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导读】《互联网法治》2021年第2期内容集锦
通过定向约稿和社会约稿,《互联网法治》2021年第2期得到最高院、杭州市两级法院、北京门头沟检察院等法检系统领导专家,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教授学者的大力支持。
【本期特稿】
深化互联网司法建设四个重点问题的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刘峥
摘要: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和交往,信息技术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互联网的发展给历来趋于保守的司法工作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互联网司法亟待发展。如何全面认识互联网司法的“三维结构”、如何完善技术与司法深度融合的发展路径、如何构建互联网案件专门化审判体系、如何强化互联网司法的基础配套建设,是深化互联网司法发展建设过程中需要重点思考的四个问题。互联网司法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法治所需,在推动互联网司法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深刻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注重人才培养和基础配套建设,最终形成互联网司法发展的强大合力。
关键词:互联网司法;三维结构;专门化审判体系;基础配套
关于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竞争关系”的思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邓兴广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助理 吴静怡
摘要:传统观点认为,原、被告存在竞争关系应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的要件。但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络跨行业竞争的加剧,司法实践中发展出对竞争关系的各种解释,学术理论中的主流观点也存在一定分歧。在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中,应结合法律条款、立法目的、规制对象、行业特征等方面综合考量,竞争关系不应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但可作为判断原告是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受损失以及损失程度的考量因素。
关键词:竞争关系;网络跨行业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
——以网络洗钱行为的司法认定为视角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庶明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朱 恺
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对于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罪名适用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对该罪的理论梳理与实践探索,论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帮助行为的正犯化,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该罪名的正确适用,从而贯彻刑事打击的立法本意。通过法条解读与竞合处断,提出在罪名竞合时,重法优于轻法,而在刑罚相当时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观点。
关键词:网络洗钱;罪数认定;罪名认定
【互联网司法专栏】
从人机大赛看智慧司法的方向
——兼谈科技整合式法律人才的培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铭
摘要:随着现代科技与传统法学的碰撞交融,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模式,司法文明协同创新需要不断地跨界、转型。当下,司法活动中已开始呈现人工智能融入司法的趋势。然而,人工智能的应用仍然需要以人的价值判断为主导。主动拥抱、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法律行业的深度合作,是法律行业深度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大数据时代的战略之举。未来人才培养也应当打破学科界限,将产、学、研相结合,从价值观塑造的层面培养符合互联网司法发展趋势的人才。
关键词: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人工智能;智慧司法
法官时间的实证研究及其应用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程金华
摘要:法官的时间是政策供给的基础性信息,时间供需的精准测算对于法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法院现代化、管理现代化、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等方面。进行法官时间的实证研究的核心在于厘清法官时间的有限供给与弹性需求下的时间分配问题。研究的方法是通过相对时间测算和绝对时间测算,结合采访方式获取法官实际工作时长的数据并区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分析。对于研究成果的应用包括法院管理现代化、人力资源配置、绩效考核三个维度,强调在法官个案本位之外,强化法院的组织本位,合理制定人员编制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关注不同法官的工作绩效以及不同时间的工作绩效。
关键词:法官时间;有限供给;法院现代化;司法改革
互联网司法与数据产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申卫星
摘要:数据权属及其分配规则不清,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最大制度障碍。要正确讨论数据权属问题,首先需要对隐私、信息与数据三个概念进行清晰界定。个人信息与隐私最大的区别在于个人信息强调自我决定权,隐私保护个人安宁不被破坏;而信息与数据的区别在于信息属于内容,数据是存储信息的载体。基于上述差异,应采用相应的保护路径:第一,应当明确个人信息的性质,承认个人信息权,主要强调信息保护的是人格法益,而不是保护个人信息不被破坏,主张以单独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平衡;第二,数据产权的界定是保护数据安全的关键,倡导数据所有权与用益权相区分的二元模式,用户作为数据原发者拥有数据所有权,平台作为数据处理者拥有数据用益权。
