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3年第4卷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01-11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每年在线出版24卷(每卷40万字)《上海法学研究》集刊,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可在线查询、下载电子版,共同打造中国法学法律界年度千万字量级的大型原创学术文库,集中呈现法学法律界年度有态度、有品质、有特色的前沿内容生产。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年)》,《上海法学研究》集刊已获评“AMI(集刊)入库集刊”。

截至目前,《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2020、2021、2022年全部96卷和2023年1-12卷3400余篇文章全面完成编辑任务,3086篇文章已在中国知网全文上线,单卷下载量超3万次,单篇下载量高达4000次,单篇最高被引近50次,总下载量超85万次。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3年第4卷目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文集

主题:“枫桥经验”与法治现代化


 乡村治理研究


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现状及发展进路——基于枫桥镇的考察分析余纪萱法治与村民自治的契合与互动刘  涛 乡村振兴背景下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探析——以C市法院人民法庭为样本分析徐尔旻   徐婷婷   魏悦悦“枫桥经验”映射下农村专职人民调解员养成机制之优化

胡正民

空间重构下乡土文化的嬗变与基层治理——“枫桥经验”的文化启示

王  秦 基层治理研究

纠偏与优化:人民法庭基层纠纷治理的实践进路——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为切入点

倪晶旌

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四重逻辑:理念、关系、技术和目标

孟德辉

“枫桥经验”与传统基层治理的经验和转化

杨  晔

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的时代内涵

李海裕

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下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协同——基于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长兴实证研究

朱  进

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基于N市“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实践考察

林昕洁

新时代“枫桥经验”语境下人民法庭的基层社会治理视野观

张继峰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法官工作室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选择

高  波

“枫桥经验”落实中的基层社会治理行动逻辑——以马长林群众工作法为例

王  峰

 刑事司法研究


  “枫桥经验”视野下检察听证制度优化路径研究

刘建荣   刘  伟

  “枫桥经验”视野下“报复社会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源头治理

吴杨晦思

刑事一体化模式:刑事申诉律师强制代理制度的实现路径

畅佳佳   陈佳敏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中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探要

白  妍   杨云天

协同治理视角下防范化解公共部件安全风险的因应之策——以上海市窨井盖的现代化治理为例

邢恩铭

刑事裁判文书瑕疵补正程序的逻辑与进路——以1244份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赵凌峰   孙  琦

 司法实务研究


数字化背景下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挑战与应对卢金晶 诉源治理视野下赋强公证不予执行的制度重构——“枫桥经验”纠纷化解的前端延伸吴玉明“枫桥经验”视角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基于217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宁晓丹整体政府视角下绍兴市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的实践研究 曾  云论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现状与完善李鑫宇基层治理法治化中司法所建设的实证研究赵星宇民事检察和解案件实证分析——以浙江省H市为视角李中华 司法理论研究


政府主导诉前解纷的理论分析及实践路径——以Y市K区法院的实践为切入点

席  飞

“枫桥经验”引领下司法执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规范构建——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相关实践为例

徐子良   夏怡舒

论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的程序性保护机制

樊雪平

诉源治理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瓶颈与优化路径 

温姝菀

“理法”融通:从古典戏剧《三哭殿》透视恢复性司法理论

王  伟

“枫桥经验”中的软法之治

王紫零

社会治理理念下的执行社会化——以执行网格员的制度角色塑造为视角

郝珊珊   陈  阳




 乡村治理研究


1.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现状及发展进路——基于枫桥镇的考察分析

作者:余纪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各地规范性文件都对村规民约进行了规范,但是村规民约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应有的如规范村民行为的作,阅读相关村规民约的司法判例并围绕枫桥镇典型村进行考察,对所调研的村规民约内容进行系统性梳理得出村规民约具有原生性与创生性结合、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具体化与规范化结合的特征,以及归纳出德治与法治结合、共性与个性结合、多元主体参与的枫桥经验。并发现其在内容、备案等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最后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在推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村规民约  乡村治理  枫桥镇典型村  实证考察  枫桥经验  基层治理

