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中兴事件启示之二:专利制度造成永无止境的“大航海时代”!》中讲到,地球上的土地和资源终有极限,地理大探险终有到头的一天,但是由于专利制度的诞生,使得技术领域抽象的“地理大发现”永无止境。
这里面有几层含义:
在商业竞争中,技术创新会带来巨大的优势。同时,专利布局的先发优势,会使得落后的竞争者追赶时困难重重。因此,专利制度就像鞭子一样,鞭策各个公司卯足力气进行技术创新,唯恐被竞争对手占据上风。更进一步地,专利法对于“在先发明”和“改进发明”进行合理的利益分割,使得改进者也能获得一定的话语权,使得竞争对手之间你追我赶。专利的时效性、方案强制公开,也有利于实现少数人与公众利益的相对平衡,促进社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
从实质上说,专利是国家授予给发明人的、具有一定时限的、基于技术创新的市场垄断权。其中“基于技术创新”保证了做大蛋糕,而具有一定时限,保证了这种市场垄断权不会过于滥用,侵害公众利益。时限到了之后,专利技术方案就无偿贡献给大众,成为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技术方案。
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对此有一句非常形象概括:“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The Patent System adds the fuel of interest to the fire of genius)。
因此,专利制度成为推动技术不断进步的驱动力。工业革命最先在英国引爆,可以说专利制度居功至伟。
然而,正如技术是双刃剑一样,专利制度也是一柄双刃剑,甚至可以说,它的两个剑刃同等锋利:促进技术进步的动力有多强,可能造成的破坏性就有多大!
三、专利引发的暴动和革命
虽然我们说,技术进步可以提升公众利益,但是这是相对长期才能达成的效果。短期来看,技术革新几乎必然会导致“公众利益”的受损。
为什么呢?
大家通常把工业革命的起点追溯到“珍妮纺纱机”。我们就以珍妮机的发明人哈格里夫斯(以下简称为老哈)的事例来说好了。
珍妮机出现在十八世纪中期,当时的背景是:英国击败法国成为海上霸主,掌握了世界主要的贸易线路,所控制的市场容量空前提升。但是产能没办法一下子同步提升啊,空有那么大的市场,却无法生产足够的产品去赚钱,英国的资本家们都急得火烧火燎的,对于改进生产效率,提升产能的方法空前渴望。
所谓衣食住行,所有这些产品中,人们首先需要的是穿衣,因此对于当时的创业者来说,谁解决了纺纱织布的痛点,谁就有机会发大财!
1733年,老哈的同乡机械师凯伊发明了“飞梭”,大大提升了织布的速度。但是织布需要的棉纱,却还是依靠众多家庭手工业的纺车慢慢纺出来。所以棉纱供不应求,收购价格较高。此时距离英国首部专利法,也是世界公认的第一部专利法《垄断法规》的颁布,已经过去110年了。这说明尽管有了专利法的催化,技术进步速度还是非常缓慢的。
由于当时棉纱价格比较高,所以在织布厂附近居住的平民,基本每家的家庭主妇都在家里用老式的手摇纺纱机纺纱,然后卖给织布厂挣钱来补贴家用。要说起来,当时英国所使用的这些手摇纺纱机还是来自于中国,南宋年间黄道婆发明的纺纱机,通过一带一路贸易商路传到欧洲,几百年来只是略作改进,基本形态还是没啥变化。
别人家纺纱,得去买纺纱机或者找木匠做。老哈不用,他是镇子上织布工厂里的织布工,他为人比较勤奋,除了干织布的活之外,还学了点木工手艺,可以说是镇子上木工里面最会织布的,或者织布工里最会干木匠活的,按照今天的话说,那就是个“斜杠青年”,一个会两门手艺的复合型人才。
他凭着自己的木工手艺做了台纺纱机,妻子有空就用这台纺纱机纺纱,可以卖给老哈上班的工厂,两个人辛勤工作,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1764年里的一天,43岁的老哈可能是和工友在酒吧喝了点酒,回家开门后不小心,一脚踢翻了他妻子正在使用的纺纱机,当时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赶快把纺纱机扶正。
当他弯下腰来的时候,却突然愣住了,原来他看到那台被踢倒的纺纱机还在转,只是原先横着的纱锭变成直立的了。他猛然想到:如果把几个纱锭都竖着排列,用一个纺轮带动,不就可以一下子纺出更多的纱了吗?
