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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研究》第2辑卷首语 | 坚定走刑事法治的中国道路

《刑事法学研究》 中外刑事法学研究 2024-05-01

【版权说明】原文发表于《刑事法学研究》(吴宏耀教授主编,2021年第2辑·总第2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年12月版。限于篇幅,本文已略去注释。


坚定走刑事法治的中国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法治思想被明确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当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风险挑战前所未有的特殊时期,六中全会“两个确立”起到了统一全党思想、加强全党团结的决定性作用,必将推动全党实现空前的政治团结、思想统一、行动有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党和国家对刑事司法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刑事司法的全面深入改革正加速步入了深水区,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法治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契机与重大机遇。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在新时代下,我国法学研究范式正在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深刻转变:从唯“西方法学”马首是瞻转向中国问题,日渐重视中国刑事法治的本体性、自主性的研究。2017年,习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特别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习总书记的上述论述为新时代中国刑事法学研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正在积极走向世界的中国刑事法学,既要放眼人类共同体共同关注的共性问题,又要立足中国国情的现实国情和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得好,党和人民事业就能够不断取得胜利。”要深刻认识到,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模式,也没有世界通用的刑法学理论体系,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把学术文章写在祖国大地上,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构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刑法学理论体系,不断推动中国刑事法治创新发展。与此同时,“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更好结合起来”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为中国特色刑事法学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源泉。这不仅有助于摆脱过度依赖域外刑法学研究的桎梏,更是走出一条中国式刑法学研究道路的关键所在。当下,应当突出刑事法学研究的服务意识与应用价值,为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提供支撑。着力解决困扰司法实践的真问题、新问题,在实践中检验、深化中国特色刑事法治的理论成果。


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的《刑事法学研究》,正是在此重大历史机遇期下顺势成立的,以为中国特色刑事法学研究的一个细微支点。而这正是我们《刑事法学研究》的守望职责,一片追随中国特色刑事法治建设的赤诚之心。2021年夏季,我们顺利出版了首卷《刑事法学研究》,并通过网络平台第一时间进行了文献推介与思想传播,初步收获了一定的学术关注度。在各界同仁的大力支持下,《刑事法学研究》第二卷也如期而至。


不同于首卷以专题研讨为主的编排方式,第二卷主要以方法论为界分,将本卷收录的文章分别划分为“法解释学研究”“实证研究”“立法改革研究”与“部门法哲学研究”四个板块。《刑事法学研究》自创立时即主张,“积极整合刑事法学的一体化研究景象”,正是这一愿景敦促我们向方法转型的方向不断努力。刑事法学的一体化研究,不止是在同一出版物中共同出现不同学科作品的身影;刑事法学的一体化研究,既应当是知识的一体化,也应当是方法的一体化。强调法学研究方法的有序转型,是对我国当下刑事法研究“方法割裂”的有感而发。留心我国研究现状,不难发现,方法的一体化目前是非常匮乏的。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学领域,法解释学尚处于相对幼稚的阶段,在质量与数量上均存在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刑法学领域虽然在解释学层面高度发展,但实证研究目前还很少见,数据搜集与实证分析尚未充分走进刑法学者缜密精致的概念世界,反而在诉讼法学领域,从对具体制度的实证调研、再到对司法体制的抽丝剥茧,渐次成为一种主流范式。由此观之,推进刑事一体化研究的倡议,莫不如先从方法论的相互吸收、借鉴开始。我们深知,这一愿景的实现需要锲而不舍地耕耘;我们期待,在《刑事法学研究》的陆续出版中,刑诉法解释学的作品渐有一席之地,刑法问题的实证探索也能够涌现。倘若果有所进步,当属幸事。


具体而言,本辑共收录了21篇学术作品。在“法解释学研究”栏目中,本辑收录了四篇文章。曹波、李沁尧所撰写的《人工繁育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法可保护性之否定研究——兼评“深圳鹦鹉案”》一文,由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鹦鹉案”为着眼点,主张立足于生态学的人类中心法益说,采取实质解释论,否定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属于刑法中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孔忠愿所著《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法修改的教义学反思——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一文,首先论证“乙类甲控”的新冠肺炎无法归入“甲类传染病”的文义范畴,进而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深入反思了刑事政策、刑事司法与刑事立法三者间的关系。袁桂强《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与主体身份的突破》一文以保险行业的专业分工为背景,结合身份犯与共犯的相关理论,专门讨论了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认定与共犯认定。刘颖恺通过《危险现实化说:源流、构造与批判》一文,系统梳理了日本刑法学界在因果关系认定上的理论变迁,对于危险现实化说进行了正本清源的考察。以上四篇文章,既有对司法个案的深沉关切,亦有对立法修改的教义反思,同时也有某一教义学理论的深入考察。遗憾的是,本辑均为刑法教义学作品,期待见到更多来自诉讼法学科的研究。


