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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文件发布!再不放开落户就晚了
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督促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
以此为标准,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是超大城市,500万-1000万之间的属于特大城市,300万-500万的属于I型大城市,100万-300万之间属于II型大城市,低于100万的则属于中小城市。
1、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2、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3、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
文章已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