老哈当时非常兴奋,酒也醒了,觉也不睡了,马上试着干,连夜就造出用一个纺轮带动八个竖直纱锭的新纺纱机,功效一下子提高了八倍。他将这台纺纱机以他女儿珍妮命名,所以被称为珍妮纺纱机。这是最早的多锭手工纺纱机,装有8个锭子,适用于棉、毛、麻纤维纺纱。
哈格里夫斯和他发明的珍妮纺纱机
机器造出来后,老哈夫妻俩人高兴坏了。可不嘛,比如说一个月老哈能挣3000块,老婆在家纺纱一个月挣1000块,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下他老婆一个月可以挣8000,老哈干脆把工作辞了也在家纺纱,俩人一个月挣一万六,一步从底层跨入中产啊!
由于他生活在一个小镇,信息比较闭塞,还不知道英国有专利制度这回事,他不敢卖珍妮纺纱机(怕被别人买去仿制),只能自己用珍妮纺纱机纺纱来赚钱。珍妮纺纱机不但效率高,而且纺出的纱质量也比较好,老哈干脆把工作因此老哈的生意不错,“老哈家纺的纱”的大名也渐渐流传开来了。
一天,老哈夫妇晚餐后,正在憧憬未来的富裕生活。眼看儿女们都长大了,都来纺纱,再雇几个帮工,这不是要发了吗,以后喝咖啡,可以喝一杯倒一杯了。
突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出现在他家门口。然后,门被粗暴地撞开,一群怒气冲冲的男男女女冲进来。他们不由分说,将房里制作好的珍妮纺纱机通通捣毁,并怒吼:“你制作的害人机器见鬼去吧!”甚至有人还放火,点燃了老哈的房屋。他们夫妇俩被赶出了兰开郡的小镇。
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老哈使用珍妮纺纱机使棉纱产量上升,而且质量也好,织布厂收购他家的纱多了,对别人家的纱需求就减少了,而且收购棉纱价格下跌。
老哈的那些街坊邻居们,家家都是靠纺纱挣钱,收入都减少了,他们就把怒气都归结在老哈一家身上。
今天看来,这些邻居的做法简直是无法无天,太蛮横太可恶了。但是请不要忘了,这是在十八世纪的英国,虽然相对于欧洲其他国家,英国已经是比较开化了,但那也仅是针对大城市而言,老哈居住的小镇上,仍然保留了很多的封建残余。根据古老的行会制度流传下来的行为准则,老哈的发明虽然使他自己富裕起来,却损害了大家的利益,邻居们的行事维护了多数人的利益,完全是“合乎正义”的。
如果在小镇发起个“全民公投”,结果也是一样,他们会认为,老哈的怪玩意损害了全镇人的利益,他家被毁是他自己罪有应得,只会支持邻居的行动而不会维护老哈一家。
这就是一个公平损害效率的典型案例。
可以说,老哈一家是毁于“多数人暴政”!
幸好,老哈只是家毁了,人还在,精神也没有垮。他仍然坚信,凭着自己的技术,一定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他努力改进珍妮纺纱机,并且带着他的珍妮纺纱机样品到大城市寻找机会。珍妮纺纱机相对于以前的纺纱机,提升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他很快找到了合伙人,并在诺丁汉合资开办一家纺纱作坊。
在诺丁汉,他听说了关于专利制度的事情,原来,发明新机器,国家是鼓励并且保护的啊!专利就是国家授予技术创新者的市场垄断权,在18世纪的英国,专利制度是技术创新者对抗“多数人暴政”的有力武器。
1768年,老哈获得了珍妮纺纱机的专利,相对于自己纺纱,还是卖机器更挣钱。他开始大量生产并销售珍妮纺纱机,英国各地工厂纷纷采购,四年后,英国已有两万台珍妮纺纱机,老哈很快就发达了。由于专利制度的保证,没人再敢到老哈的工厂放肆,也没人敢仿制珍妮纺纱机,珍妮纺纱机成了老哈一家的“摇钱树”,他以及他的继承人,还在坚持改进珍妮纺纱机,到了1784年,改进型的珍妮纺纱机已增加到八十个纱锭。
老哈的故事,成了依靠自己的创新技术,白手起家从屌丝变富豪的励志传奇,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
当时的新闻媒体没什么太多花样,主要也就是报纸。在媒体的大力宣传下,珍妮纺纱机的出现,以及老哈依靠专利赚了大量财富的事迹,在英国各地广泛流传开来,极大激发了英国各地的技术创新热情:原来钱还可以这么赚!
