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台江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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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促进乡镇和县直事业单位干部有序流动,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2018〕1 号)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遴选19名工作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事业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进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公开遴选具体工作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及岗位
公开遴选计划及岗位详见《台江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公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台江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县城驻地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各单位自收自支人员、自行聘用人员、规定服务年限内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在编、在职正式事业单位身份才能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放弃身份书面承诺书。
(二)遴选条件
1.服务期已满在编在岗的事业工作人员;
2.公务员(参公人员)在乡镇机关工作年限(不含工龄认定)满五年及以上,事业人员在乡镇机关工作年限(不含工龄认定)满三年及以上;
3.公务员(参公人员)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事业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及以上放宽到中专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聘)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本次公开遴选信息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向社会公布遴选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台江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5.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加分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不同项目累计加分,所加分数记入综合成绩,具体为:
(一)近5年的年度考核,每获1年优秀加1分,每人最高加5分。
(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的,按国家级5分、省级3分、州级2分、县级1分予以加分。受同一事项表彰的只能取最高级别表彰的加分,不得重复累计加分。
八、面试
本次遴选只设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对象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加分两项组成,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九、考察
考察对象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审定,取消遴选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五)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遴选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六)未能提供遴选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七)事业人员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基本称职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八)不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十、体检
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确定是否进行体检。若需体检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台江县人民医院进行。
十一、调动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选,报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县纪委县监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遴选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遴选调入县直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遴选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遴选调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公务员、参公人员经遴选调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主动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进行管理,并按调入单位所聘用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对遴选到县直事业单位的人员,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当月及时研究确定调入人员的职务职级(岗位),对暂未明确职务职级(岗位)的遴选人员,暂按无职务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待明确职务、岗位后再进行调整。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遴选的考生在进入报名、面试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
2.参加遴选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台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参加遴选考试的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点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参加遴选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参加遴选的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四、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5328956
监督电话:台江县纪委县监委 38400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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