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今年法考主观题考了什么?惹得几十万人要求判洪某死刑!!!

法者心声 2020-02-20


首先,看看网友们回忆版的考试内容:

简略版

题目一:论述题,建设法治政府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题目二:刑法考的是抢劫,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信用卡诈骗,盗窃。

5段材料,只有一个问题,问题中几人(大概10个左右的出场人物)构成什么罪,几罪,如果不同观点,需要观点展示,量刑情况等。

题目三:10题连环问,民商法流质契约和公司

题目四:监察法是重点,刑诉法官受贿和徇私舞弊减刑的管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

选做题:行政法和商法选做,行政法是对消防设施的验收通知,还有主动撤销和二审怎么判决。

详尽版

第一题 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材料,谈谈建设法治政府对依法治国的意义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遵循。法治政府对依法治国的意义和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38分)

第二题 刑法:洪某,考的是抢劫,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信用卡诈骗,盗窃。5段材料,只有一个问题,问题中几人(大概10个左右的出场人物)构成什么罪,几罪,如果不同观点,需要观点展示,量刑情况等。(36分)

第三题 民法民诉10题的连环问:重复起诉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52分)

第四题 刑诉法 监察法是重点,法官受贿和徇私舞弊,减刑的管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27分)

第五题 行政法(27分)

第六题 商法:股权质押是否有效,股权代持,破产重整,实现担保物权实际股东如何救济,进入执行如何救济。(27分)

(第五第六题为选做题,二选一)

(应该反复死刑的)详细版刑法题

1995年,甲市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赵某,蓝某联络赵某,后蓝某未到现场,洪某单独将赵某打成重伤昏迷后,蓝某到达现场与共谋一共取得现金2万元和其他财物,后蓝某离开,洪某将赵某扔入湖中,查明赵某是溺死的。

后洪某逃匿到乙市,用假名从事保险业务工作。

后洪某返回甲市,想从事经营活动,用假的产权证向银行贷款,后不能还款。后得知在小贷公司可以办理质押登记借款,遂想向小贷公司骗取贷款。得知B公司经营租车业务,租车上有GPS,B公司可以定位将车找回,遂用真实身份向B公司租车,租车后与C小贷公司签订质押合同,未与经理孙某暴力质押合同登记,但将车放置在孙某处,向小贷公司借款30万用于还银行贷款,后不能还款。在租期届满满之后,B公司自行定位取回车辆。

在公安机关通缉洪某时,洪某得知环保局副局长白某,希望白某为其向公安局长李某说情,向白送钱5万;白告知公安局长李某,李某为了抓获洪某假装答应,后将洪某抓获。

洪某到案后,供述了小贷贷款诈骗的事实,但辩解称不构成合同诈骗。洪某还交代了另一起其得知的黄某和成某犯罪案件。是黄某醉酒时告诉他的。

洪某还交代了另一起自己盗窃的事实,去一个公司盗窃,取得了一个信封装有现金和一张信用卡。回家将信用卡给妻子青某让其去购物,妻子却拿去取出2万元。

洪某交代的黄某和程某案中,黄某承诺给程某20万,让程某暴力自己的妻子周某,但告知程某只能造成轻伤。后程某跟踪到周某,对周某说“有人想杀你,你给我40万,我就不杀你”。周某说:“你个骗子,我才不信。”程某以重伤目的用刀刺周某,却因为绊了一下(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记不清了),只造成轻伤。不料周某有白血病,周某流血过多死亡,程某不知道周某有白血病,黄某知道。

后来经过再讯问后,洪某交代了1995年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掌握了犯罪事实,但不知道具体的犯罪人)。

问题:按案情描述顺序分析上述各犯罪人的犯罪罪名、犯罪形态、量刑情节等。

考生如此评价

专业评价考题的:

考点归纳

和去年一样,第一题法治政府对依法治国的意义和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第二题刑法根据所学刑法知识全面分析 ;第三题10题的连环问;第四题刑诉法监察法是重点;第五题行政法;第六题公司法考股权质押带持股和案外人异议。

小月

法理考察改革,法治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和根本遵循,刑法有六段材料,主要考察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信用卡诈骗,诈骗罪,盗窃,自首,立功,坦白及共同犯罪理论和事前故意,异常介入因素,追诉时效还有其他犯罪。民法结合票据、民诉和破产,主要考察代物清偿协议效力,撤销权中当事人如何列明,阻碍撤销权行使的情形,质权设立和票据追偿权,重复起诉的判定,法人人格混同的认定,债权人合并重整的理由,合并重整对债权人行使权利的影响,合并重整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刑诉主要考察认罪认罚制度,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权限的划分,未经立案侦查或调查能否对小王径行起诉,法院管辖有无问题;商经结合民诉考察,两次优先认缴权效力判断,两次出质权设立是否成立,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有何问题,担保物权权利救济。

@我就是内河 

#法考# 法考前夕司法部公众号的文章,今天第一道理论法就是法治政府建设。

珈暢

感觉法条没用,全靠常识。

正如@老纪你还缺猫吗我学猫叫可像了感言:别人都是为祖国70周年献礼,我就不一样了,我是祭品。
今天最让万千考生痛心疾首的是一个人:洪某
几乎所有的考生心里都是同一个想法:洪某罄竹难书,别分析了,直接死刑立即执行吧!

