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黄晓明2013年斥资3600万在北京朝阳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且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一直居住,但至今未能过户。这是什么原因?
01房主:当时13岁,并未收到钱
9月29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一份“黄晓明与张昊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为黄晓明,出生日期为1977年11月13日,职业是演员。被告名字叫做张昊龙,今年20岁。
从判决书看,原告黄晓明职业为演员,出生日期也与明星黄晓明相同。
此外,判决书还显示,原告黄晓明委托母亲张某霞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2018年8月,证监会曾披露一起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在为高勇提供账户的名单中,出现了“黄某明”及其母亲“张某霞”的名字。据经济观察报,黄某明即为知名演员黄晓明。当年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微博发布声明称,其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纵。这件事是理财不谨慎所致,言下之意也承认了高勇账户名单中的确为其和其母。
回到“黄晓明与张昊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来。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12月,房主张昊龙的父母张某宇、刑某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委托张某冀(张昊龙父亲朋友)代办涉事房产的出租、出售及房产抵押等相关手续。2013年1月,张某冀与黄晓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黄晓明于2013年分7笔向张某冀转账3598.5万元,黄晓明2013年1月缴纳的2.53万元物业服务折抵了剩余购房款。
合同签订之后,黄晓明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一直居住。2018年前后,黄晓明要求张昊龙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张昊龙避而不见,故黄晓明将张昊龙告上法庭。张昊龙则辩称:
01签订合同时仅13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的授权委托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授权无效导致合同无效;
02根据授权委托书,授权是出售、出租房屋等相关手续的事宜,没有授权收受房屋价款,张昊龙至今未收到房屋转让价款3600万元;
03涉案房屋与黄晓明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是抵押合同关系,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是借款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其中之一。
北京朝阳法院调查后了解到,2012年12月31日,张昊龙父母委托名为张某翼的人代为办理涉案房屋出租、出售、房产抵押等相关手续,该房屋建筑面积为703.13平方米,成交价格为3600万元。
此外,该房屋买卖合同落款上,买受人委托代理人处由黄晓明妈妈张某霞签名。张昊龙认可张某翼收到了黄晓明的转账,但却表示,张某翼没有把钱转交给张昊龙及其父母,而且,委托书中没有委托张某翼代为收款。
朝阳法院判决书还显示,涉案房屋在2013年1月31日曾登记设立一般抵押权,抵押权人是黄晓明的妈妈张某霞,抵押人则是张昊龙,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3600万。
黄晓明方面称:
因为购房时没有北京市购房资格,故未办理涉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为了交易安全,就涉案房屋购买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黄晓明的母亲张某霞实际上没有向张昊龙提供借款,现在黄晓明已经具备了北京市购房资格(故要求张昊龙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黄晓明在本案中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6日实际轮候查封了涉案房屋。2018年4月公开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该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四季星河中街1号院。此处即北京老牌豪宅星河湾。2012年时这套建筑面积703.13平方米的房子,成交价格为3600万元,算下来单价约5.1万。如今据某网站显示,星河湾均价约8.3万元,黄晓明买的这套房价值约5800万元。
- 于2017年12月21日被山西长治某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到2020年12月20日。
北京朝阳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黄晓明与张昊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因为该房屋多次被查封,而且,在本案辩论终结之前,还没有解封,因此,黄晓明要求办理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诉讼请求属于事实上不能履行的诉讼请求,因此,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中新经纬、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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