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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老百姓告状为何“难于上青天”? | 循迹晓讲

谢承汇 循迹晓讲 2022-07-18


循迹 · 用文化给生活另一种可能


主讲:谢承汇

策划:谢承汇

责编:马戏团长

全文约3500字 阅读约10分钟



相信大家都听过包拯包青天的故事,在评书作品里,包公义薄云天,断案公平。每次听到有人击鼓鸣冤,立刻招呼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升堂。把原告请上堂来,问完什么情况,包大人明察暗访,抓住真凶。之后抬出虎头铡,把凶手处死,老百姓听说之后挑大拇哥点赞。


以上情节纯属虚构,但这虚构的情节可能是大部分人对古代告状的一个印象


其实真实历史上,告状不是这么告的,这中间有很多跟我们之前印象里不一样的地方。今天我们不妨梳理一下古人是怎么告状的。

 

告状这件事那真是历史悠久,早在西周时期,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规定。跟今天类似,当时的案件也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叫“讼”,刑事案件叫“狱”


只不过在那个时期,无论讼还是狱,基本都是老百姓自己告状,很少有现在“公诉”这东西,这就是所谓民不举官不究。


一般轻微的案子,比如说财产纠纷,老百姓自己到地方官府口头告状就行,少数恶性案件,类似杀人放火,才需要原告写书面材料


到了汉朝,告状就越来越成熟,有了老百姓自己告,也就是自诉,以及公检法部门直接诉讼的公诉了。跟当代没有本质区别。


不过古代对于诉讼这件事儿,一直很不推崇。除了官府想要减少自己的工作量之外,更重要的是跟“儒家”思想的流行有关系。


◇ 孔子


孔老夫子很早提出(当然,也可能是他学生替他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对待诉讼这事儿,孔子跟别人一样,觉得不诉讼是最好的。孔子不推崇,自然被冷落。


所以,即便告状这事儿已经跟今天没有本质区别,但关于告状的流程如何,历朝历代并没有明确规定。老百姓按照约定俗成的做法,到衙门诉讼。


直到唐宋时期,诉讼流程才基本被确定。论案件大小,亦或自诉还是公诉,必须要有书面状书。所谓状书就是今天的诉讼书。打官司这事儿才被成为“告状”。


告状的流程规矩,几千年来不断变化,直到明清那会儿,相关的流程制度就定下来了。原告提起诉讼,衙门受理之后,通知被告出席,双方都可以请律师——那会儿叫“讼师”。然后就是当堂辩论以及举证取证环节。最后衙门做出判决。


◇ 关于讼师这个职业,后面会专门讲


值得一提的是,讼师在审理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雍正年间,浙江湖州有个案子。有个年轻女子嫁到一户人家,没几天丈夫就死了,俩人没孩子,丈夫家里还有几个小叔子,对这个女的图谋不轨。这女的就想改嫁,奈何封建礼法太严厉,小叔子们不同意。女的只好到官府打官司,咱之前聊过古代婚姻,过去封建礼法森严,女人丧偶改嫁很难批准。这女的也明白这个道理,找了个有名的讼师帮忙。


专业人士就是不一样,考虑事儿的角度很刁钻,写了16个字的状子“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意思是:这女的十九岁,丈夫死了,也没孩子,公公正值壮年,小叔子们都是单身。言外之意就是,如果让这女的接着在家里住,肯定会发生乱伦的事儿,跟乱伦比,改嫁就不叫什么事儿了


果不其然,县太爷一看状子,当时就同意让女人改嫁了。


古代告状虽然没有明确流程,但毕竟还是有一套方式方法,跟今天区别很大。就拿清朝来说。首先,衙门不是每天都受理案件,只在特定日期受理,比如说逢三逢五这种日子,衙门才接受民间诉讼。而且不是当事人来了就能立案,需要拿号,这种做法叫“放告”。


◇ 击鼓鸣冤这个桥段,出镜率最高的还是在古装电视剧里


跟印象中区别最大的是,老百姓告状不会击鼓鸣冤,只能把状书交给衙门门房,统一把诉状交给刑名师爷。关于衙门里的师爷,之前有过一篇文章介绍,今天不再赘述(详情参见:大清帝国为何遍地“师爷”? | 循迹晓讲)。


衙门的大老爷基本不会亲自审,只有重大案件才会报到他那里。就算这样,大老爷也只是象征性的问两句,具体结果刑名师爷已经有了定夺。大老爷当官前学的是四书五经,没学过断案。刑名师爷先把状书看一遍,觉得可以私了的就打回当事人自行解决,或者交给地方宗族自己解决。