其实本不缺创新的头脑,只是大家被旧制度的行为准则束缚住了,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而老哈的事迹经广泛宣传,宛如一声春雷,使大家解放了思想。
在可能获得巨额利益的诱惑下,大家纷纷阅读珍妮纺纱机的专利文件,并买来珍妮纺纱机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后续一系列技术进步纷纷涌现,从而揭开了工业革命的大幕。
从“珍妮纺纱机”的的案例可以看出,技术创新必然会造成短期内的公众利益受损,因此需要国家的强力支持,用少数人的垄断特权来对抗“多数人暴政”,才能使得技术创新得以推广。
专利制度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调整的工具,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少数人利益和多数人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动态平衡,推动社会整体进步。这实际上也是政治活动的全部奥义。
从这里也可以打破关于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的迷思。
越是重大的技术革新,所触动的短期利益也就越大!
一个聚焦于短期利益,盲从于多数人意见的政治制度,必然成为技术革新的绊脚石。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说,这种制度即使不是最坏的,也是最坏的之一。
技术革新的最大困难,往往不是技术本身,而是如何搞定现有的利益集团。面对真正强大的利益集团,专利制度所赋予的特权其实都远远不够用了,而是需要更加强力政治力量推动,例如都铎王朝时代的英国王权,以及现代的中国政府。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可以推行圈地运动,但是同样迈入资本主义门槛的北宋就不敢这么玩;中国可以搞定银行的反对,推动移动支付,搞定航空公司的反对,推动高铁跨越式发展;在强大的利益集团的游说攻势下,在未来十年内,美国几乎看不到任何上马移动支付和高铁的希望。
当然,过猛的技术创新还是要三思而后行。比如AI技术,一旦大规模推广应用,相当于来一场新时代的“圈地运动”,必然引发大批失业,无论如何也要慎重行事。
既然专利制度是一个利益调整的工具,在增量蛋糕不是那么明显的时候,它就会成为一个引发矛盾的焦点,甚至成为大革命的导火索!
"专利"这个概念并不是英国人首先发明的,中世纪的欧洲各国都有类似的早期"实践,威尼斯甚至还出台了专门的专利法规。专利一词在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很早,在公元前八百多年的周厉王在位期间,为了改善朝廷的经济状况,周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将原本是公共享有的山林湖泽改由天子直接控制,国人进入谋生要缴纳税金。这项“专利”政策引发国人非议,周厉王又来个“止谤之策”,就是导致“道路以目”、被称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那个倒霉玩意儿,从而最终导致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国人暴动”。需要注意的是,西周的国人,并不是平民,相当于英国的贵族阶层,国人会议就相当于英国的国会。
