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目录|《法治实务》集刊2024年第1卷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10-09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每年在线出版24卷《上海法学研究》集刊,中国知网全文收录。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年)》,《上海法学研究》集刊已获评“AMI(集刊)入库集刊”。其中,依据线上24卷内容在上海人民出版社线下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精选本,已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集刊)遴选办法》入选为CSSCI(2023-2024)收录集刊。为更好支持高品质学术生产和品牌化学术传播,上海市法学会全面优化调整“上海法学研究系列刊群”的学术出版与传播:线下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CSSCI来源集刊)每年固定出版2卷,刊印法学研究原创首发优秀学术作品,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全文刊发所有作品;线上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系列刊群”进一步聚焦明确六个主题方向,力求能持续提升出版物质量,尽快形成中国法学法律界高识别度的品牌内容和出版风格,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选发部分特别优秀的作品,现焕新推出其第一种——《法治实务》。《法治实务》的唯一投稿邮箱:fzswjk@vip.163.com《法治实务》集刊2024年第1卷目录

——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文集

主题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协调发展

区域环境横向立法统一的逻辑研究

牛英豪

河南自贸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法治跟进

纪正坦

成渝双城经济圈营商环境一体化的法治驱动与评价指数

王军杰    汪莹佳

区域一体化建设中立法协调的三重维度、现实症结与保障机制

李旭颖    李   超

区域金融司法协作的理论检视与制度因应——基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背景

赖芸池

流域生态补偿中行政契约的适用问题研究赵   怡

陆海统筹视域下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法律机制建构论纲

梁树森
         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居委会功能与定位的重塑

杨骁瑜

新“枫桥经验”语境下的法官工作室研究

许   愿

纠纷解决视角下的超大城市基层社会诉源治理法治保障探究

孙   倩

行政指导性案例助推社会治理的基层法治实践研究

沈   烨    向   阳

司法建议在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审视与路径协同

刘天翔         社会治理

上海市行政执法现状与规范化路径研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机制研究

于启航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的立法模式及制度构想

吴向芸

中国式现代化向度下司法建议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治未病”机制的反思与重构

刘晓静

健全海员人身健康保险制度的路径探析

周若涵

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的立体解构和规范进路

于晓航


         司法审判

审级制度下民事案件提级审理标准的路径研究——以提高审级效能和参与社会治理互构共生为视角

刘   伟

司法大数据应用事务外包的风险与防范研究

刘连康

诉讼构造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民事诉讼事案解明机制构建探索

张   曦

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纠纷的实证检视与治理进路

沈   晔

刑事案件在线诉讼一体化建构路径探索——以在线庭审实践检视和优化为切入点

盛俊杰    周   婧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心理研究——以法官与重性精神障碍被告人的心理融通为视角

王   强

预售商品房的执行规则构建

陈声雷


         检察实务
新时代检察机关能动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和实现路径

林   强

检察一体化对直辖市分院检察工作的赋能强化

姜   伟检察公益诉讼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

王华婷    孙   骁

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ESG评价体系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李   彧



         协调发展
1.区域环境横向立法统一的逻辑研究




作者:牛英豪(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区域环境的自然属性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推动促使区域环境横向立法走向统一。以联盟型的欧盟和联邦型的美国为研究样本,分别从历史镜像和逻辑演变两个维度分析出两者立法统一的逻辑以及逻辑形成的动因变量。以此变量为分析工具,可推导出我国区域环境横向立法统一将遵循这样的发展逻辑,即立法主体将从无到有、法律形态将从软法走向硬法、基本法律制度类型将从激励型逐步转变为强制型。根据我国当下区域环境立法情况可以判断,我国区域环境横向立法尚处于生发阶段,未来可能遵循上述逻辑逐步走向统一。

关键词:区域环境  区域经济一体化  横向立法  立法统一  联盟型  联邦型

2.河南自贸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法治跟进




作者:纪正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金融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关键任务。完善河南自贸区金融监管制度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为区内金融创新营造优良环境。观察当前河南自贸区金融创新相关监管制度,依然存在顶层设计缺失、监管理念亟待转变、监管制度碎片化和模糊化等现实窘境。需要从国家立法层面对河南自贸区金融创新予以指引,通过革新监管方式、复制先行经验、完善税法规制等措施改善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发挥河南自贸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模范引领作用。