@一村上一春树:洪某当代犯罪模板,刑法分则主人公。
@小路的大马璐:我认为洪某应该五马分尸,他太可恶了!
@小小彬ZYB:洪某你说你又是抢劫、又是杀人、还诈骗、盗窃、行贿、抓住还不认罪、还举报别人,你就说你想怎么死!
@爱说话:2019结束了,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是昨夜的酒,是那什么罪都犯的洪某。
@驭风吻火:洪某:我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犯罪机器罢了。
@麦兜兜在春田花花:别人第二个题一写就是两千字,我大概写了两百字,就说这个洪某,他就该死!
@漾漾漪澜_我在减肥o肥肉退散:洪某又抢劫又杀人,又诈骗又盗窃,又自首又累犯,又从轻又从重,还有诉讼时效,小样儿你以身试法,快把刑法来一遍了,看把你能的就攒着一辈子的罪坑我呢。

@攀枝花百亩农业:洪某还有一个新罪,杀死了大部分法考人。案件事实清晰,行径非常严重。请求死立执 。
@减肥ing的大胖纸92:洪某,好想让他死,但是判死了,感觉题就做错了,毕竟超过20年了。
@一袋小饼干:洪某,我劝你做个人吧。
洪某究竟是做什么了呢?据@唯诺央回忆:
老洪和老蓝盗窃,万事俱备蓝某放了他鸽子,老洪好不容易一个人完成了抢劫行为,老蓝来分赃了,分完人就走了?(亲,地上还躺着个人呢你就不看看嘛?小赵惨兮兮本来只损财还没丧命呢,结果老洪看都不看直接抛尸,活活被淹死,试问老洪老蓝构成什么犯罪?
老洪老蓝抢完就跑了,洪某虚构产权证明骗银行贷款30万,要还钱的时候又用真名租了车,还把B公司对外租的车给质押给丁了?(大写的黑人问号)老蓝跑了丁发现车被B公司通过GPS开会去了,一拍大腿发现被骗了,赶紧报警。
老洪又又又没钱了,跑去国家机关单位偷钱,一偷一个准,拿了信封和现金就跑?结果信封里面是银行卡,信封后面还有密码?(哪个贪官这么好玩贪污款信封还写密码)老洪这人也不知咋回事,拿了现金就不要了,把信用卡给老婆还告诉他这是捡来的让她去买衣服?老婆还没去商场买衣服去了ATM机取了4万块钱还不和老公说?(真是亲老婆)
老洪发现要被顺藤摸瓜被逮进去了,心想这不行啊,赶紧给教育局局长老白送钱。老白晚节不保斡旋受贿一下子找了公安局副局老李,老李虚以委蛇一下子从老白手里套出了洪某所在地,一下子人就进牢里了。问这里老白老洪是啥罪?
老洪本来没说95年的抢劫罪,然后把和他喝酒、嘴上没门的老程坑了,一下子把老程雇黄杀老婆的事实交代了。公安机关一查,哦哟呵,雇凶杀人嘿,敲诈勒索嘿,故意伤害嘿,这一连串真热闹啊!老程老婆小周有白血病,划破点皮就要挂,黄啥都不知道,还傻兮兮想敲诈勒索小周自己是他老公派来杀他的,要敲诈40万,小周一脸不信,老黄恼羞成怒想伤害,小周一抬手手就被划破了(轻伤)然后血流不止game
over了,怎一出惨字了得。
黄找程要尾款,程这人真不厚道,心想事成还不肯付钱,黄又又又又恼羞成怒了(可喜可贺)直接把老程揍了一顿,直接重伤哈哈哈哈。
进行到这里,老洪发现,不行啊,感觉要完蛋,一下子把95年的抢劫交代了,嗯,总算构成了自首,问这里老洪构成啥罪?老程啥罪?老黄啥罪?
综上,求问老洪啥罪?蓝某啥罪?洪某老婆啥罪?老白啥罪?程某啥罪?黄某啥罪?综上!老洪你咋还不死?这么能活?
除了让人咬牙切齿的洪某,其他吐槽也不少:
@丸啟:今年的出题人是看了所有的重点和押题规避重点出的题目。
@宝宝要吃饭030:公司法一堆股东权利啥的没考,考了锤子的人格混同破产法票据法
刑法题多的能写论文:刑诉证据一题没出,考的什么鬼监察法?民诉更厉害,我没发现有题


@STOCKHOLMDER:我觉得考场就是网吧,不知哪位大神答题的节奏就和QQ炫舞一样。
@joie王嘉怡:考题就不说了…几十个人一起敲了四个小时键盘,我真的我头痛欲裂,特别坐我旁边的姐妹,每敲一下都是一记重锤火花,她的键盘没碎 我碎透了[泪]


@少女木子李啊:电视连续剧《我与法考的藕断丝连》
第一部:飘过了客观题,司法部爸爸在给我的证上写了个“傅”
第二部:坚持了主观题复习备考,司法部爸爸又在那个绿本本上写了个“政”
第三部:走出了主观题考场,司法部爸爸突然拿橡皮把写好的名字一擦,嘴里念念有词,“不是给这个考生的,写错了”
@永远的保罗C蒙:考场空气很好,监考老师也很和蔼,还开了空调,一觉睡到了警示铃(离考试结束还剩15分钟),考试体验非常好,给五星好评,明年还会来的!
吐槽归吐槽,毕竟都考完了,法律人的路还长,过了这道坎,后面还有无数坎等着呢!

大家都爱看

1、最高法 | 未立即送达保全裁定不影响保全措施的效力,轮候查封不是正式查封,不构成超标的保全

2、“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最高法院给出了意见

3、最高法裁定:向被告邮寄开庭传票未妥投后通过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

4、最高院关于诉讼费6个问题的回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