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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审未判,青海一法院官微发文“希望重判这个货”后致歉

法者心声 2020-02-21


来源:上游新闻  记者:贾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一起在审案件,主审该案的法院尚未宣判。12月22日,并不负责该案审理的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发文称“希望法院重判这个货”,此举引发热议。

今年12月16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王建业等人敲诈勒索案。此案争议颇大,从12月16日至12月22日,此案审理持续了7天,法庭未做宣判。

▲引发争议的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微博截图
      据西宁晚报消息,去年11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警方发布通告,向全社会征集王建业涉恶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警方通告称,海东市警方经侦查,于2018年9月一举打掉王建业(男,汉族,59岁,系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南村村委会主任)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王建业、王正军、周文辉等犯罪嫌疑人。

      在该案尚未宣判前,12月22日11时16分,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发声写道:“钱是好东西,但不能为了钱啥事都敢干!要严厉打击!为了中华民族百年大计,希望法院重判这个货!出不来的那种,不然蹲个几年又出来祸祸人间了!”
▲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向广大网友致歉。微博截图
      此言一出,立刻引发热议。

      有人认为,此类言论不是法院该有的口吻,并认为法院应依法判案,而非其他因素。有人怀疑青海化隆县法院的官微被盗。

      12月22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化隆县法院证实,该微博确系化隆县法院所发,随后被删除。

      22日晚10时22分,化隆县法院发布声明称,该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此文系该法院微博管理员责任心不强所致,虽及时删除,但不当言论在广大网友中仍造成了不良影响。该院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向广大网友表示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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