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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春:聚焦核心关键 促进“四个统一” 扎实推动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走深走实

山东审判 2022-11-10



聚焦核心关键 促进“四个统一”

扎实推动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走深走实威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明春

开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中基层法院,我们紧紧围绕“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核心关键,进一步完善两审终审制度,努力实现绝大多数案件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
     一、把握“三个关系”,促进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统一。准确查明事实,让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既是法官正确作出裁判的基础,也是法官应当追求的目标。一是把握当事人举证与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关系。诉讼中的当事人主义并不排除法官的主动作为和正当指挥。要健全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充分发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揭示事实真相,并在充分了解纠纷原因、背景及当事人心理期待的基础上明确各方责任,防止事实没有查清就盲目作出判决。二是把握证据规则与自由心证的关系。在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上,既要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证据规则来认定证据,同时也应本着良知理性地评价、采信证据,注重逻辑法则、经验法则在事实认定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根据法律规定机械地计算证据证明力,被动地采信证据。三是把握简案快审与繁案精审的关系。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的适用力度,选优配强速裁团队,充分发挥“速裁+”优势,推动简单案件高效、快捷办理,将更多力量、更多精力投入到繁案审理上,推动简案速裁出质量、繁案精审出精品。
     二、突出“三个强化”,促进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相统一。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的两项基本任务。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保证司法公正。一是强化集体把关。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法律适用平台”功能,压实审判委员会提炼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确保辖区裁判标准统一责任,进一步健全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审委会审议决定的集体把关机制。二是强化对下指导。健全两级法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中院各业务庭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基层法院审理下沉案件,各审判条线建立法官微信群即时答疑解惑,定期到基层法院巡回指导,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逐案点评改发原因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强化示范引领。针对司法实践中改发率较高、争议较大的几类案由,开展法律论坛,研究制定相关案件的裁判指引,供一线法官办案参考。充分发挥提审个案的指导作用,坚持提审案件都要由院庭长办理,切实做到“提审一案、解决一类问题”。
     三、实现“三个全过程”,促进裁判公正与社会认同相统一。公正不是法官自说自话,也不是法院自以为是,做到公正裁判仅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全过程调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各类行业组织、商业协会等共建解纷“同心圆”,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纠纷进入审判、执行程序后,也要抓住有利时机全力促成调解。二是全过程释法。建立全过程辩法析理机制,诉前、诉中、诉后都要向当事人讲清权利、义务和法律规定,讲明事实认定的依据和诉讼面临的风险,让当事人心中有数。宣判后,重点对败诉和上诉、申请再审、信访的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地答疑,以更实、更细的释法工作,让当事人胜败皆服。三是全过程规范。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和智能监管,对立审执各流程节点实行实时化预警、“闹钟式”审限提醒、“秘书式”信息推送,全程可视、可控。抽调资深法官组建专门案件评查小组,对审判、执行案件开展常态化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四、建立“三项机制”,促进能力提升与改革要求相统一。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法院干警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法院干警要努力提高司法能力,以过硬本领不断推动改革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常态化专业培训机制。各业务条线定期组织专业培训,邀请上级法院专家来威授课,积极探索建立与高校在人才培养、调查研究、业务实践等领域合作模式,持续开展外出培训法官“回院授课”,不断提升干警专业水平。二是建立“跟班学习”轮训机制。在继续推行中院新入额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的基础上,每年抽选两批基层法院年轻法官到中院跟班资深法官学习,不断提升青年干警,尤其是基层法院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三是建立反向评价机制。在常态化评析改发案件基础上,中院各审判条线对上诉的案件和各院执行部门对申请执行的案件、审监部门对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信访部门对滋生信访的案件,定期开展专题评析,及时向上一环节反馈问题,上一环节及时整改,通过一环一环反向追溯,切实提升各环节“案结事了”能力。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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