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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法官王丽:对每一起案件常怀敬畏之心

山东高院研究室 山东审判 2019-10-14

   

       王丽,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历,2010年考入兰山法院,现为兰山法院王丽法官工作室主审法官。作为一名奋斗在审判一线的85后女法官,王丽用法律的威严和女性的柔情担起了审判重任,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争当先进楷模。凭借优异的成绩,她在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小时候,我常听奶奶讲她当年和爷爷一起“拥军支前”的故事。那时我年纪小,很多东西似懂非懂,但是我喜欢她讲的故事,觉得纳鞋底烙煎饼、推着小车送军粮,都很温馨、都很伟大。后来我知道,这些老一辈人朴实无华的行为,都凝聚着沂蒙精神的光辉,“沂蒙精神”的种子就这样种在了我的心里。 

      伴随着她的滋养,我也对什么是奉献、什么是价值有了自己的理解。2010年,我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在多种人生规划面前,我顾不上母亲的反对,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了兰山区法院。分到民一庭正式开始接触审判业务,这对我来说是一次全新的锤炼。法官给人的印象有些神秘、有些威严,令人心生敬畏。真正开始办案后我才发现,其实基层法官每天面对的大多是繁杂而琐碎的工作,不断的开庭、调解、写判决书、写审理报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了威严之外,法官要面临的是超负荷的工作量。刚开始承办案件时,夜里时常难以入睡,有时明明睡着了,又突然醒来,想到某个案件还有哪个细节需要注意,想到那个案件的当事人会不会上诉上访,压力很大。

      我和我的同事们,经常开玩笑说自己是司法民工。很多审判员、书记员都有颈椎不适的毛病。长时间的庭审,连喝口水、上个厕所都很奢侈。开完庭,为了少接几个催案子的电话,为了当事人的权益尽快得到实现,我们经常是恨不得立马就把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上。但是,当看到原本苦大仇深的原、被告最终化干戈为玉帛,一桩桩矛盾纠纷得到平稳化解的时候,又觉得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2015年10月,兰山法院为了改变交通事故纠纷立案、审理过程繁琐的问题,在交警直属二大队成立了法官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我带着两名书记员接过了这个沉甸甸的任务。老百姓常说,车祸猛于虎。而我的工作,就是在车祸发生后,尽快抚平当事人心理上的创伤,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这项工作,一要讲究公正,二要讲究效率。要做到这两点,要懂得吃苦耐劳,更要勤动脑子。

从一开始的一天调解、开庭六七起案件,慢慢的增加到一天十二三起案件,到现在有时一天调解、开庭二十多起案件,我们的团队凭着一股闯劲,交出了不负群众信任、不负领导重托也让我们自己感到自豪的成绩单。2016年结案1750件,居全省之首;2017年结案2016件;2018年结案1683件。

好多同行觉得这样的数据了不起,但仔细想想,这些都是创新工作方法后水到渠成的结果。我们的法官工作室采取“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团队运作模式。这是提升诉讼服务的新思路,也是基层法院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路径的新尝试。在反复实践摸索中,我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简化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效果。

所谓“十巧工作法”,是指在交通事故案件审理过程中十个环节的技巧化操作流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巧引导——制定详细的举证指导、各项损失的计算方法明白纸。诉前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提前引导当事人理性诉求,减轻疑惑心理,做到心中有底、合理预期,便于立案后调解、庭审的顺利进行。

巧保全——利用保全过程向当事人释明法理,增进与当事人的互相信任。

巧立案——针对交通事故案件特点制定立案信息调查表,明确肇事车辆信息、保险信息、医疗费垫付等情况,便于法官自立案伊始就对整个案件形成清晰的掌控和预判。

巧对接——坚持不重复调解、不增加当事人负担的原则。一是立案前的委派调解:对前来立案并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通过诉调对接系统将案件委派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转入诉讼;二是立案后的委托调解:对立案后表达出调解意愿的当事人,由工作人员引导其选择委托调解,调解委完成调解并当场过付的,经当事人同意后不再进行司法确认。