关键词:自贸区  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  金融风险  金融数据

3.成渝双城经济圈营商环境一体化的法治驱动与评价指数




作者:王军杰(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莹佳(四川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流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而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凭借,但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借助科学、合理、完善的评价指数体系。当下,评价指数体系大多停留在宏观层面,法治化指标、权重与框架尚待完善。本文以法治化为驱动,借鉴世行评价指标体系,立足于成渝经济圈实况,研究构建契合成渝经济圈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数体系,进而设立出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和64个三级指标,以期对成渝经济圈营商环境的优化与一体化提供有效指引。

关键词:成渝双城经济圈  营商环境  法治化  评价指数  区域研究

4.区域一体化建设中立法协调的三重维度、现实症结与保障机制




作者:李旭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法官助理),李超(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当前区域一体化的立法协调仍存在合宪性与合法性困境、协调主体复杂与多样、市场在协调中作用羸弱以及整体发展与利益平衡等问题,从比较视野、实践维度和理论维度三个方面进行调查,建议通过设置专门区域立法协调机构,构建区域立法协调信息共享平台,确立区域立法协调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协调备案制度来推动立法协调的制度化、规范化。

关键词:区域一体化  立法协调  立法保障  备案审查  区域法治

5.区域金融司法协作的理论检视与制度因应——基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背景




作者:赖芸池(上海金融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协作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实践,也是规范区域金融交易、稳定区域金融市场的必要探索。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推进,区域金融交易更加活跃、金融创新产品日新月异,传统金融案件日趋复杂、新类型金融纠纷频繁涌现,出于司法化解金融纠纷的重要职能,以及司法协作对法治的功能完善,产生了对区域金融司法协作的需求。但是,目前对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协作的探索依然面临缺少规范协作机制、司法实践互动不足和保障机制不到位的困境。实现区域金融司法协作对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需要从金融司法的核心出发,梳理金融司法协作的边界关系,丰富金融司法协作的内容,从专门化和信息化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区域司法协作  金融司法  长三角一体化  区域法治  协作治理

6.流域生态补偿中行政契约的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赵怡(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地区之间自主签订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流域治理的非排他性,是化解流域生态的整体性与治理碎片化之间矛盾的重要方法。尽管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类似协议,然而地方政府之间自主签订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正当性问题在学理方面还缺乏确切判断。文章通过分析地方政府是否有权缔结契约以及契约是否真正有利于跨流域事务的管理,以明确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补偿协议性质的认定也存在民事性质说和行政性质说的不同观点,通过对私法上的契约和行政行为的判定标准进行理性识别,可以得出流域生态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借助交易形式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对等性行政契约。最后,虽然流域生态补偿行政契约对缔约主体之外的社会公众产生了现实的法律效果,这种法律效果不能等同于契约对当事人之约束力。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  行政契约  横向协议  对赌  主体效力  外部性

7.陆海统筹视域下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法律机制建构论纲




作者:梁树森(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当下,我国的海洋生态环境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我国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已有了较长时间的实践,但是完善的法律框架仍未完全建立,阻碍了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在海岸带这一兼具陆海二元特征的生态系统当中,贯彻陆海统筹,依法治海,全面、系统地研究完善我国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法律机制,有规范可遵循、有制度可依托,实现陆海环境一体化治理,解决陆海生态环境修复的协调衔接问题,促进海域和陆域的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不仅是维护良好环境质量、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海洋强国  陆海统筹  海岸带  生态环境修复  区域联动


         基层治理
1.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居委会功能与定位的重塑




作者:杨骁瑜(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科员)

内容摘要: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居委会一直以来都是其中重要的参与者,能够在群众力量动员等方面充分发挥优势,但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其功能与定位应当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重塑。当前阶段,应当承认居委会部分“行政化”功能的合理性,同时避免大量行政事务对于居委会自治性的进一步侵蚀,在明确居委会功能的基础上,通过精细的事务分类,厘清行政权与自治权的边界,综合运用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使得政府与居委会协同治理,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依法治理格局。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化  居委会  自治权  功能定位  协同治理

