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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权威回应来了!
近日,
#工作时间取私人快递
摔伤不算工伤#
登上热搜!
究竟怎么回事儿?
一起来看!
上海市人社局通过官方微信正式回复:工作时间取快递摔伤是否算工伤,应视两种情况而定——
■如果取件的快递是工作中替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取的是自己的私人快递,则不能算工伤。
01
雨天路滑,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进入单位内部范围,还没走到工作岗位,也还没到正点上班时间,在单位内部的道路、广场、走廊、楼梯、厕所等地方摔伤,算工伤吗?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前后在单位内部的道路、楼梯、走廊、厕所等地方走路或骑车摔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02
高温天气下工作中暑算不算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里,也将“中暑”列入了职业病目录中物理原因所致的职业病范畴。
如何诊断“职业性”中暑?《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中规定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03
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人社部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0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管伤在身体哪个器官部位,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我国对职业病的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工作病”都能算“职业病”。
2013年国家四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法定职业病主要包括:尘肺病、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等。
因此,上班族常见的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视力下降等疾病,都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即使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些疾病,也不能算“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05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06
而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就不能算“因工死亡”了。
如果是在办公室“自杀身亡”,也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
07
参加年会演出受伤算不算工伤?公司组织的年会活动,虽然不属于生产经营,且与职员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但它仍属于单位行为。
该行为是公司加强员工间相互沟通、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方式,是与生产经营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的,这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参加公司年会并表演节目,是服从公司特殊工作安排的具体体现。同时,表演的舞台当属工作地点,年会期间当属工作时间。
所以,职工参加单位(包括单位工会、单位认可的兴趣小组等)组织的各种业余文体活动中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受伤,就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维权
申请工伤认定
1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或职工自己,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之后,若受伤严重,例如有骨折、骨裂、缺损、影响正常生理机能等情况,应当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个流程一般需要2-3个月时间。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第十级为最轻(身体任意部位骨折或骨裂,至少可认定为第十级),第十级伤残待遇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越重,伤残待遇越高。
如果受伤程度较轻,不构成伤残(零级工伤),则只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假期待遇,没有伤残待遇。
算账
3
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维权就到最后一步,只需逐条“算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