巧送达——建立交通事故案件微信群,实现原、被告“指尖交流”,通过微信群帮助当事人完成庭前证据交换。对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直接利用微信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此外,工作室每一台电脑都安装智能语音留痕系统,对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通话进行录音存证,自动通过12368平台向当事人短信送达并接收回执。

巧分流——在工作室内部推进繁简分流。全部案件均由法官助理召开庭前会议并进行调解,可化解近50%的案件,未化解的案件也通过庭前会议明确了争议焦点,为庭审“瘦身”。

巧排期——对被告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案件予以集中排期调解、开庭,方便其代理人前来应诉。采用这一方式,一天最多可完成二十余起案件的调解或庭审。

巧调解——对无保险、无保全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达到被告当场履行的效果,保障当事人权益快速实现,同时也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

巧庭审——对未治疗终结、无法做法医鉴定的案件进行分段处理,先行调处医疗费,避免审限拖延。同时邀请保险公司医师参审,便于其当庭查看原告伤情,避免不必要的重新鉴定申请。

巧过付——要求原告在立案时提交账号确认书,案件审理完毕后,赔偿款直接通过过付款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过付。该系统启用至今,工作室累计为五千多位当事人过付款项近6千万元。


有人说,法官当久了,什么样的纠纷都见过了,心肠就会变硬。我觉得恰恰相反,越是在这个岗位上,心就会越软。我见过有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本已谈婚论嫁的男女朋友分手的;见过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智力严重受损的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见过案件审理完毕赔偿款到位后、争得不可开交的死者家属们;也见过受害人发生事故死亡时、妻子还在孕期的。

交通事故里的故事太多,越是见得多,就越无法释怀。至今我还记得这样一个案子,在这起事故中,肇事的驾驶员是女性,负全责,已被刑拘。而被撞身亡的是一名刚满一岁的男孩。这样的悲剧会给孩子家庭带来怎样的打击,我们甚至没有勇气去想象。孩子的母亲因伤心过度,一度出现精神异常,多次在我的办公室里哭到晕厥,而肇事者的丈夫却一再表示没有能力赔偿。我不死心,通过到肇事者所在的社区走访,了解了她的家庭情况,确定了案件无法调解的症结就在于肇事者的丈夫。在庭审结束后,我将肇事者的丈夫单独叫出来,故意问他家里有几个孩子,他说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告诉他,如果民事调解不成的话,肇事者按规定会被判处实刑,我说你想过没有,孩子怎么办?他说儿子大了,不用管了。我追问他:那你女儿呢,据我所知才七岁吧,最近没找你要妈妈吗,你都怎么回答她的?这个很精明的中年男人在我面前逐渐沉默了。我继续提醒他,刚才的庭审你在底下也听到了,难道你看不出来你媳妇是想赶紧出来的吗?是那点钱重要,还是你们一家四口的幸福重要?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点湿润了。两天后,肇事者的丈夫一次性给予受害人父母44万元的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肇事者被判处缓刑。受害者父亲,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拿到赔偿款的那天,在我的办公室里哭的泣不成声,说“这钱要是拿不到的话,我真不想活了……”。


我也有一个在上幼儿园的女儿,开庭、调解的时候我有把手机关机的习惯,又一次开庭不知不觉过了下班的时间,打开手机,发现幼儿园老师已经打了好几个催我接孩子的电话,我赶到幼儿园时天已经黑了,回家的路上女儿一只手紧紧地抓着我不放,另一只手不停地抹眼泪……但愧疚之余,我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每天开庭、调解、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忙起来像个旋转的陀螺。在我们看来平平淡淡的案子,对当事人的家庭来说却可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我对每一个案子都怀有敬畏之心。当我偶尔抽出空来,在系统中随手查看过去三年里,我审结的5000余起案件时,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我欣慰地意识到,我面前的一摞摞卷宗就想一块块形状不一的石头,我的任务,就是要把它们一一修整好,砌成一道公平与正义的围墙。我正在做,而且会一直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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