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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又不是坐飞机,检查这么严干什么!?

法者心声 2022-12-05


来源 | 云和县人民法院(ID: yhxfayuan)


机场、高铁、地铁等安检口,大家都习以为常自觉接受安检,但到了法院,严格的安检程序,却时常引得大家反感。。。





“我只是来旁听,怎么还要搜身?”

“来法院又不是坐飞机,检查这么严干什么!”

“进个法院这么麻烦,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


。。。。。。


下面小编给大家看看法警们搜出来的“战利品”










再跟大家讲讲近年来发生在法院大楼的恶性事件
1
案例一

2010年6月,湖南省永州市邮政局零陵分局护卫队队长朱军窜至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持手枪、冲锋枪对正上班的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射击,导致3名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朱军当场自杀。

2
案例二

2013年4月19日,广东梅县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后,被告趁原告签字之时,突然向原告丢出一枚爆炸物,又掏出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接着在原告身旁引爆第二枚爆炸物,致原告当场死亡。 

3
案例三

2014年4月3日,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后,审判人员在签约庭审笔录时,被告突然用藏匿在怀里的一把长约20厘米的尖刀,将原告颈动脉割开,并向其胸部刺了2刀,致原告当场死亡。 

4
案例四

2015年9月,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一名男子用报纸将刀具包住,混过安检,后在民三庭办公室,扬罪恶之刀,连续将4名法官捅伤。官方通报,该男子因对劳动争议判决不满动手伤人。 


看了这些图片和案例,

您还觉得法院安检没有必要吗?

血与泪的教训告诉我们,

法院真的需要安检!


作为法院的安检人员,每天除了繁琐的工作,还要面对来访人员的一些不理解对待,我们不会说这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我们很能理解你们办事心切,我们也在很努力完善自身工作,一秒钟也不想让你多等,但是我们必须保证所有人的人身安全,为了您和其他人的人身安全,请您接受安检,我们的宗旨是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执法环境,我们不是刁难你,而是保护你。

关于法院安检,您需要知道这些


 什么是安检?

安检,即安全检查,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哪些情况下需要安检?

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一般设有工作人员通道和诉讼人员通道: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来法院办理公务应出示工作证,从工作人员通道进入,不需要通行条、安检,但随行人员除外。 

2.所有出庭人员、信访人员应提供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出示传票或旁听证,经诉讼人员通道进行人身、物品的安全检查后,才可进入审判区域。


 哪些人不能进入审判场所?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七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 

2.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3.精神病和醉酒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

5.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

6.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

 哪些东西一定不能带?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八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1.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2.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3.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4.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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