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出现10处错漏字,法官:系原告诉状、被告答辩状写错,尽量保持原汁原味
5页的民事裁定书,竟出现10处错字、漏字,其中包括原告的姓名,这让拿到裁定书的当事人感到不可思议。
“制作法律文书都这么不严谨,甚至让我怀疑他们在判我这个案子时候有没有做到公平公正。”10月8日,原告魏先生如是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对于裁定书出现的错漏字现象,该案主审法官称,经核实系原告上诉状、被告答辩状书写错误;而对于裁定结果,该法官表示合理合法,“这个案子已经上诉,看郑州中院怎么判吧。”
拿到裁定书的魏先生对结果不满,同时他发现该民事裁定书出现诸多错误。例如原告诉称部分中“过渡费”打成“过度费”;在被告答辩部分中,“宅基地”打成“宠基地”“它基地”,“低于”打成“低子”,“安置住房”打成“安量住房”,还有几处漏字现象,最可气的是有地方还将他的姓氏“魏”打成了“魂”。
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就此致电该案主审法官李某询问情况。李法官称,经与书记员核实,裁定书出现的错漏字现象系原告上诉状、被告答辩状书写错误,“我们的裁定书尽量保持原汁原味性,原被告怎么写的我们怎么打。如果是本院认为的部分写错了,我们会负责的。”
通知指出,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要采取切实有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个别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裁判文书各种错误反复发生。
通知同时明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裁判文书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细化规章制度,优化办案和文书公开工作平台,填补办案和管理漏洞,完善文书起草、审核、签发、印刷、用印、送达、上网公开等各环节校核工作的责任制,不断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以上转自红星新闻 记者 李文滔)
江某、陈某向市中区法院立案庭递交立案材料时,立案大厅窗口干警陈颖审查发现原告提交的立案材料不齐、遗漏了诉讼主体、法律关系混同且存在多处表达错误和错别字的情况。
为方便当事人快速进入诉讼程序,陈颖同志便耐心细致告知二人应该明确的诉讼主体,需补充提交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并向二人释明了其诉讼请求既包含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又包含了排除妨害纠纷,系两种法律关系应当分别起诉或者选择其中能最大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诉求。
考虑二人年事已高,且没有经历过诉讼,理解能力有限,陈颖同志便用铅笔在原告诉状上对表达错误的词语和错别字进行了标注,方便原告修改时不会遗漏。随后,原告夫妇在陈颖的指导下主动补齐资料和配合修改诉状,一次性办理了立案。后该案进入诉讼程序,被告主动履行了其义务,原告撤诉。
7月28日上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面锦旗,锦旗内容为“急人所急,想人所想” ,这充分表达了当事人对市中区法院心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感激之情。(转自2021年8月2日的内江中院公众号)
对于原告诉状、被告答辩状中的错别字,是应该不加辨别的原文复制,还是要求原、被告予以补正,还是直接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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