行为,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方式来达到愿望,正是方式的选择产生了善与恶的分化。
人性包含了动物性和社会性。人生来就有像动物一样好吃懒做、贪生怕死、喜新厌旧等特征,但人所拥有的社会性要求我们更高尚一点,引导我们去克服动物性。此外,任何人都拥有善与恶的一体两面性,并随时进行着相互制约,这一特点,告诉我们要做好情绪控制,预防激情犯罪。同时基于人性的两面性,对于那些每天将仁义道德放在嘴边的人我们也要远离。
人性是利己的,但也不会只为利益而活,如果要求一个人完全不为自己考虑,是违反人性的,这就要求我们顺从人性,不可违背人性。
人性是不可解放的,人性完全解放便失去了社会性,将与动物无异;人性也是不可压抑的,被压抑人性终有一日会爆发甚至毁灭,这在很多刑事案件中都屡见不鲜。
“善良与罪恶——人性本就是复杂的。”
最能让我们思考人性善与恶的刑事案件就是杀人案。针对杀人案,宋律师从激情杀人和预谋杀人两个方面例举了几个典型案件,剖析了案件中的人性和思考。
在一桩20年前的激情杀人案中,凶手因害怕被报复,用刀将被害人砍得面目全非,手法极其残忍。凶手被抓获后,经调查得知,凶手20年来一直勤恳务工养家,从未做过坏事,也是一个公认的好父亲。这一形象显然与杀人犯大相径庭,究其原因,我们不能单纯的说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在杀人的那一刻,毫无疑问,他是残忍的,是可怕的,是罪恶的;我们也不能单纯去说他是一个纯恶的人,因为在某些方面,他似乎也显现出了善的光辉。
所谓暴食、贪婪、懒惰、妒忌、骄傲、淫欲、愤怒此为七宗罪,其实包括本案中恐惧在内的其他情绪波动都可能随时让我们心中的罪恶迸发出来,这就告诫我们,在面临重大选择的时候要学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多想想后果。绝大多数人在案发前从未想过自己会犯罪,所以我们要预防激情犯罪,关键时刻要克制疏导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恶念,不要被自己的情绪所摆布控制。
对于预谋犯罪,我们应该深究凶手作案的动机,了解凶手杀人的想法,以此为警示,并让所有人思考,如何预防该类型的犯罪。以北大学生弑母案为例,在该案中,凶手弑母是精心预谋的。凶手作案的动机目前仍是众说纷纭,众多版本中,一个自称是吴谢宇前女友的人给了一个貌似靠谱的解释:案件中的母亲是一个重度洁癖患者,有很强的控制欲,这对儿子心理压力非常大,凶手多年内心压抑最终导致情绪爆发预谋杀人......事情的真相尚有待进一步披露,若真如上所言,这个案子就警示我们要多关注当下社会中的母子关系,避免人间悲剧的再次发生。
每一个犯罪都是社会的伤痕,我们不应该去掩盖它,而是要看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犯罪的发生。要深究凶手作案的动机,了解凶手杀人的想法,做好犯罪的预防。这也是辩护律师在法庭之外能够对社会起到的重要作用。
“欺骗的伤害有时甚于杀人。”
每个人内心中可能都出现过说谎的念头,我们对于有一些谎言要学会适当包容,但我们也了解到谎言带来的危害在某些时候是致命的,尤其是欺骗感情带来的危害。宋律师例举了黑人欺骗女性贩毒案、深圳富豪被骗案、重婚案等,在这些案例中,当事人都在感情中被蒙骗,有些甚至在被揭穿后仍不愿相信自己受到了欺骗与背叛。如黑人欺骗女性贩毒案中的黑人利用了女生的弱点与之交往,随后用谎言欺骗她前往马来西亚,代其贩毒、运毒,最终事发,女生被判为死缓,仍矢口否认与黑人的关系,在家人和律师的几经劝说和揭露下,她才意识到自己被谎言所欺骗甚至背叛,这才供出真正的幕后黑手,争取到减刑。
本案中,对感情的欺骗控制也是一种暴力,人在陷入感情骗局时往往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如何识破谎言和骗局?宋律师提出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奥卡姆剃刀。简单概述来说,真相往往是最简单的,如果一件事有很多理由和借口,那么它往往就是有问题的,当面对谎言时,用最基础的逻辑和最简单的常理去判断,得到的结果往往就是真相。
“每一场庭审都是一出罗生门。”
一个简单的案情,为什么不同的证人出场的叙述却大相径庭?这是由立场决定的,是人性自然的反应。在宋律师分享的国企改革贪污案中,国企改革过程中没有获得利益的人指控获得利益的人侵吞国有资产,获得少部分利益的人否认侵吞国有资产,并控诉获得利益更多的人是空手套白狼,获得最多利益的人则对全部指控矢口否认。这是因为人们只愿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选择自己看到的和愿意相信的事实,并且由于立场不同,很难得到统一的定论。
