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官员犯事抓老婆”现象剖析
办案过程中,深感当下反腐斗争中“官员犯事抓老婆”现象“时常出现”。究其原因,一是相当部分官员贪腐已呈家庭化乃至家族化态势,“贪内助”成为重要的共犯,典型者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的配偶于某某及儿子、女婿等——这种情况下,官员全家被抓常常“大快人心”。
另一种则是“惩治腐败的战术需要”,这种情形通常包括:
第一,被查处的“贪腐分子”拒不“老实交待”,将其家人一并审查,是一种巨大而有效的心理震慑——这种做法无疑大大有助于“突破审查对象心理防线”,但......
第二,查处过程遭遇困境,原有线索无法查实,或关键证据存在矛盾、无法核实,将配偶羁押起来可能会有新的突破——这不失为有效的调查思路,前提是应该依法。
第三,查处过程或案件事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实体或程序问题,不再追究腐败分子家属,有时成为迫使嫌疑人及其律师在另外一些方面妥协的一种方式——毕竟,反腐败是一种“斗争”。
中国当下的腐败问题异常严重,反腐败斗争形势异常严峻,反腐败工作常常采取诸多“非常”之法,甚至官员被查处过程中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都只适用《监察法》这样惩治官员的特殊程序和措施,对普通公人民权保护普遍适用的《刑事诉讼法》等规定的原则与措施无法给被查处的官员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与救济。纪委、监委严惩内部腐败分子也给我们每一个官员以警示:无论职位多高、岗位多牛,即使你今天正在审查别人明天也可能成为被审查的对象;无论是搞腐败还是利用反腐败谋私或在反腐败斗争中滥权,也将成为反腐败的惩治对象。——鸡蛋与坚墙之间的转换,瞬间而已——坚守法律的底线,是保障每一个人包括办案者自身安全的唯一路径。
多年前,笔者在国外回答关于中国双规制度时调侃说:双规相当意义上不过是某种男人的承诺(GENTLEMAN'S PROMISE)——也就是说我在加入某组织、投身某种事业之前对自己权利进行的某种放弃、限制或让渡。——探索真正符合中国特色的廉政体制任重道远,绝不能只靠严刑峻法,也不能靠任性立法,更不能靠法外施法。
------------
又及:
我所担忧的是这种做法的扩大化甚至成为某种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反腐败案件、扫黑除恶案件甚至很多普通刑事案件,程序正义和当事人及其家属权利保护都令人堪忧。
【参考阅读】
●长按二维码加入我们
特别声明:
文中部分图片、视频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吕良彪律师部分专著及参编著作
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法律出版社2007年出版)
和光同尘:法治时代的权利博弈(方正出版社2009年出版)
控制公司:基业长青的大商之道(北大出版社2013年出版,2018年第二版)......
●长按二维码加入我们
特别声明:
文中部分图片、视频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吕良彪律师部分专著及参编著作
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法律出版社2007年出版)
和光同尘:法治时代的权利博弈(方正出版社2009年出版)
控制公司:基业长青的大商之道(北大出版社2013年出版,2018年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