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持枪藏毒案今天(5月24日)在纽约长岛纳苏郡高等法院再次开庭。法官裁定:警方在搜查周立波的车辆时,无法证明其与不懂英语的周立波的沟通是充分理解对方意思的,也就是说:警方所收集的证据无效,检方需要在6月4日开庭时决定是否上诉,若不上诉,就需要撤销所有罪名指控;如上诉,此案则进入审讯。
而目前来看,检方撤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周立波也是一大早就发微博,表示:没有任何过错,没做亏心事,无惧鬼敲门,我问心无愧。庭审后更是怒斥国人教育素质有待提高。
周立波
我获得了正义
在开庭之前,周立波又发了一条微博,他在微博中表示这或将是最后一庭,在本次事件中,我没有任何过错,没做亏心事,无惧鬼敲门,我问心无愧。
据腾讯《一线》报道,庭审结束后,周立波夫妇看上去心情大好,但周立波向媒体表示,自己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而是很平静。周立波感言说,事情没有大家想象的这么复杂,这件事是个很荒唐的开始,但是他能在被迫的情况下和家人和女儿在一起。当被问到为什么这件事很荒唐,周立波回答:“因为用了一年四个月证明了周立波是周立波。”尽管认为今天的庭审结果是早就存在的结果,周立波依然向法官和检察官致以谢意,并且称赞自己的美女律师十分敬业。
图片来源于腾讯《一线》
周立波还表示,这次案件让他充分了解到中西方文化的冲突。通过这次的经历,他认为国人的教育素质等各方面都有待提高,而出事前,他已经想和哥伦比亚大学合作幽默方面的教育。
当被问到是否会回国时,周立波说:“我不回国我到哪里去?这(美国)又不是我的祖国。”关于之后的职业规划,周立波坦言,将来会慢慢远离舞台走向教育。他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不只是靠有钱,还得有文化。文化是一种教养,人要有教养。他和太太约定了,50岁后肯定离开舞台,因为他已经创造了所有舞台的奇迹,至少在他有生之年,圈子里不会有人超过他。他认为这不是嚣张,人有很多生活方式,50岁告别舞台代表另一种开始。
法律评论
因为美国是一个严格奉行无罪推定的国家,因此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以及证据取得合法性的证明责任都在警方。故而,在警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警方的取证过程就会被判定为非法。
依照美国法律,如果没有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警察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没有拿到法院的搜查令,是无权搜查汽车的。若警察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具合法性,那么依照毒树之果原则,因非法程序所获的证据不能作为呈堂证供,以指控周立波犯罪。
具体而言,如警方不能证明周立波同意搜车,警察的执法、取证行为就会被认定为非法,搜出来的毒品和无证手枪都是本案关键证据,但都会被认定为非法证据,那自然,对波波的指控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互联杂谈后记:
这个裁定让中国人大跌眼镜,证据确凿,从你车里搜出了枪和毒品,怎么可以因为没经过同意搜查而无效呢?
国人大多认为程序合法性并不重要,只要结果正确就可以。
这里核心问题,就是正确由谁来判定?如果程序都无法保证合法,如何能相信结果正确?如果由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来判断最后结果的正确,当然过程与程序就无关紧要了。但是既然没有这样的上帝(即便有,这个上帝也没功夫帮你判定),如果某些人坚持结果正确,那么这些人就是在充当上帝。
言论自由也是如此,如果只允许发布正确的言论,那就无所谓自由,因为谁掌握了正确的判断权,谁就是上帝,除了他谁都没有自由。
最后,总有些人纠缠于自由的字面意思,怎么可能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人权宣言》第4条,1789年
自由从来没有任意妄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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