2.新“枫桥经验”语境下的法官工作室研究




作者:许愿(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新“枫桥经验”的内涵在于充分尊重人民群众自治的力量,认可人民群众的智慧,做好人民群众需要的服务工作。法官工作室作为人民法院在新“枫桥经验”语境下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问题为己任,以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以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为方向,积极投身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当中。然而,法官工作室也面临着法律依据不具体、职责定位不明晰、人员配置不合理、网格分布不均匀等问题,需要挖掘背后的原因,找准定位,从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立法补充、尊重群众自治、强化数字赋能四个角度出发为法官工作室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好规划。以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让法官工作室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生力量。

关键词:法官工作室  枫桥经验  治理现代化  人民群众自治  社会治理

3.纠纷解决视角下的超大城市基层社会诉源治理法治保障探究




作者:孙倩(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多维度的法治保障。以纠纷解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关注超大城市纠纷体现的地域化、个性化特征,结合当前多元解纷的制度建设要求和实践需求,形成与之配套的纠纷化解体系,开辟由法院主导的诉源治理体系向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诉源治理体系逐步过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路径。

关键词:超大城市  基层社会治理  多元解纷  诉源治理  调解  法治保障

4.行政指导性案例助推社会治理的基层法治实践研究




作者:沈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庭长),向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考察行政指导性案例在裁判文书中的应用情况,可发现其案例指导作用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零星发布、低频应用、失当引用、被动回应以及隐性参照等特征。究其成因在于案例产出缺乏基层视阈,主要体现在案例选送路径、编排过程、受众面向及名目定位上失之偏狭,导致基层应用乏力。此外,存在检索效果不佳导致“不好用”、传统论证推理惯性导致“不会用”、参照效力不明确导致“不敢用”的实践困境。对此,应坚持基层指向,以“下沉式”路径进行底层培育、聚焦专题发布,促进案例批量产出;坚持需求导向,进行要素比对和机制过滤,规范裁判尺度;坚持实践导向,加强考核监督,推动案例显性应用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讼。

关键词:行政案例  社会治理  案例指导基层法治  参照效力  服判息诉

5.司法建议在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审视与路径协同




作者:刘天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司法建议是审判机关发挥司法资源的社会化效能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方式。立足于上海法院近五年来涉行政纠纷司法建议制发和反馈的样本数据,以司法数据为基础,分析司法建议助推超大城市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的现实困境和理念制约,溯源其中存在的依据缺位、认知偏差、功能异化、结构失衡等问题。同时基于司法建议参与诉源治理的独特价值和实际效能,发挥数字改革赋能在数据统计、理念转型、技术融合等方面优势,问诊把脉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通过规范司法建议的制作流程和公开途径,健全追踪反馈、绩效考核、评估激励、异议审查等跟进方案,完善司法建议参与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促进柔性规制手段的效果辐射和功能拓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效能。

关键词:司法建议  行政争议  诉源治理  府院联动  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现代化转型


         社会治理
1.上海市行政执法现状与规范化路径研究




作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课题组组长:曾国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课题组成员:刘媛媛,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王蒙,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舒平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上海市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的评选与发布,标志着行政执法迈向了更高层次,以“规范性”“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为评选标准遴选出来的案例,系了解上海行政执法现状的最佳素材。通过对近两年度“十大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当前上海行政执法具有地域性、丰富性、复杂性、前沿性、融合性等鲜明的特征,同时也可以发现行政执法中仍存在执法程序未得到同等重视、行政处罚法的“总则”性质未得到充分体现以及执法过程中新技术的使用与权利保障尚不完全匹配等不足。未来,执法机关应从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原则、体系性的解释与适用行政处罚法以及兼顾新技术运用与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努力。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市  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  十大案例  规范化  法治化

2.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机制研究




作者:于启航(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机制是由“立法程序机制”“立法价值引导机制”“立法监督保障机制”等一系列治理机制耦合形成的整体系统。在立法程序的六阶段中,立项阶段将民之所需所盼及时纳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起草阶段通过法案公开征求意见、咨询论证、立法调研、“三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提案阶段通过完善提案主体和提案权实现了最广泛的民主范围;审议阶段的各项制度安排在反复审查讨论中校准民主的最大公约数;表决阶段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证法案表决符合民主要求;公布阶段明确了法律公布的主体、程序、方式,保障了知情权在内的广泛民主权利。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民主立法  立法程序机制  立法法  知情权

