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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秒享专项扣除优惠 | “赡养老人”篇

广州税务 2021-12-10

根据国家推出的个税新政,

纳税人在计算个税应税所得额时,

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专栏将教会大家

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APP

快速填报“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

填报前您需要了解的事


一、享受条件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二、扣除标准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注意】由非独生子女分摊扣除额度的:

(1)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四、备查资料

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书面分摊协议。


2

最详细的操作手册

手把手教会您

第一步:打开APP【首页】,点击【赡养老人】

第二步: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扣除年度】,填写【被赡养人信息】

温馨提示:

不符合条件,系统会作出提示,但不影响填写,只是需满足条件才可扣除。

第四步:填写【分摊方式】

选择【是否独生子女】

1、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

2、非独生子女:

(1)录入共同赡养人

(2)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3)录入月扣除金额


温馨提示:

不管采用均摊、约定或指定分摊,只要是非独生子女则每人分摊额就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

1、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专项附加;

2、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3

常见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父母均要满60周岁才能享受扣除优惠吗?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只要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哦。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答:纳税人之间赡养老人支出采用分摊扣除的,如果是均摊,兄弟姐妹之间不需要再签订书面协议,也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如果采取约定分摊或者老人指定分摊的方式,需要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报送,自行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关于使用个税APP填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内容,

你学会了吗?


更多操作及政策指引,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资料


 往期回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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