本质上,厉王专利与英国的“圈地运动”如出一辙,将原属于公众利益的公共土地圈占起来,供少数人牟利。从“厉王专利”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专利制度最初是一种王权背书的“暴政”,它是用少数人的垄断权对抗公众利益。因此不得人心是自然的。并且周厉王时期并不存在显著提升利益的土地经营方式。于是,并不稳固的周天子王权,由于采用了不得人心的“专利”而倒台,进入共和执政阶段,史称“周召共和”。
英国历史上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与西周的“厉王专利”及其之后的发展历程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经历了国王推行专利、国会非议、国王与国会之间斗争,直至发生暴动、建立共和制度。只不过英国历史上这段历程很长,经历了三个国王,并且过程也曲折得多。
伊丽莎白一世的年代是英国历史上王权的高峰,伊丽莎白在英国已经被神化,尤其是1588年英西大海战战胜西班牙之后。因此女王签署的授权证书虽然看起来是薄薄的一张纸,那就是相当于中国的“尚方宝剑”,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便宜行事”,那是替女王办差,谁敢反对?周厉王实行专利搞不定,伊丽莎白以她的超级号召力推行专利,就能推行得下去。
在各种大力开辟财源的政策下,英国硬是跟当时的欧洲霸主西班牙打了个平手,还能暗中支援荷兰革命。但是在伊丽莎白之后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查理一世,威望和权柄一个不如一个,王室财政日渐窘迫。
十七世纪上半叶的英国与明朝晚期是同一时期。西班牙在美洲开采的大量金银带来的充裕流动性,引发了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全球贸易的空前繁荣,并在英国、法国、荷兰、明朝都造成了面向外贸的工商业阶层的崛起。
所以这些国家面临着一个同样的问题:随着国内工商业的崛起,传统的农业税的税基越来越匮乏,工商业虽然发达,但是这些财富控制在权贵阶层手中,这帮人都是抗税高手,政府很难从中收税。由于外敌的挑战,政府又急需金钱,如果要强行收税,要么引发大规模动乱(法国、荷兰、英国),要么引发国内政治的空前对抗(明朝)。
这段时间内,英国资产阶级的财富和力量不断增大,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随着财富两极分化不断跌入深渊。据历史学家测算,一百年间,物价上涨了八倍,而工资只上涨了三倍。与此同时,英国人口从二百万上涨到五百多万。
在伊丽莎白时代,英国已经开启了显著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到了查理一世时期,伦敦人口达到五十万,相当于英国全国人口的1/10,这一比例一直延续到今天。伦敦不仅成为英国第一大城市,也是欧洲第一大城市,此前一直保持这一纪录的巴黎,同期人口只有伦敦的一半左右。与此同时,英国第二大城市人口仅两万。可以说,伦敦是牺牲了广大农村以及其他城市发展起来的。大量人口失去了土地,只能去大城市寻找谋生的机会,聚集在首都伦敦成为“伦漂”,然而伦敦并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机会,很多无所事事的流浪汉在伦敦街头上四处晃悠成为街头一景,社会治安不断恶化。有人运气好能找到临时性的工作,但是干几个月后就又复归失业,即使是有稳定工作的那些人,“穷忙族”也是其中的主流。
如果抹掉时代背景的差异,十七世纪三十年代的英国,与阿拉伯之春爆发前的中东,社会情况极为雷同。大量失业半失业的贫困一族,在现实困苦的打击下,心中的愤恨不断地累积,这种愤怒需要找一个发泄的出口。有人站出来说,是国王的专制导致大家贫困的,打倒独裁者实现民主,我们就幸福了!