当别人与我们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不同时,我们没必要非得争个高低上下,由此引发矛盾冲突。很多时候是由于立场不同导致观点不同,如果我们换位思考,就可能会理解别人的想法。因此,生活中大家也应该多多换位思考,理解他人,包容他人。
“人性往往经不起考验。”
人会包庇自己的亲属,这是人的本性使然。“亲亲得相首匿”的思想自孔子时代就已经开始出现,意指三代血亲以内允许亲属包庇,不需要相互指控。在当下的《刑事诉讼法》中亦有“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这样对人本性尊重的法条。但人性往往也是经不起考验的,在刑事案件中夫妻相互揭发、父子相互揭发亦很常见,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人伦的一种悲剧。
人的天性趋利避害,在生活中,当人性受到考验时,我们要尊敬坚强的人,也不应过分埋怨妥协的人。从积极的正面意义来思考,在制度建设时,我们应该设置尊重人性的制度,避免违背人性的功利性制度,让管理充满人性化,功利性的制度在短期内可能会有短暂的成绩,但从长期上看是违背人性的,是不合理的。
“抵制诱惑,坚守底线。”
证券欺诈案件、财务造假案件等金融领域犯罪以其高案值和隐蔽性严重危害我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正常运转,如何抵制诱惑、坚守底线,值得每一个金融及相关行业的从业者思考。
从自身出发,我们处于的是一个风险社会,每行每业都会存在相应的刑法规定。面临诱惑,人性总是想尝试,尤其在别人做过且没有受到相应惩罚的时候。面临行业中可能存在的内部生态,我们要警惕无意识犯罪、潜规则等,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去尝试,要守住专业人士的底线。
从社会出发,刑法的威慑性不在于残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切萨雷贝卡里亚)。即对于社会来说,刑法的威慑不能来自其违犯后的刑罚之重,而在于每一个犯罪的人都应得到制裁,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的刑法才最具有威慑力。
“每个人都应当被尊重。”
宋律师以个别落马官员的案件为例,指出了当下一些媒体报道中对于案件关注点的偏差,比如会过度曝光犯罪嫌疑人的私生活,尤其是个人感情生活,有的私生活与其犯罪并无直接关联,但仍被翻出来进行过度炒作。在这些个案当中,与其犯罪行为并无直接关联的隐私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尤其是当他们已经用生命、自由为错误赎了罪的时候,他们的私生活和尊严不应该因为他们的错误而被剥夺。
“对人性影响最大的是制度。”
宋律师列举《艾希曼在耶路撒冷》、斯坦福监狱实验和《浪潮》等相关例子来说明制度对人性的影响。比如在艾希曼的例子中,《纽约客》的记者是这样形容这位二战时臭名昭著的杀人狂魔的:“不阴险,也不凶横,完全不像一个恶贯满盈的刽子手。”这样一个外表看起来平庸的公务员,为什么会成为杀人狂魔?艾克曼为自己辩护时,反复强调“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坏的制度造就了艾希曼的平庸之恶,使之成为一个杀人机器。
再如2018年8月24号轰动社会的“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被害人发现危险后首先向好友求救,好友也及时联络了滴滴平台,但收到的回复却是需要等待一个小时,这是一种不作为,是由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带来的平庸之恶,如果可以更及时一点,女孩的死亡或许可以避免。
可见平庸之恶也会在我们身边出现,不论是国家、社会还是企业,设置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人变善,坏的制度则会让人变坏。你了解“千夫所指”的辩护人吗?这哪里是失真不失真的问题法庭翻译的那些事儿笔迹鉴定:科学与真相的距离有多远?刑事律师需要怎样的辩护思维?除了行政监管,我们还缺少了什么?浑水摸鱼,做空机构的价值与规制中药材市场的两个合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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