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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将交通 教育 民宗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划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京政发〔2020〕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率,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
一、主要内容
二、工作要求
2020年10月24日
编后语:北京市交通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意味着原交通部门承担的部分行具体执法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承担。
这一划入,是否意味着交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向跨行业大综合啦!是否会意味着,行业综合执法应该结束,走向无行业的“大综合”执法?这对于正在推进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又是一大考验。
拭目以待!!
转自:交通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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