2.法治与村民自治的契合与互动

作者:刘涛(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把农村法治建设和村民自治相结合,依靠法治来保障村民自治,通过村民自治的实行来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使两者最终统一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是新时代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和发展。实现法治和村民自治的契合与良性互动,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治  村民自治  乡村振兴  农村法治化  枫桥经验  法治社会

3.乡村振兴背景下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探析——以C市法院人民法庭为样本分析

作者:徐尔旻(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婷婷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魏悦悦(崇州市人民法 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内容摘要: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沿阵地。在将单一司法职能模式调整为“强基导向”多元工作模式的基础上,人民法庭参治标准从“数量衡量” 转向“量质并重”,以遵循治理“复合转向、多维架构、组织韧性、数字驱动”逻辑为切入点来考察“如何提升成效”的问题是固本促提之策。在此背景下,可以“点、线、面”思维赋能乡村治理,创新提出整体分散、局部集中、空间集聚、功能集成的TOD治理模式,围绕“两线、四核 、 多点、成片”的布局体系对基层治理展开统筹规划与细节架设,以期发挥出人民法庭在治理体系中所占据的司法纽带地位。

关键词:人民法庭  基层治理  法治安全  服务保障  乡村振兴  案例分析

4.“枫桥经验”映射下农村专职人民调解员养成机制之优化

作者:胡正民(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内容摘要:在城镇化进程中,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成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巨大阻碍。人民调解组织是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生力军,但当前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普遍面临人员缺乏,年龄结构偏大,法律素养欠缺,调解威信不够,激励机制不足,工作热情不高等困境。农村社会治理亟须一支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专职调解队伍。该队伍应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理论基础,通过厘清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拓宽调解员的来源;保障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强化调解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等路径加以建设。进而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性、灵活性和有效性,让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关键词:枫桥经验  基层治理  人民调解  纠纷化解  乡村振兴  农村专职人民调解员

5.空间重构下乡土文化的嬗变与基层治理——“枫桥经验”的文化启示

作者:王秦(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我国乡土社会正处于重构阶段,空间的重构带来人员的流动和人员行为方式与观念上的变化,致使原先的文化共同体被迫解散。在文化嬗变时期,面临着新的文化共同体仍需时间建构、重构后空间中的主体文化需要难以满足、主体间缺乏文化共识、官办的“送文化”模式难以为继等一系列问题,给基层治理实践造成了困扰。“枫桥经验”历经社会变迁与文化嬗变仍保有充足的活力,正是因其从文化角度根据新形势对治理手段进行动态调整,为各地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

关键词:文化嬗变  基层治理  “枫桥经验”  新型社区  空间重构 文化共同体

 基层治理研究


1.纠偏与优化:人民法庭基层纠纷治理的实践进路——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为切入点

作者:倪晶旌(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第一线,在审判职能之外又延伸出多种社会职能,其在切换不同职能角色、参与纠纷前后端治理过程中易产生偏差,进而影响基层纠纷治理功能的发挥。通过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传承“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有助于厘正新时代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纠纷治理的思路与目标,并从基层审判系统内部出发,提出“中心式”纠纷疏导机制、“分层化”纠纷治理格局、“案后两级”纠纷服务工作,使“枫桥经验”真正融入人民法庭基层治理,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基层治理  枫桥经验  人民法庭  审判职能  纠纷治理  多元共治

2.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四重逻辑:理念、关系、技术和目标


作者:孟德辉(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经验,又被称之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贯彻和落实“枫桥经验”的内核意涵有助于变革治理流程、重塑治理方式、精准回应群众需求、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和有利于基层矛盾治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依循“社会治理思维变革”的理念逻辑、“多元主体治理”的互动逻辑、“数字化赋能”的技术逻辑和“为官为民”的目标逻辑,其中由社会管理向治理再向智治思维转变的理念逻辑是基层矛盾治理起点;从政府主导向多主体平等协商共治的互动逻辑是基层矛盾治理鲜明特征;数字化方式丰富治理手段的技术逻辑是基层矛盾治理科技支撑;“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逻辑是基层矛盾治理终点,“枫桥经验”的发展和基层矛盾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四种逻辑紧密相连,两者内嵌于基层矛盾治理现代化进程中。