3.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的立法模式及制度构想




作者:吴向芸(上海公安学院法律教研部助教)

内容摘要:随着“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战略的提出,我国交通运输由跨方式运输系统拓展为跨区域、跨领域的多维综合系统,并凝聚“人民性”交通与“整体型”行政的理念共识。由于综合交通运输内部存在多层次的法律关系结构,应采取二元立法模式,分别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法和多式联运法,由此形成逻辑严密的综合交通运输法律体系。从宏观与微观视角分别进行制度构想,立法可在把握立法功能定位和价值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职能,并设立专门区域协调组织,以促进综合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综合交通  行政协调  立法模式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  “人民性”交通  “整体型”行政

4.中国式现代化向度下司法建议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治未病”机制的反思与重构




作者:刘晓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司法建议在治理功能上侧重于“软法之治”,市域治理现代化主题下通过对建议规模、建议对象、建议功能、建议回函及建议节点分析,可有效窥探到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广度、深度、力度、维度、高度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司法建议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面临困境的现实归因体现在制度、理念、保障、机制、程序五个方面。本文通过论证司法建议是立足于基层司法实现社会治理语境下从程序、理论和现实维度作出的可行性路径选择,重塑司法建议从司法裁判的补充到裁判效果的延伸和扩大、从综合性建议到加强社会问题的评估和预警、从形成法治社会治理体系的社会秩序构建的功能定位,探寻司法建议运行新模式。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  司法建议  “治未病”机制  软法之治  法治社会治理体系

5.健全海员人身健康保险制度的路径探析




作者:周若涵(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当前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严格捆绑、工伤认定标准适用于海员存在困难、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与海员职业特殊性相抵触的问题,导致社会保险无法兼容海员的特殊性要求。加之因商业意外险缺乏对海员的针对适用性、承保风险有限,以及保赔保险受制于自身性质和损失补偿原则,导致其发挥的作用存在局限,海员在发生人身伤亡后难以获得充分的救济,甚至可能会陷入无保障的真空地带。基于海员生存权与健康权保障、实现分配正义的价值目的,并且虑及实现海员社会保险权的合理要求、社会保险与保赔保险不构成重复投保、域外已有船员专门社会保险建成经验,建议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将海员的医疗及工伤保险从一般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中抽离,制定海员专属的人身健康保险制度。

关键词:海洋强国  海员人身健康保险  社会保险  商业意外险  保赔保险  船员集体协议

6.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的立体解构和规范进路




作者:于晓航(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内容摘要: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在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从类型上看,可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将电子商务评价制度细化为公共性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和市场性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结合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现状及其实践情况,当前,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面临法律文本中建构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存在冲突、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联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内容失真、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四个方面的现实问题。对此,应从纾解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之间存在的冲突、加强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之间的联动性、增强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四方面出发,对上述问题相应加以解决。

关键词:电子商务  社会信用  信用评价  评价失真  个人信息安全


         司法审判
1.审级制度下民事案件提级审理标准的路径研究——以提高审级效能和参与社会治理互构共生为视角




作者:刘伟(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内容摘要:在审判重心向下转移的现实语境下,为实现提高审级效能和司法社会治理有效结合,需要把案件既“放下去”又“提上来”,推动案件自下而上有序过滤,梯次分流、精准提级。民事案件有序分流审理,不仅是法院内部依法裁判实现审级效能的问题,也是司法如何参与社会治理的问题。民事案件自下而上精准提级审理的司法实践,需要以提高审级效能和助推社会治理互构为视角,重塑逻辑推论和标准路径。这种互构重塑集中体现在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的“公共鱼塘”,影响提级审理标准构建的“实体性要素”“逻辑性要素”,以法律社会学为指引,运用布莱克案件结构理论构建案件审级效能和社会治理互构共生的有效机制。

