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郭燕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郭燕枝,女,汉族,1966年5月出生,山东莱州人。2004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助理审判员;2002年10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助理、助理审判员;2003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2008年4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负责人、审判员;2009年11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2009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代庭长;2011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审判员;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员;2013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6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2019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
郭燕枝,女,汉族,1966年出生,山东烟台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
她先后审理了不予执行英国糖业协会仲裁裁决案、王新强等30人与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总结提炼“要件分析方法”,对指导法律适用发挥重要作用。
主持起草《第三人撤销之诉十条基本处理意见》等50余个规范性文件,参与完成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律关系研究》、中共中央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立法研究》等多项立法课题。
合著出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等著作,《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研究》等多篇学术论文发表于法学核心期刊。
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荣获北京市一中院嘉奖、“审判管理质量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摘自: 京法网事 2017-02-28 北京法院评选第二届审判业务专家(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