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禽兽 | 50岁邻居“爷爷”强奸5岁幼女、24岁“叔叔”强奸7岁幼女均仅获刑4年半

法者心声 2022-12-05



11月13日上午,惠安法院院长吴泰雄担任审判长,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庭审理、判决了两起奸淫幼女案件,分别以强奸罪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案情简介




邻居“爷爷”和不认识“叔叔”
将魔爪伸向幼女


第一起: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近50岁的被告人陈某在自家客厅内,把到其家中与其孙女玩耍的邻居5岁幼女小月抱至床上,实施奸淫行为。事后,小月跑回家中将此事告知其母亲。其母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起: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出生于1996年、外地来惠打工的被告人黄某,将正在楼道玩耍的年仅7岁的小红诱骗至家中卧室内,不顾小红反抗,强行实施奸淫行为,还威胁不准告诉家长。小红离开后便将此事告知其母亲,其母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黄某随后潜逃回老家,被追捕到案。

归案后,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裁判




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惠安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奸淫为目的,针对无性防卫能力的幼女实施性侵害,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依法分别以强奸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国法律历来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其中《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具有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民法院守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依法“亮剑”、严厉打击,以法之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把钢铁“保护伞”。
惠安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泉州市首个独立建制家事少年审判庭,开创少年审判“惠安模式”,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摄制《向日葵花开》少年法制教育微电影,立足综合治理角度,与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共商共建各种平台,打造全方位立体防护网,筑起保护少年儿童“防火墙”,受到各级充分肯定,先后获评“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防侵害教育提示


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时有发生。性侵害儿童犯罪隐蔽性强,很多都是“熟人作案”,一般为亲属、邻居、同学、老师等。法官特别提示,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注重加强防范意识、教育意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董加固 通讯员 惠法宣

1、禽兽不如!46岁男子多次猥亵、强奸刚订婚的亲生女儿,自称想当着女婿面作案,曾因强奸罪入狱

2、这个畜生!强奸亲生女儿,还强迫生下孩子,居然未被处死!
3、【证据分析】王书金案因一起奸杀案现新证据发回重审,与聂树斌案无关
4、表姐夫与表妹发生关系后被控强奸,法院没认定并宣告无罪
5、一派出所和社区联合通告:卖淫嫖娼一律通报至单位、家人和社区村委
长按下方二维码,欢迎关注“法者心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