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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放首批4439个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
“执法证件赋予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份权力、一份荣誉,更是一份光荣的使命和沉甸甸的责任。”11月25日,在全区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颁发仪式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刘晓康说。当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生态环境厅等6个执法领域发放我区首批4439个行政执法证件。
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聚焦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先后三次深入全区各市县调研督导行政执法工作,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解决基层执法方面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类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按照司法部安排部署,于今年6月30日全面启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样式更换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全区893个行政执法主体,近3万人。
“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证件进行更换,是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和政府良好执法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王宏说,由于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样式有三重防伪标识,对制作企业资格要求很高,司法厅克服困难在第一时间为统一着装的6个综合执法领域执法人员换证,以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