关键词:枫桥经验  基层矛盾治理  矛盾纠纷  多元共治  数字化  以人民为中心

3.“枫桥经验”与传统基层治理的经验和转化作者:杨晔(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基层治理经验的支撑。以“枫桥经验”与传统基层治理之间关联为研究对象,相比之下在官方制度中有简约集中的体制,分化统一的体系以及矛盾分流的机制;而在民间力量方面,包括利用民间势力,多元化的治理方式与时代、地域因素的贴合,可以说传统基层治理与“枫桥经验”有相似与暗合之处。并且,由此关联可以看到传统社会基层治理模式对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益经验,如精简组织人员、统筹协调综合治理、依靠民间力量、多元方式治理、自治组织发展、贴合时代地域特色等经验;传统与“枫桥经验”之间差异,更是可以挖掘其中的转化方式与成功经验。

关键词:枫桥经验  基层治理  经验转化  民间力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的时代内涵

作者:李海裕(浙江省诸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浙江省监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内容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种开放式的工作机制而不是固化的实体规则。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思路不应该只停留在梳理分析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实践做法等层面,而应注重系统性理论反思,在坚持原有领域深化巩固基础上,应开放拓展,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视域去分析研究,在深刻把握“枫桥经验”根本内涵和逻辑规律的基础上,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指导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按照“党的领导是本质特征,群众路线是基本立场,解决问题是最终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这一新思路,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体系。

关键词:新时代  枫桥经验  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依法治国  群众路线  基层社会治理

5.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下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协同——基于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长兴实证研究

作者:朱进(中共长兴县委党校副校长

内容摘要:以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为基础,尝试提出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行动”分析框架,将浙江省长兴县治理实践的“结构”要素、“行动”因素、“主体协同”三者结合起来考察发现,由党委统一领导、法律法规支撑等“因子”构成的政治结构,以及由伦理道德激励等“因子”构成的观念结构,统一组成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要素,是治理实践的外在条件;由合法利益、资源整合、提升服务等“因子”构成的“行动”因素,是治理实践的内生动力;“结构”与“行动”的互动,则在党建引领下把多元参与主体束集一起,致使主体协同成为二者互动的关键变量。

关键词:枫桥经验   结构化理论  “结构—行动”分析框架  主体协同  基层社会治理  治理共同体

6.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基于N市“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实践考察


作者:林昕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着重要的现实需求,但是在过程中还存在着部分现实问题,总体上并未达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治理效果。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功能的类型化研究以及功能定位的明晰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实地调研材料,N市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实践给出了路径启示:要想更好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需要贯彻党组领导、坚持司法为民、优化配置资源等。“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得到了人民和实践的检验。关键词:人民法庭  基层社会治理  群众路线  枫桥经验  党组领导  功能路径

7.新时代“枫桥经验”语境下人民法庭的基层社会治理视野观


作者:张继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新时代“枫桥式”语境下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立足于国家权力治理体系的新期望、基层法庭职能演变的新逻辑、乡村振兴时代进展的新要求这三个基本点。但受高速运转的时代发展进程影响,人民法庭职能形式的转型升级还面临着差序格局的异质性变化与新矛盾的涌现、制度体系化保障不足与司法边界模糊、部门协同的钝感与专业审判的边缘化、基层治理结构的支撑不足与乡村振兴路径的障碍等四大困局,针对上述问题提出面向多元纠纷的现代化解决手段、面向乡村治理中司法与行政的联动效应、面向乡村振兴中的人民法庭的辐射布局、面向群众利益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等措施,以促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有效推进。关键词:枫桥经验  人民法庭  基层社会治理  联动效应  乡村振兴

8.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法官工作室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选择

