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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案例:打造新模式 跑出加速度——五莲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创新

山东高院研究室 山东审判 2021-03-09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创新

     五莲县法院以办案提质增效为目的,以诉讼流程再造为抓手,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着力打造快速办案新模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2018年1 月至今,审结民商事案件6500件,其中分流到速裁审判团队3853件,审结 3545件,分流率 59.3% ,服判息诉率 98.7% ,当庭裁判率 78.2% ,平均办案周期18天。


 坚持分类分层过滤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一是组建专门团队。优化配置资源,组建立案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指导分流”窗口,做好各种程序的衔接、转化工作;组建速裁审判团队,对简单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方式进行快速审理;组建刑事速裁团队,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对适宜和解的行政赔偿、政府信息公开等8类行政争议案件先行组织审前和解,今年审结的58件行政案件,有26 件通过审前和解程序顺利结案;组建速执团队,对标的额10万以下的简单执行案件实现快立、快执、快结。

速裁审判团队

       二是推进诉前分流工作。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按难易程度给予相应补贴。在法院设置专职程序分流员,对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家事等纠纷,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导入民间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研发“诉调对接系统”,向辖区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网上委派、委托调解。

速裁审判团队夜间赴潍坊调解

       三是加强对当事人诉前调解引导。立案后实行多层分流,对家事纠纷以及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金融借款、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弱势群体权益的纠纷,立案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减收诉讼费等措施,引导双方选择以诉前调解方式处理纠纷;对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或者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并根据案情进行再次分流,符合速裁条件采用速裁方式审理。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


简化简案办理程序

完善速调速裁机制


      一是推行“要素审判”。积极推行要素式审判,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案件,制作《审判要素填报表》指导当事人填写,将大量基础性、事务性工作于开庭前完成,并配套使用简式裁判文书,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要素式审判

       二是实行“三简一限”。简化庭前准备,对适合速裁的案件,一般立案后7天内安排开庭,或与当事人商定适当时间开庭。简化庭审程序,根据《审判要素填报表》,对无争议的要素直接确认、无异议的事实直接归纳,同时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发问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简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判文书,全面推行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对原被告双方无争议的事实简写不再分析论证。限定结案期限,对调解成功或当庭宣判的案件,做到“三个当日”,即当日制作调解书或判决书、当庭送达法律文书、当日结案。对于不适宜速裁需流转的案件,快进快出,10 日内返回立案庭重新分案。

      三是推动多元调解。从县妇联、卫生局、行业协会等聘请 10名特邀调解员,实行委派调解、特邀调解。截至目前特邀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520件,调解成功39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6% 。设置“速调在线”,针对部分当事人工作日或上班期间没时间应诉等情况,开设 24小时便民电话,兼具案件咨询、预约调解、预约开庭、判后答疑四项服务功能。利用网络调解,新增语音送达和网络送达方式,对银行、律师事务所等与法院签署电子送达合作协议的单位,把除裁判文书以外的其它诉讼文书,一律通过微信、 QQ 、邮件等方式推送。

速调在线


强化程序衔接

确保简案提速办理


       一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先后制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诉调对接流程管理办法》《速调速裁操作规程》等规范性配套文件,对分流委派给司法局调解平台和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案件,在3日内进行委派,5日内安排双方进行调解,15日内向法院反馈调解结果,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未成功的3日内通知当事人及时立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确保立案后2日内移交审判庭,确保诉讼与非诉讼程序快速流转、衔接顺畅。

人民调解

       二是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公检法三家联合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对轻微刑事案件,形成以“快、简”为特点的刑事速裁联合办案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如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类案,采取集中收案、集中送达、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的模式,在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的同时,快速打击了犯罪。今年以来,以刑事速裁程序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58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为7天。

醉驾案件集中审理

       三是优化速执工作流程。速执团队下设 4 个执行小组,执行模式均为“ 1+X ”,由执行员负责梳理案情、调查财产、联系当事人、执行和解等,书记员、法警做好辅助工作。执行案件立案后,在3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未履行义务,又未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速执团队在5日内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今年以来,速执团队共出动1500余人次,执结案件409件,平均结案时间26天。

凌晨集中执行

专家点评

兼顾公平与效率提高纠纷解决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益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司法活动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基于社会对人民司法的高度厚望,面临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如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系统惟有不断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司法机制,才能破除现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确保司法活动在公平与效率的轨道上有序运转。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诉讼成本一直是社会“畏讼”原因之一,当事人耗费时间精力过大也一度成为司法诟病。“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如何在司法活动中实践,为当事人提供合法便捷的司法服务是当下法院系统提质增效有力切入点。

    五莲县人民法院以诉讼流程再造为抓手,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着力打造快速办案新模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对案件进行科学、合理、合法的分类分层过滤,是繁简分流改革的前置程序,为后续的审判、执行实现“腾挪闪活”的时间、空间、团队及效率提供了可能。根据案件繁简组建不同的专门团队,对类型化的案件审理在节约时间成本的前提下保障并不断提升了专业水准。“要素审判”“三简一限”“多元调解”,实现了程序有效衔接,确保简案提速办理。

      “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是人民朴素的司法诉求。在资源不足的压力下追求高效的价值目标是司法改革对人民期望的积极回应,形成长效的法治化机制也必将是司法改革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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