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定了!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的通知(2021)

法者心声 2022-12-05



2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和天津司法局网站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  

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0日]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0日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 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 
请大家相互转告。 
2021年1月19日
此外,山西省司法厅在回复网友信件时也提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证书持有人员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附:司法部此前关于相关问题的回复
目前看来,北京和天津等地已经做出了调整通知:2021年1月1日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取消。大家也不用在纠结证书备案的问题了。
如果你所在的省市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欢迎留言补充。

法律职业证书备案制度是什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管理方式之一,用来监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的从业状况、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真伪以及历年管理工作情况。


2012年司法部颁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就此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综合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山西司法厅、司法部网站、法考资料官、厚大司考,供普法参考


推荐阅读1:你有什么理由不努力?44岁农民自学通过法考,头发都熬白了
推荐阅读2:号称“天下第一考”的法考难吗?
推荐阅读3:法考通过率比你想象的还要低!
推荐阅读4:最高法 | 房屋备案登记不能产生物权效力,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并非预告登记;执行和解协议属于合同的范畴,不必然导致物权变动
推荐阅读5:两男子用爆竹炸6条小鱼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引争议
推荐阅读6:判了!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元劳动补偿

因为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规则,有时您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我们的推送,所以没能在您的微信里显示。如果喜欢本号或本文章,请将“法者心声”加“星标,或点右下方的在看,这样本号推送的文章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谢谢您的厚爱。

长按下方二维码,欢迎关注“法者心声”

觉得不错,下方 分享 点赞 在看 三连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