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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我院与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同编著《互联网案件审判研究(第一辑)》


书名:互联网案件审判研究(第一辑)

书号:9787519767785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2年6月

编者: 洪学军(主编)、倪德锋(副主编)、侍孝祥(副主编)

编著单位: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

定价:88.00


内容简介


以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代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通过加强互联网与审判工作紧密互动,努力实现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

针对已经经过审理的互联网案件,本书对案件类型、审判原则、审判依据、审判结果进行了全方位深入的研究。内容紧紧围绕近年来互联网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的案件为蓝本,涵盖互联网司法审判的主要领域,包括互联网交易纠纷、互联网服务纠纷、互联网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著作权纠纷和程序类,集中体现网络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挑战。每篇案例分析提炼出核心问题、案情简介、分歧意见、审判观点和理论探索五个部分,以使读者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明晰法院的审判意见、探究理论界的争议观点。


推荐理由


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变革背景下,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和杭州互联网法院历经反复打磨、精心凝练,联合推出“互联网法治系列丛书”,下分《互联网案件审判研究》与《互联网法治论丛》两个类丛。其中,《互联网案件审判研究》辑选互联网审判中的典型案例评析举隅,以案释法、层层深入,助力网络司法发展、夯实互联网法治理论基础。

本书全面展现了互联网法院法官对新案件的事实认定和争议解决的精准把握,通过总结涉互联网案件的审理和审判经验,积极探索涉互联网新类型案件的审判规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互联网法学的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素材,为类案裁判提供了指引和参考,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人类社会的法律秩序历经从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社会法律秩序、以市场为中心的工业社会法律秩序,迈入以网络为中心的信息社会法律秩序。在网络科技催生的全新社会形态下,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作为调节和规范人类社会关系的法律,如何适应和应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挑战,是摆在司法界面前的一道难题。杭州互联网法院贯彻国家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战略,不断创新案件审理模式、重塑崭新司法流程,以司法实践回应层出不穷的新型涉网案件,确立互联网基本行为准则,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的规范化。

本书由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共同编汇撰述而成,主要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的案件为蓝本,涵盖互联网司法审判的主要领域,包括互联网交易纠纷、互联网服务纠纷、互联网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著作权纠纷和程序类,集中体现网络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挑战。每篇案例分析又提炼出核心问题、案情简介、分歧意见、审判观点和理论探索五个部分,便于读者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明晰法院的审判意见、探究理论界的争议观点。这些裁判案例体现了法官对技术变动的敏锐洞察力,融合了法律价值理念,通过个案实践司法正义,展现司法智慧,为互联网法学的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素材,为类案裁判提供指引和参考,为民众守法遵法明晰行为规范。

本书内容紧紧围绕近年来互联网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展现了我国法院在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保护公民权利、促进产业发展的积极司法态度。如认定“平台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消费者因网购遭受损失时,认定两者均为适格被告且需承担连带责任”,既有助于消费者择一主体要求承担责任,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秩序,规范各主体行为;认定网络服务协议中“处罚但不披露依据”条款系无效的格式条款,否定平台利用强势地位使平台内用户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为平台自治权划定明晰的边界,有助于合理规范交易,促进平台经营;认定个人信息需要“分类保护”,区分不可使用、不可交易的数据信息和可使用、可交易的数据信息,从而平衡个人信息上承载的多元利益;认定“短视频是否具有独创性与时长无关”,从而肯定自媒体平台创作模式,促进产业发展;认定“区块链”证据在符合电子证据审查标准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肯定新技术能够作为电子证据的存证手段,有助于司法与技术的实践融合。总结言之,该书案例选择和理论研讨网络互联网时代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既展现出互联网法院法官对新案件的事实认定和争议的精准把握,又体现出法官们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担当。作为一本以案释法、以文说法的案件审判研究,本书对于关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领域的读者而言,是可资借鉴的。

“法者,治之端也。”经过长期努力,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已扎根中国大地,这是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继续前进的新起点。路漫漫其修远兮,站在互联网时代的风口,互联网案件为司法实践提出了新要求,中国法治面临的问题将呼唤更深层次的思考。值本书付梓和《民法典》颁行之际,期待杭州互联网法院和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继续在探索新型司法规律、涉网案件诉讼规则、行为规则指引等研究上再接再厉,不断为群众提供便捷、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中国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是为序。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   洪学军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编 互联网交易纠纷

第一章 平台内实际经营者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第二章 产品质量纠纷中违约与侵权责任的区分

第三章 食品生产经营者惩罚性赔偿的理解和适用

第四章 “海外代购”背后真实法律关系判断

第五章 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的信赖利益如何把握

第二编 互联网服务纠纷

第六章 网络平台纠纷调处的自治与法治

第七章 网络游戏运营商处罚玩家恶意游戏行为的效力

第八章 网络服务协议“处罚但不披露依据”条款的效力

第九章 通知删除规则下“必要措施”的合理范围

第十章 网店售假致平台经营者损失的法律责任性质判断

第十一章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披露义务的界定

第三编 互联网人格权纠纷

第十二章 个人信息的分类保护

第十三章 公开信息的利用与个人隐私保护

第十四章 网络信息转载者注意义务的范围

第四编 互联网著作权纠纷

第十五章 网络著作权纠纷中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第十六章 网络图片侵权的判赔标准

第十七章 未经许可制作“有声读物”的侵权判断

第十八章 单期综艺节目的作品属性判断

第十九章 影视剧截图的作品属性判断

第二十章 短视频的作品属性判断

第五编 程序类

第二十一章 诉前明确约定的电子送达地址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的认定

第二十三章 “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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