作者:高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助理)内容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法官工作室制度,打通司法服务与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司法资源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探索新发展格局下人民法院服务基层治理新模式。在当前案件数量激增的严峻形势下,应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精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关键词:枫桥经验  法官工作室  基层治理  诉源治理  人民法院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9.“枫桥经验”落实中的基层社会治理行动逻辑——以马长林群众工作法为例

作者:王峰(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副教授)

内容摘要:以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根基为研究视角,对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马长林的群众工作方法开展研究。马长林是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罗师庄社区民警,他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形成了一套“以人民为中心,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在营建良性社区秩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对罗师庄社区新居民党支部、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阳光假日小屋、无偿中介服务等马长林群众工作方法载体的梳理,从角色定位、情感距离、有效沟通、多元互动等四个维度展现了马长林群众工作方法。

关键词:“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  群众工作方法  马长林  行动逻辑  营建良性社区秩序


 刑事司法研究

1.“枫桥经验”视野下检察听证制度优化路径研究

作者:刘建荣(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伟(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内容摘要:全面落实检察听证工作是最高检落实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的重要部署。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内涵和重要启示为指引,在此基础上,要深入践行以“枫桥经验”为指导的优化检察听证的路径和制度设计,一是以“枫桥经验”为指引,进一步提高和转变检察干警的观念理念;二是加强检察听证法律制度供给,进一步提升检察听证的法律权威性和合法性;三是以适度诉讼化改造为导向,优化人民群众实质性参与检察听证;四是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助力检察听证效果的最优化。

关键词:枫桥经验  检察听证  人民民主原则  基层检察工作  人民群众实质性参与  制度供给

2.“枫桥经验”视野下“报复社会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源头治理

作者:吴杨晦思(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立的一整套社会治理方案,为推进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启示。“报复社会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是近年来严重危害我国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一类犯罪,行为人通常抱有同归于尽的心理态度,刑罚和刑事政策对此类犯罪的预防效果收效甚微。究其根本,是由于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高发、易发,现有解决机制尚不足以充分应对滋生的冲突,由此产生的消极情绪也缺乏关注和疏解渠道,导致特定个体心理失衡、走向极端。在梳理犯罪特征、分析犯罪行为、解析犯罪原因的基础上,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探究“报复社会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源头治理的对策支撑,以期形成预防“报复社会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新视角、新思路,有效降低此类犯罪的发案率。

关键词:“报复社会型”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枫桥经验   犯罪治理  社会治理   源头治理  犯罪行为特征

3.刑事一体化模式:刑事申诉律师强制代理制度的实现路径

作者:畅佳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佳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刑事申诉律师强制代理制度能够发挥律师队伍的专业性优势,推动司法机关与律师、申诉人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正义和社会稳定。但现行刑事申诉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存在区域试点形式单一、律师参与度不高、制度运行依据不明确及程序运行流转机制模糊等问题。以刑事一体化视角为参照,刑事申诉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在律师与当事人供求关系、息诉与司法正义需求、强制代理介入边界等方面具有实体与程序正义基础。刑事申诉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可从代理需求分流、设置阶梯化律师准入机制和强化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及其边界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刑事申诉  刑事全覆盖  强制代理  权利保障   刑事一体化模式  律师参与

4.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中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探要

作者:白妍(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杨云天(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积极担负时代重任,发挥调动群众力量、营造社会氛围等治理优势,助力深化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对此,在新公共治理理论、参与式治理理论等相关科学理论的框架内,探究如何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理念、治理模式运用至扫黑除恶系列工作,将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黑恶势力治理的互生性进步,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果实长期有效,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关键词:扫黑除恶  “枫桥经验”  常态化工作  新公共治理理论  参与式治理理论  公共安全

5.协同治理视角下防范化解公共部件安全风险的因应之策——以上海市窨井盖的现代化治理为例

作者:邢恩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本科生)