关键词:民事案件审级效能  社会治理  互构共生  逻辑推理  要素识别

2.司法大数据应用事务外包的风险与防范研究




作者:刘连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近年来,司法大数据应用外包工作持续深化。外包模式在解决法院内部资源匮乏、推动司法大数据发挥最大价值的同时,却也因区域建设统筹不足、管理模式粗疏等因素而备受争议。司法大数据的利用关涉发挥数据价值、助力社会治理、提高国家竞争力等核心命题,故从风险角度进行剖析并提出防范路径。以样本法院司法大数据应用的现实图景为研究起点,厘清数据应用范围过于宽泛、外包管理模式粗疏等特点。从数据利用在外包模式下衍生出来的风险和外包模式给数据利用带来的挑战两个角度辩证考量,审视司法大数据应用事务外包所存在的风险因素。从风险因素入手追根溯源,探析司法大数据应用事务外包风险因素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风险防范为最终目的,尝试从理念、制度、实施、监督反馈四方面着手建立多元互动的风险规制体系,确保风险被及时感知、应对和化解。

关键词:司法大数据  法院  外包管理风险叠加  风险防范  监督机制

3.诉讼构造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民事诉讼事案解明机制构建探索




作者:张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事案解明机制之核心即事案解明义务,指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完整、真实地陈述,提供相关证据或忍受勘验,以查明事实,而不论案件结果对其有利与否。事案解明并非对民事证明责任之否定,而是作为一种证据调查手段对证明责任进行补充完善。其对民事纠纷,特别是事证偏在型民事纠纷的审理具有发现真实之价值,但亦应注意对当事人保密利益加以考量。我国当前立法与实务中事案解明机制仍处于空白状态,建议以“内在逻辑→基本架构”为设计思路,采取较为柔和的“实务→学理→实务→立法”推进路径,在我国民事程序法律体系中探索构建事案解明机制,推动诉讼构造现代化。

关键词:证明责任  事案解明  发现真实  秘密保护  隐私  商业秘密

4.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纠纷的实证检视与治理进路




作者:沈晔(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五级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新建商品房是民生问题,涉及百姓安身立命之所,也是发展问题,关系民生福祉、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18年以来,全国商品房销售总体仍然保持增长趋势,商品房项目开发牵涉范围广、建设周期长、开发商良莠不齐,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变更现象屡见不鲜,导致“货不对板”“严重减配”“虚假宣传”等事件不绝于耳,侵犯了购房者的权益,成为影响社区幸福指数、超大城市治理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是下一步社会治理工作的痛点和难点。通过依托近年来审判实践中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纠纷的数据样本,深入剖析规划设计变更暗含的风险,归纳审判实践中的司法难题,提炼司法实务中的有益经验,从多角度为实质化解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建言献策。

关键词:商品房  规划设计变更  司法实践  治理进路  研究样本  纠纷案件

5.刑事案件在线诉讼一体化建构路径探索——以在线庭审实践检视和优化为切入点




作者:盛俊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周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首次针对刑事案件在适用条件、适用环节、庭审要求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但现阶段刑事案件在线诉讼尚处于摸索探究阶段,按照民商事在线庭审照猫画虎,没有形成专门的刑事案件在线诉讼的规则体系。以2020年2月以来上海法院3.4万余件刑事案件为蓝本,结合近年刑事审判实践,对刑事案件在线庭审现状进行梳理分析,肯定在线庭审正面价值的同时提出当前面临的现实困境。围绕“确立补充原则、明确适用范围、规范庭审流畅、完善权利保障”四个角度,对刑事案件在线庭审已有规则提供优化方向。探索刑事在线庭审的“一体化”构建,从联合制定规范、构建诉讼平台、确定庭审场所、完善电子送达四个方面,兼顾司法系统的全面性和对刑事案件庭审针对性打造现实可行的刑事诉讼模式。

关键词:在线诉讼刑事审判  诉讼平台  庭审  电子送达  权利保障

6.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心理研究——以法官与重性精神障碍被告人的心理融通为视角