个别案子,比如说原告来告了好几次,或者宗族处理不了了,刑名师爷才把人叫到衙门里,自己问问情况。


而且衙门审案,几乎不在大堂,甚至能进衙门审就很不错。有时候,甚至当街审案。中国老百姓长期以来对打官司有抵触,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当街审案也是一种降低案件数量的好方式


◇ 晚清时期的衙门审案


光是立案就这么费劲了,大多数老百姓看到这就放弃了。这还不算完,真要是立了案,麻烦的事儿更多。


过去办案特别逗,比如说这案子受理了,那跟这案子有关的所有人,甭管你是原告、被告、证人、目击者,一律叫到衙门关起来。为的是办案方便,随时想起什么随时问了。方便了官老爷,那可苦了老百姓了,大牢这种地儿,环境脏乱差不说,看押差人可不管你是谁,没钱那就给你穿小鞋。给你戴重枷,锁在尿桶边上都是家常便饭。


万一赶上杀人这种大事儿,那更热闹了。只要是衙门认为跟案子有关的地方,像是案发地或者发现死者的地方,衙门一律封锁。这里就有猫腻了,比如说村里张三在家被杀了,衙门来现场一看,明明封锁张三家就行,不行,得把半个村都给你封了,原来住户赶出去。什么时候抓到凶手,什么时候解封。至于被赶出去的人是死是活,那根官老爷就没关系了。


不光办案过程特别黑,案子怎么结的,完全在刑名师爷和县太爷怎么想的。


就拿《大清律》来说,这么一条: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可真找着盗墓贼,见没见着尸可就是官老爷说了算了。花了钱的,就算你见着尸体,那也就是个三年徒刑。没花钱,就算你是放风的,那死刑也跑不了了。


中国传统社会,打官司这么黑暗,那老百姓真有冤屈也搞个上访行不行?行,但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究其原因,在于上访成本太高


◇ 有命告状,无命伸冤


当年有严格的规定,老百姓越级上告,甭管你是不是冤枉,先打30板子。到京城告状就更狠了,一般到北京了,就直接找皇帝告状了,叫告御状。皇帝哪是你说见就见的,就算皇上出宫,身边还有御林军呢。你拦街告状,御林军直接说你有意造反,当街就打死了。


就算这样,历史上也有上访成功的。


比如说明朝正德年间,河北沧州肃宁县,有一家人把儿媳妇杀了,死者家属就把那家人告了。没想到,杀人那家串通各级官员,生把这事儿拧过来。说死者和亲哥哥通奸,东窗事发之后自杀的。这明摆着是串通一气,诬陷的说法。奈何各级官员都被收买了,没人理会。这家人真急了,直接进北京,准备告御状。


来了北京,得知皇帝要出宫祭天,这家人准备拦街告状。要说他们运气真好,那天陪正德出宫的大太监刘瑾心情不错,看见他们告御状,居然没发脾气,还帮着他们翻了案,杀人那家杀了,各级官员也都处置了。这家人运气太好了,祖坟都冒青烟了。这要赶上刘瑾心情不好,这家人肯定死无葬身之地。


 影视剧中的刘瑾形象


这个案子在当年非常轰动,可能是因为刘瑾难得干点儿好事儿。于是在民间,流传着有不少传统曲目或者口耳相传的故事。像是河北梆子、北京大鼓书,乃至后来的京剧,都有这个故事。


近几年最著名的,要数传统单口相声《蒸骨三验》。所谓蒸骨,是古代仵作的一种验尸手段。三验,是说这个案子中间发生过三次反转,开了三次庭,验了三次尸。如果各位有兴趣,可以上网听一下,郭德纲老师的版本比较清晰。

蒸骨三验03沐青柠 - 郭德纲单口相声

说到这,我自己打个广告。前阵子我上线了个节目《奸臣传》里面有两集,讲了刘瑾这个奸臣的故事。不过民间艺人还是很公证的,虽然刘瑾是个奸臣,但在《蒸骨三验》这个作品中,刘瑾画红脸,表示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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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告状说到这差不多了,中国传统社会官场黑暗,告状这事儿压根没想过要方便老百姓,所有步骤都为了方便官府,给他们自己省事。也难怪过去有这么句话:衙门口冲南开,有理没钱你别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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