内容摘要: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有赖于具有前瞻性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而窨井盖则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具有关键意义。基于系统论与协同治理理论,以CIPP评估模型为分析框架,对市民坠井案进行实证研究后可以发现,施工方违规作业往往是窨井盖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监管方履职不力和监护人疏于监护则为重要原因。从源头治理的角度出发,未来变革方向应坚持协同共治,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窨井盖等城市公共部件治理综合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利益相关方主体责任,完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分配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充分运用各种科技手段辅助公共部件安全治理,最终实现防范化解公共部件安全风险这一根本目标。

关键词:协同治理理论  行政体制改革  系统论  CIPP 评估模型  公共部件安全  行政监管

6.刑事裁判文书瑕疵补正程序的逻辑与进路——以1244份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作者:赵凌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三级主任科员),孙琦(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对刑事裁判文书瑕疵范围的界定不明,且未建立行之有效的瑕疵补正程序。司法实践中,瑕疵内容由司法解释规定的被告人身份信息有误,逐渐演变为裁判文书所有内容。补正主体不固定、补正裁定内容随意、补正期间不规范、补正效力缺乏稳定、以瑕疵补正掩盖实体错误、瑕疵补正裁定本身又出现瑕疵、瑕疵补正错误缺乏救济等乱象,引发刑事裁判文书瑕疵补正程序被泛用,甚至被滥用的现实忧虑。为此,应当秉持审慎、谦抑态度,从法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三个维度,深入剖析刑事裁判文书瑕疵补正乱象成因,并在考察域外裁判文书瑕疵补正经验基础上,科学界定“瑕疵”与“实体错误”之边界,并从发现瑕疵、审查瑕疵、补正瑕疵、补正后管理等维度,为刑事裁判文书瑕疵补正程序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约束机制以管控风险。

关键词:刑事裁判文书  瑕疵  实体错误  补正  司法实践  刑事诉讼法

 司法实务研究


1.数字化背景下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挑战与应对

作者:卢金晶(中共诸暨市委党校助理讲师)

内容摘要:数字化改革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是对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升级改造。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数字化改革进程的全面推进,人民法庭面临着从传统法治职能到现代化法治职能迭代升级的挑战。从数字法治逻辑出发,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实践情况为解剖样本,研究分析在数字化背景下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自身建设的局限性、数字法治的技术挑战、职能范围扩张的潜在可能等现实挑战,并提出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强化参与社会治理的数字法治规范、严格依法厘定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范围等应对路径,以期人民法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关键词:数字化  人民法庭  社会治理  数字技术  法官队伍  基层治理

2.诉源治理视野下赋强公证不予执行的制度重构——“枫桥经验”纠纷化解的前端延伸

作者:吴玉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布局,也是新时代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赋强公证是多元解纷体系下一项重要的准司法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疏减了法院的诉源压力,向前延伸了“枫桥经验”纠纷化解的内涵。相较于裁判文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准司法文书一定程度上缺乏公信力和权威性,司法监督尤为必要。司法监督一方面为公证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公证解决纠纷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但另一方面,不予执行制度的嵌入,亦对公证的解纷效能形成了冲击。不予执行裁定的广泛存在,势必导致公证债权文书的形同虚设,甚至与多元解纷及诉源治理的初衷相违背。因此,完善不予执行的审查、救济程序规则,坚持司法支持公证理念,是进一步丰富和发扬“枫桥经验”解纷效能需要坚持的方向。

关键词:诉源治理  枫桥经验  不予执行  制度重构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赋强公证

3.“枫桥经验”视角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基于217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作者:宁晓丹(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成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较多的案件。此类案件往往是以物业服务公司为原告,业主为被告的批量起诉,虽然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简单,属于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民事诉讼,但案件事实情节复杂,举证难,业主与物业长期之间的矛盾难以化解。通过结合裁判文书案例和实证数据分析裁判中所出现的问题和主要矛盾点,借助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物业矛盾化解提供新的治理思路。

关键词: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  法律纠纷  枫桥经验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司法裁判

4.整体政府视角下绍兴市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的实践研究

作者:曾云(中共绍兴市委党校讲师)