在“实证研究”栏目中,本辑收录了六篇文章。施鹏鹏、陈薇因撰写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状况研究——基于典型个案的考察》,对各省、直辖市上报给最高法刑三厅的35个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非法证据排除案例进行整理,客观展现了规则适用状况,以验证近年来立法完善方向的正确性和理论界批评的合理性。赵一鸣《套路贷犯罪的样态检视与治理路径考量——基于浙江省687起案件的调研》一文,通过浙江省687起套路贷犯罪的样本分析及1085名被害人的实证调研,深入剖析了目前司法机关在套路贷案件治理中的诸多困境,进而提出我国套路贷犯罪刑罚治理体系的若干完善建议。闫龙飞撰写了《营商环境刑事司法保障的实践与改革——基于T市633起民营企业家犯罪的实证分析》,通过对T市633份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例的样本分析,对相关犯罪的羁押情况、审理时长、量刑结果、上诉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并对民营企业家的刑事保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张萌《遗弃致人死亡定罪实证研究》一文以2001年-2020年遗弃致人死亡判决书为样本,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后发现,遗弃地点为隐蔽、偏僻处和行为人主观上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定罪具有显著影响;在不真正不作为犯理论上,实务中遗弃致死案件定性与支配理论中的“排他支配设定说”与相契合,“分则具体确定说”具有部分契合度。刘毅、周逸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检察建议效能优化的思考——基于J省J市检察建议样本数据的分析》,以J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制发的检察建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描述了检察建议工作的质效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制度、提升建议效果提供了参考。石魏、肖圣雷在《审视与构建:黑恶势力涉案财产处置之实证分析及制度建设》一文中研判了324份涉黑恶势力的涉案财产裁判,剖析涉案财物处置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并就涉案财产处置提出了针对方案。应当说,以上实证研究均紧紧围绕着我国司法实践的热点问题,充分运用了各种实证研究方法,准确描述了制度运行的现实状况,足以为相关改革的推动提供一定参考。


在“立法改革研究”栏目中,本辑收录了五篇文章。阴建峰、刘雪丹《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改建议》一文,讨论了刑法扩张的边界、刑法立法的模式、刑法典的适时编撰等宏观刑事立法改革问题,同时就分则的修改提出了精辟意见,虽修正案已颁布实施,但其理论观点仍值得关注。孙春雨所撰《重复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制》,对司法实务中光有争议的取保候审期限与次数计算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明确提出“明确取保候审以两次为限,两次累计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立法改革建议。王辉《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社区矫正述评》一文全面介绍了北欧国家在社区制裁措施上的相关成就与数据,为我国完善社区矫正及非刑罚处遇提供了参考。高童非《事实与法律区分下的陪审案件上诉程序改革研究》一文,深入分析了各国上诉审的制度设计及其制约因素,并针对我国七人陪审制改革后的上诉程序应当如何跟进,提出了针对性改革建议。在《日本刑事协商制度述评》一文中,林偶之对日本刑事协商制度的立法始末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与介绍,这对我国协商性司法的今后发展具有重要参考的价值。周颖在《问责惩戒与豁免保障:我国法官司法责任制的完善进路》中,针对法官问责惩戒,结合比较法经验,提出应当坚持问责与保障并重、由审判结果责任走向审判行为责任、豁免符合司法规律的行为等改革主张。


在“部门法哲学研究”栏目,本辑收录了五篇译文。阿尔布莱希特所著《数据、数据库以及安全》由林静翻译完成,专门探讨数据驱动警务的不同范式、立法规制以及其对大众理解公共安全的影响。魏根特所著《自治作为对生命权的刑事保护边界》,由石家慧翻译,该文主张以个人的自治作为对生命的刑法保护之边界。布鲁克斯《论犯罪之“危害”》,由黄云波翻译完成,该文旨在反驳将犯罪危害理解为道德谴责的报应主义及沟通报应主义的观点。费拉乔利的演说稿《切萨雷·贝卡利亚思潮——纪念〈论犯罪与刑罚〉出版二百五十周年演说》,由梁彦、贾紫涵翻译。该文梳理了贝卡利亚思想的三个重要方面,即对刑法的重新建构、蕴藏的立宪观,以及依据的价值论原理。本克所著《尼采的刑罚论》一文,由刘赫翻译,该文介绍了尼采五个方面的刑罚思想,包括刑罚起源理论、罪责理论的起源、刑罚的目的、刑罚裁量理论,以及处罚的废除。上述五篇译文均立足于刑事法哲学的抽象思辨,富有思想性,为解答具体的部门法问题提供了“源头活水”。


《刑事法学研究》编辑部

2021年12月25日


公众号技术编辑:梁彦 樊仪 郭泽宇


中外刑事法学研究特别鸣谢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作为国内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尚权始终致力探索刑事业务的专业化、品牌化,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与实务积淀,享有业内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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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刊投稿邮箱:xingshifaxueyanjiu@163.com

刑事法学研究

(辑刊)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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