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海《中国古代立法模式演进史:两汉至宋》出版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20-6
页数:202
定价:48.00元
装帧:平装
ISBN:9787305230189
作者简介:
张春海,1970年生,河北省怀安县人,198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后,分配到江苏连云港市从事外贸工作,期间赴韩国木浦市学习两年。之后,分别考入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及北京大学历史系,分获文学硕士、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2—2013年赴日本京都大学访学一年。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制史、隋唐史及中韩关系史,已在各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 社科基金两项。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论述了两汉至宋立法模式的变迁过程,“个人立法模式”为这一过程的出发点。随着文明的进展、知识的普及,华夏立法文明在魏晋时期有了重大进展,群体性立法模式出现,但“五胡乱华”的文明浩劫使这一法制文明的演进出现了重大曲折。随着 的重新一统,隋文帝实行汉化与儒化政策,进行 、社会与文化层面的 整合,群体性立法再次成为主流。太宗君臣承炀帝开创的“南朝化”趋势,发起了 为深入的“再华夏化”运动,法律的长期性调整功能凸显。高宗时期,王朝进入全面守成阶段,双层架构立法模式遂在群体立法模式的基础上出现。安史之乱的爆发,使组织在立法中崛起。宋代立法呈多机构、多样式的特征,组织立法为其主流。宋代在立法上取得了巨大进步,这是我国古代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结果,乃中华法制文明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前言
一、写作缘起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 两汉至北魏立法模式的变迁
一、华夏王朝立法模式的变迁
二、北魏立法模式的变化
三、精英的作用:学术权力、文明传承与立法模式变迁
结语
第二章 整合政策与隋代立法
一、王朝肇建与开皇时期立法模式的采用及变迁
二、文化整合政策的深入推进与大业修律
三、隋代重法而又毁法现象分析
结语
第三章 “仁”与唐初立法
一、武德立法与“仁”之精神的缺失
二、贞观修律与“仁”在其中的地位
三、守法局面与“仁”的关系
结语
第四章 唐在“守天下”阶段的双层架构立法
一、重法:高宗时代的政治风气
二、双层立法架构的初现:永徽时期的立法与立法模式
三、双层立法模式的明晰化:永徽以降开元之前的立法与立法模式
四、组织作用的浮现:开元、天宝时期立法模式的调整
结语
第五章 唐后期组织在立法中的崛起
一、中书门下的凸显:肃、代时期立法模式的调整
二、使职立法与刑部地位的提升:德宗对立法模式的探索”
三、组织 型立法模式的演化:宪宗以后的情形
结语
第六章 宋代的“组织立法”模式
一、政府部门立法
二、专职机构立法
三、奉诏立法:皇权在立法中的作用
结语
第七章 结论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