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暂缓实施!个别银行停办现金业务,央行叫停!32家单位拒收现金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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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此前,央行等三部门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央行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暂缓实施《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2022〕第1号,下称《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此前在1月26日,央行网站披露《办法》,原定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制定《办法》,一是有利于顺应金融行业发展,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二是有利于践行“风险为本”反洗钱理念,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三是有利于接轨反洗钱国际标准。反洗钱国际评估认为我国需要进一步明确对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
个别银行停办现金业务引关注
2月2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
会议指出,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
中新财经注意到,近期,有两家民营银行宣布将停办现金业务。
其中,辽宁振兴银行发布停办柜面和ATM现金业务的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起,停办柜面现金存取款、零钱兑换、残损币兑换、ATM存取款等现金业务。北京中关村银行发布关于停办现金收付业务的公告,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停办现金收付业务。
北京中关村银行和辽宁振兴银行均为民营银行,都是在2017年成立的。之所以停办现金业务,两家银行均提到了一个原因:不断加大线上业务发展力度,集中资源提升电子银行的服务能力。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称,总体来看,社会上不理解甚至反对的意见相对较多。根据初步排查,还有一些银行网点也停办了现金存取业务,涉及农信社、外资银行等,也包括一些国有大行。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 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有实体网点的银行必须办现金业务
对此,会议要求,扎实做好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凡设有实体网点的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机构必须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
范一飞称,各机构不得以业务转型升级、现金业务较少、控制成本、降低业务管理风险等为由,停办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
这意味着,停办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这一行为被叫停。
因为拒收人民币现金
央行开出68张罚单、最高50万
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
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在32张罚单中,被罚金额最高的是北京阳光海天停车场。
根据公告显示,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 ,央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北京达美乐披萨门头沟店因拒收现金,被罚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据基金君统计,去年一年央行一共开出68张罚单。
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诞生于2021年三季度。根据央行通告,被罚最多的单位为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因在市郊铁路车站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票乘车 ,被警告同时处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央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到两类情况,并提醒社会公众关注。一是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二是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2020年12月,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对外发布公告,要求大中型商业机构特别是批发和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经营场所,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轮渡码头等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转换手段。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会议指出,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