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2003年施行)
点击关键词进入专题参考
【罪名大全,点击查阅】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
(2003年4月16日 [2003]高检研发第11号)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你院《关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请示》(赣检发研字[200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非司法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徇私枉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徇私枉法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推荐阅读
☛ 律师必备326份文书大全(2022版,附下载方式)
☛ 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操作指引大汇总!(共21件,2022.7整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2022版(共292件,目录+全文)
☛ 最全整理:2001-2022最高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7.25更新)
☛ 《民法典》全文+司法解释(2022)
☛ 2022版:刑法司法解释分类整理+地方刑事司法规范汇编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看不到我们推送的内容!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刑事法律事务”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和“赞”,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