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布“法拍房”信息妨碍执行!法院:罚!
“对王某某罚款人民币2000元,限在2020年7月28日前缴纳”。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案外人王某某开出罚款决定书,王某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
查封的房产被“擅卖”
承办法官林法官介绍,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立案执行后,查封登记在王某华名下的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产,房屋腾退、评估等工作进展顺利,后期将进行挂网拍卖。但是承办法官接到反映,有人将这套房产信息发布在二手房买卖平台上进行售卖。林法官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工作。
房产中介人员将涉案房源信息发布在朋友圈
林法官通过添加发布信息的房产中介人员林某某的微信,借着看房为由将其约出。原来在二手房买卖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来自另一个房产中介人员,经办人对林某某进行了口头教育,并责令删除发布的房源信息。林法官顺藤摸瓜,找到了另一个房产中介人员陈某。据陈某交代,是其朋友王某某委托他发布房源信息。林法官责令陈某删除微信朋友圈相关信息,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扰乱网拍秩序被罚2千元
随即,执行干警约谈了王某某。王某某称因购买了资产包,担心房子不好卖,请中介的朋友帮忙发布该房源信息,希望能找到意向的买家。林法官表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强制处置涉案财产的一种重要法律措施,具有较强的法律严肃性和不可干扰性,王某某私自委托中介人员前往涉案房屋拍照并公开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妨碍了法院正常的执行工作,扰乱了司法拍卖,依法对王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
法官提醒:
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产,在查封期间,非经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擅自贩卖“法拍房”,私下交易的行为将无法完成过户。特别提醒,购买房屋时,应查清房产的权属关系,查看房屋状况,了解产权人信息、有无共有人、房屋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权等产权限制信息,特别要了解房屋是否有被法院查封等情况,以免钱房两空。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全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