正如今天的中东诸国一样,英国就这样一步步走向内战。但不同的是,英国当时没有外来势力干预,在内战中完成国内势力整合,排除了各种杂音,最终完成了统一;而中东诸国就惨了,在大国地缘势力博弈之下,伊拉克利比亚已经基本成了地理概念,未来几十年都看不到重新恢复安宁的希望。
当然,更倒霉的是我大明朝,内斗得正欢的时候,女真人打过来了,没挺过去彻底歇菜……
对于英国国王来说,不能加税就只能想别的办法筹钱。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为了垄断的专利权所支付的额外费用,相当于一种间接税,间接税不是直接针对人头征收,因此不容易激起人们的反抗。
于是,缺钱的国王詹姆斯很快就发现,伊丽莎白一世留下来的专利制度不错,不用费事又很来钱,他就批了很多专利,能批的好批的方便批的,在伊丽莎白一世的时代已经批的差不多了,现在再想批只能开阔一下思路,于是淀粉、玻璃等更多的生活必需品也被纳入个人专营之列,据统计,到1621年,英国共计有700余种专利商品。有的专利甚至赋予权利人以一定价格发放经营许可证或者赦免罪犯的权利。
各种生活必须品都搞成了私人专卖,垄断就意味着加价!这还不算,连政府的一些要害职能(类似当代中国的发改委、经贸委、检察院的职能)也被詹姆斯一世稀里糊涂地批出去了。
垄断专利权人借着手中的垄断专利权独占市场,并利用手中的权利肆意搜捕、处罚。垄断专利的滥用,使它完全背离了当初的促进技术开发与引进产业发展政策的本意,变为擅权者掠夺社会财富的工具,无数百姓倾家荡产,流离失所,导致民怨沸腾。
国家缺钱,利益阶层不肯向外吐钱,那就只能变本加厉地搜刮底层穷人,熟悉中国历史的读者一定会想到,这就是王朝末期的征兆啊!明朝就是这么灭亡的。国王的倒行逆施,正好给了利益阶层对王权下手的口实。
国会先后于1606年、1610年、1614年提出了限制王权、反对滥用垄断授权的多份议案,但因国王不予理睬而毫无实际效果。1616年,大法官爱德华·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因为拒绝按国王的一些幸臣及司法部长弗朗西斯·培根的要求授予国王专利而被免职。
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大家耳熟能详,结合到他本人的亲身经历,这句话的完整表述应该是这样的:知识可以形成专利,而专利可以带来金钱,有了金钱则有力量(权势)!
1621年,英国卷入到被称为“三十年战争”的德意志宗教战争,这场战争旷日持久,耗费惊人,当时欧洲所有政府都因为这场战争宣告破产。英国政府也是濒临破产边缘,被迫召开国会筹钱。国会则趁机对国王发起反击。在国会咄咄逼人的攻势下,国王被迫撤销了一些专利,并同意由法院对其余专利实行公开审查。
在这种形势下,业余科学家培根同学很不幸地被抓住了把柄,身败名裂当啷入狱,几年后凄惨地死去。
到了1623年,国会乘胜追击,通过了《垄断法规》(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并于1624年正式实施,这就是英国的首部专利法。
《垄断法规》的序言中指出:“高贵的国王基于英明的决断和国民的福祉与安宁,践行1610年向全国所有国民印行的、体现了本国自古以来的基本法律精神的原则——所有垄断授权都不与神圣的法律相违背。不过,由于错误的信息和假冒的公共利益,许多垄断被不当授与并非法实施,导致民众不堪其苦,怨声载道,这既与神圣的法律相违背,也不符合前述陛下的崇高意愿。为此而制定本法。”
《垄断法规》在宣告“一切垄断非法”,剥夺王权任意授予专利权的同时,将基于新技术的发明垄断视为例外,为新产品的第一个发明人授予专利证书,提供不超过14年的独占保护。据统计,从1624年到1851年为止,英国总共颁发了13023项专利,这些专利极大地推动了英国的技术进步,对于英国爆发工业革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专利权是专利人的独占获利权与公众利益相互平衡的产物,体现了托马斯·史密斯关于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互平衡的“联邦主义”思想,是伴随王权与国会相互博弈过程的一个副产品。
所谓联邦主义,是介于注重个人利益的自由主义和注重公众利益的社会主义之间的政治路线,实现了公平和效率的大体均衡。作为一种政治理论来说,似乎听起来不是那么给力,但是在实践上却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精髓,与此一脉相承。
《垄断法规》是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对封建王权的一次成功而且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挑战。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看,《垄断法规》是英国资产阶级限制君主权力的开端。这一法案的出现,证明了君主的权力是可以被法律手段加以限制的,这就给了资产阶级们以极大的信心。王权在他们心目中已经是万分生厌的东西,既然已经被切下一刀,他们自然会生出得陇望蜀的想法,王权其他不顺眼的部分就更显得丑陋,恨不得继续依法炮制,把王权彻底关到笼子里。这一切斗争的终点,则是1689年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的《权利法案》。
从这个意义上看,1624年颁布的《垄断法规》,是英国资产阶级射向封建王权的第一枪,实际上也正式揭开了通向英国内战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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