内容摘要:2020年,绍兴市积极回应碎片化治理困境,通过整合治理目标、治理结构、治理资源和治理信息践行“最多跑一地”改革,成功打造了三级联动的“矛调中心”体系,实现了横向功能集成、纵向层级贯通和公私合作协调,有效提升了当地的社会治理效能。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亟须解决的关键性难题,如目标模糊、结构混乱、服务低质、信息分化等,下一步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好加减乘除法;优化体制,协调内部打造好信访合力;加强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素质;立足顶层,提升风险防控与指挥能力。

关键词:整体性治理  “矛调中心”  最多跑一地  碎片化  绍兴实践  整体政府

5.论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人民调解员 队伍建设现状与完善

作者:李鑫宇(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经过历史的检验充分证明其对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作用无可替代。人民调解员是“枫桥经验”的活性细胞,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但实践中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发展现状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枫桥经验”功能的发挥。要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的重要性,审视当前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现状,找出当前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尝试提出相应的对策,是促进人民调解充分释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内在功能,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枫桥经验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员队伍  信息公开机制基层治理现代化

6.基层治理法治化中司法所建设的实证研究

作者:赵星宇(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基层司法所是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也是展现法治建设成果与不足的铜镜,其职能定位的优化亦有助于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当前司法所在基层工作中体现了法治建设数字化、法律服务基层化及法治队伍联建联动等亮点,但是也暴露出编制配给不匀、人才匮乏、非法定职能负担重和联动机制失灵等弊病。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多方主体携手努力,优化公务人员编制结构,增加劳务派遣人员配给;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拓宽基层人员晋升渠道以及搭建快速联动机制等措施。司法行政机关亦应当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交流,搭建校司联合平台,构建“司法智库”,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专业化。

关键词:法治建设  司法所  基层治理  司法智库  职能定位

7.民事检察和解案件实证分析——以浙江省H市为视角

作者:李中华(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在能动检察理念的指导下,浙江省H市院在检察实践中积极探索适用民事检察和解的方法。以该院办理的民事检察和解案件为例,从中提炼出了关于在“生效判决并无不当,本不符合监督条件”以及“生效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符合检察监督条件”等情形下适用检察和解的具体规则,也总结出了以检法联动、即时履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民事检察和解的办案技巧。

关键词:民事检察和解  能动检察  检察理念  适用情形  办案技巧  检法联动

 司法理论研究


1.政府主导诉前解纷的理论分析及实践路径——以Y市K区法院的实践为切入点

作者:席飞(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诉前解纷机制建设已然进入“深水区”,法院主导下的强制调解模式已愈来愈显现出调解效率低下、减损当事人利益、异化考核工具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诉前解纷机制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法院主导模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制度异化,损害当事人权益;二是过度依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缺乏职业化、标准化、专业化。对此,诉前解纷的制度沿革及司法应在其中保持谦抑地位,政府主导模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具体有政府主导模式下调解人员职业化、调解服务市场化、行政裁决高效化三个路径,能够为当前ODR模式的构建提供现实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诉前解纷  强制调解  动态社会  政府主导  理论分析  实践路径

2.“枫桥经验”引领下司法执行自动履行 正向激励机制的规范构建——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相关实践为例

作者:徐子良(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怡舒(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自动履行证明书”作为司法执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建设中一项主要内容,具有预防性化解矛盾、丰富法院执行手段、社会化协同化解矛盾等优势,有助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发出上海市第一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并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在实践中自动履行证明书机制还处于摸索阶段,各地法院实践中尚存在制度规范缺位、配套激励措施不完善、文书出具条件和程序粗疏等问题。制定统一的自动履行证明书规范文件,明确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的各项条件,规范自动履行证明书的出具流程和文书内容,健全自动履行证明书的内外部配套激励机制等,以期能够释放出更多制度效能,让人民法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这一工作机制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又一利器。