关键词:隐私;数据财产权;权利分割;数据用益权;数据所有权
面向整体智治的法治现代化
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教育长、
校(院)务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骆梅英
摘要:随着整体智治理念的深入发展与法治实践的不断革新,传统的行政法理论体系难以跟上公共行政改革的步伐,由此产生行政主体认定困难、行政程序标准僵化、法治产品供给侧不足等问题。对此,以一级政府为中心重塑行政主体理论、以协同高效为理念改革行政程序、以适应新发展格局为目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成为实现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整体智治;行政主体;行政程序;法治现代化
R
【平台经济治理与数据合规】
商业诋毁构成之竞争关系要件探讨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二庭法官 江怡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关于商业诋毁行为的规定中,将竞争关系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于其他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竞争关系要件的弱化,在商业诋毁行为中,该要件往往作为诋毁行为与名誉权侵权的区分标准。但在实际适用思路中,因竞争关系要件含义的变化,造成区分标准与区分结果的彼此论证,该要件的区分意义落空。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经营者作为主体角度的区分,更具实际意义。
关键词:商业诋毁;竞争关系;名誉权;经营者
网络安全视阈下的数据合规:
基本理论、问题审视与中国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 颜新华
摘要:数据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数据活动需要符合规则,《网络安全法》为企业指明数据合规的方向。数据与信息、隐私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需要合理界定使用。数据合规的理论基础在于保护个人基本权利,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强化数据合规管理对于个人、企业、社会、国家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数据合规管理领域出现三大挑战:数据违规收集问题、用户数据泄露问题、数据非法使用问题,对此我们需要提出中国方案,即优化顶层设计,完善数据立法;紧追世界数据合规潮流,汲取他国优秀数据合规经验;实现行政监管与公司治理、行业自治相结合,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合规管理体系。
关键词:数据合规;数据活动;数据合规管理;中国方案;网络安全
【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
跨国电子证据司法协助简易程序构建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张昕喆
摘要:美国CLOUD法案对于电子证据的长臂管辖原则,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国家的网络空间主权产生威胁,对此我国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以回应这一国际竞争形式。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对于跨境电子证据司法协助相应制度予以回避,以期未来摸索出切实、高效、便捷的电子证据司法协助方案予以补充。但这一现实需求不仅是中国打击网络犯罪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世界各国的切身关切。本文立足于这一数据博弈状态的国际环境,尝试提出基于国际条约的电子证据司法协助优化方案,建构出便捷高效的电子证据司法协助简易程序。
关键词:司法协助;数据跨境;管辖权;电子证据
大数据时代恶意注册黑产犯罪侦防对策研究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辛国强
摘要: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犯罪手段呈现出复合式与链条式的特征。特别是疫情期间,在侦查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网络实施。微信荐股、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频发。恶意注册帐号和养号的黑色产业链逐渐显现出来,给社会秩序与人民财产带来了极大挑战。侦查机关应当采取以“信息化侦查”为中心的一系列侦查措施来严厉打击该类新型犯罪。此外,还应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强化侦企合作、加强公民信息的多维保护,依靠多方联动和多方共治在社会各界合力形成遏制互联网黑产犯罪的侦查防控对策。
关键词:恶意注册;新型犯罪;黑灰产治理;信息化侦查;防控对策
网络“套路贷”的刑法规制研究
——以诈骗罪为视角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周斌
摘要:“设定债务型”的网络“套路贷”,由于行为人利用网络实施,如果认为构成诈骗罪,将导致诈骗罪的行为结构细节发生一定的变化。本文以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为架构,分析网络“套路贷”行为在诈骗罪各个环节的认定,并且引入被害人视角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探讨。此外,对网络“套路贷”罪与非罪的界限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以期正确认定网络“套路贷”的罪与非罪行为。
关键词:网络“套路贷”;设定债务;诈骗罪;罪与非罪
本刊持续征文中……
拟采稿件稿费从优
投稿信箱:hlwfzjymsc@163.com
来稿邮件标题格式:
作者姓名+手机号+稿件题目
详情请在公众号中搜索
“征稿启事”
整理:张一航
编辑:徐静赛
审稿:郑聪聪
更多内容
直击“神仙打架”现场!10个互联网法治重点研究课题答辩结果出炉!
专注“互联网法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