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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再发力

法治辽宁
2024-10-24

近日,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召开推进会议,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研究有关工作思路及措施,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省公安厅交管局先后开展各类清查检查行动100余次;开展联合打击统一行动47次,查处非法中介扰民38次、非法中介31人;配备免费导办人员187人,为办事群众开展免费导办服务;成立交警执法监管中心,对7大类业务进行大数据监管预警,对1家检验机构暂停采信检验报告,对19家检验机构、28家查验业务网点进行通报整改,对2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暂停办理业务。制定修订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拘留裁量标准等4个工作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实施现场查处货车轻微违法五不罚;解除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的进城限制,24小时允许通行;探索扩大首违警告和轻微免罚清单,深入改进执法方式。

省交通运输厅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大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情形,依法给予相应从轻、减轻、免予处罚处理。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围绕105项包容免罚事项,共计实施包容免罚案件320件,在执法中以教育指导为先,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注重提前“预防”,寓执法于服务,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针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重点投诉举报问题,不断加强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建立重点案件督办机制,实行“一对一”跟踪督办,强化基层执法部门责任意识,确保处理回复率100%,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进一步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先后制定出台道路运输、地方水上安全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分别规范自由裁量权123项和80项,有效解决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同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签署“廉政协议”,会同省司法厅对全系统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



会议明确了下步重点任务。



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专项整治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问题底数,完善工作台账,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出“病根”,务求拿出硬招和实招,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
要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强化典型曝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全面提升我省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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