关键词:自动履行证明书  枫桥经验  司法执行  营商环境  社会治理  正向激励

3.论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的程序性保护机制

作者:樊雪平(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家事审判有别于普通民事审判,有着更为鲜明的人身性、繁杂性以及公共利益属性,沿用更具对抗性的普通程序之审判组织架构和制度设计理念,或有“形式正义”掩盖“实质不正义”之嫌,无法满足家事审判中修复性和疗愈性原则的内涵。作为家事审判的特殊参与主体,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因其天然性质的心智发育尚不完整,利益更易遭到侵害,因此更须对其利益做出特殊的保护。以未成年人权益在家事审判中的保护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未成年人利益的特殊性分析,厘清未成年人利益在家事审判中的表现场景,并结合国内外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立法、司法现状,从加强未成年人自身程序参与以及对未成年人利益尽最大保护的程序性机制构建与完善方面展开讨论。

关键词:家事审判  未成年人利益  保护机制  法律程序  弱势群体  表现场景

4.诉源治理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瓶颈 与优化路径

作者:温姝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案多人少”是法院常见的司法困境,诉源治理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及解纷规律基础上凝练出的因应人案矛盾的重要治理理念。诉源治理需要倚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机制也应当契合诉源治理的内置理念及要求。然而,检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动态及规则建构样态发现,该机制面临着部分解纷主体功能发挥边缘化、相关规范设定不一致却又缺乏协调机制、部分地区规范供给相对滞后、机制内部采用的过滤方式单一等瓶颈。根据诉源治理传达的内涵,并因循问题指向路径选择的理路,未来在优化该机制时应当注意推动不同主体发挥调处作用,通过配套性规则增强机制设置的统一性及规则适用的便利性,在机制内部形成双轨并行的过滤体系并驱动社会精进各类解纷手段。

关键词:诉源治理  纠纷解决机制  多元主体  配套规则  过滤体系  双轨并行

5.“理法”融通:从古典戏剧《三哭殿》透视恢复性司法理论

作者:王伟(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古典戏剧《三哭殿》展现出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其中的浪漫主义想象蕴藏该时期的法律文化。从法律制度与浪漫主义想象的对比考察中可以管窥到大众情感倾向中对司法恢复性的追求,这种追求折射出西方恢复性司法理论的诸多特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唯物史观重构探寻“理”与“法”的融通路径。解构与重构之间发现古典文学作品对司法恢复性的追求实质是对“人治”的追求,恢复性司法则是现代化法治的产物,是融通“理”与“法”的新路径。

关键词:《三哭殿》 恢复性司法    古典戏剧   理与法融通    现代化法治    法律文化

6.“枫桥经验”中的软法之治

作者:王紫零(广东揭阳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

内容摘要:随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传统的单一硬法之治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正在崛起的公共治理的现实需要,这为软法研究与实践提供了很好的机遇。“枫桥经验”是中国本土的软法治理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中国特色的法治经验、基层治理的方式,是解决基层公共问题的模式创新,也是对本土法律治理道路的经验总结与反思,用实践讲述了社会治理法治中国化的故事。在新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面对一些实际问题,如何在软法和硬法之间找到平衡,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新的历史使命,也是新时代在国际视域建构中国法律文化的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的体现。

关键词:公共治理  枫桥经验  软法  硬法  基层治理  依法治国

7.社会治理理念下的执行社会化——以执行网格员的制度角色塑造为视角

作者:郝珊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陈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作为社会治理理念下执行社会化的制度缩影与基层治理与司法合作的制度折射,执行网格员在助推国家参与社会治理机制的构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以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正视执行网格员的制度角色和制度功能。执行网格员的制度角色如何从主体性角度挖掘其社会资本并发挥其制度效能,是影响切实解决执行难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执行网格员具有信息生产、执源治理、普法宣传的制度功能。为保障其功能顺利运转,应当从党建引领、资源供给、管理赋能、制度创新等维度进行制度构造。但任何制度都有边界,实践中应当注意执行网格员履职的合法性边界,以确保执行网格员的制度形象塑造获得充分的正当性和认可度。

关键词:社会治理  执行社会化  执行网格员  制度角色  制度功能



往期精彩回顾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21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22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23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24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3年第1卷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3年第2卷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3年第3卷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http://www.sls.org.cn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