作者:王强(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暴力危险性较高,刑事诉讼中重性精神障碍被告人精神行为异常,扰乱庭审秩序,或伤害诉讼参与人,或妨碍司法公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了解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心理是解析其诉讼心理的前提要件,法官主导的诉讼心理良性互动是诉讼程序顺利推进的必由之路。为保证重性精神障碍被告人参与的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能顺利推进,平衡诉讼当事人的矛盾心理,法官在诉讼中有必要引入心理学理论与技术,掌握常用诉讼心理融通之技;同时,完善类案程序机制,推进“专人专技”的诉讼辅导制度落地,最大化实现类案诉讼高效有质的“案结事了”。

关键词:刑事诉讼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  审判心理  诉讼心理学  诉讼辅导

7.预售商品房的执行规则构建





作者:陈声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司法实践中,预售商品房既可以作为开发商的责任财产被执行,也可以作为预购人的责任财产被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需处理的法律关系繁杂、涉及权利主体众多,包括开发商及其债权人、预购人及其债权人、按揭银行、作为在建工程及土地抵押权人的贷款人等等。各个权利主体之间权利冲突导致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比例也居高不下,影响预售商品房执行质效。优化预售商品房的执行路径可分为三个层次:其一,通过明确预售商品房权利保护顺位解决预售商品房执行之中的权利冲突问题;其二,借助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优势,通过在诉讼提出排除执行、解除查封、涤除抵押权等诉请以解决预售商品房的执行僵局;其三,探索建立标准化的预售商品房的执行流程,以此提高预售商品房执行质效。

关键词:预售商品房  权利保护顺位案  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流程  涤除抵押权


         检察实务
1.新时代检察机关能动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和实现路径




作者:林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四级高级检察官,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内容摘要: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治理的原理论、原观念,指引检察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应坚持治理目标导向,重塑检察履职理念、机制、方式,处理好依法履职与创新履职,坚定履职与协同履职的关系,精准标定参与治理的逻辑定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水平和效能,需要构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工作格局,在“监督为治理,治理中有监督”之中把握一体化监督促治的实现路径。在法律思维基础上锤炼治理思维和能力,强化政治和业务融合机制建设,坚持“三性统一”理念办理“有灵魂”案件。在促治导向上加强检察外部公共关系构建,不断提升沟通协调能力,提升数字检察能力水平,为依法能动参与社会治理赋能。

关键词:社会治理  依法能动  治理效能  监督治理  检察机关  国家治理

2.检察一体化对直辖市分院检察工作的赋能强化




作者:姜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内容摘要:检察一体化是大陆法系国家建构检察体制的主要模式,我国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按照“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要求完善了制度体系。在直辖市三级检察院之中,分院对辖区院的“领导”职能并不完整,没有完全承担起“上级院”的职责。直辖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建设要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业务先行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明确市分院对下业务指导的分工,提升分院对下业务指导的规范化水平,探索分院对辖区院办案质效的评价方法,以充实完善直辖市分院的对下领导职能。

关键词:检察一体化  直辖市分院  业务指导  检察机关  辖区院

3.检察公益诉讼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




作者:王华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孙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极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安排,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公益诉讼具有参与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应通过拓展领域、加大力度、全面带动、规范程序、刚柔并济等路径探索,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

关键词:司法改革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社会治理法律监督

4.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ESG评价体系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作者:李彧(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校外导师)

内容摘要:中央企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从企业治理角度,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工具。国资委推广的ESG与新发展理念有相似的思想内核,通过量化方法对特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环境影响和社会责任进行绩效评价,以补充传统财务绩效评价的不足。实证研究也表明ESG能促进企业风险管理和提升长期回报。同时,投资者、消费者和政府都开始运用ESG理念和方法去评价企业。企业也需要遵守ESG理念催生的各项硬法和软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央企业主动发挥引领作用吸收借鉴ESG的理念和方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既是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带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抓手。

关键词:新发展理念  高质量发展  ESG公司治理  中央企业  企业风险管理

往期精彩回顾

目录|《法治实务》集刊2023年第3卷

目录|《智慧法治》集刊2023年第2卷

目录|《法学前沿》集刊2023年第4卷目录|《智慧法治》集刊2023年第3卷
目录|《法治实务》集刊2023年第3卷目录|《法律研究》集刊2023年第4卷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http://www.sls.org.cn



修改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