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基督徒的为人 | 5.1性德
第3章 基督徒的为人
4.3道德与精神分析
现在应该讲一讲基督教对性欲的看法。基督信仰为性立了一个道德标准,称之为贞洁,属於德行。基督教的贞洁,其规与世俗所说的不同。世俗的标准因人所处的社会不同,标准也异,例如身体可露出多少的规定;谈到性的时候,所用的言词有哪些禁忌也各有不同。这些社会规因时因地而变,但基督教有关贞洁的规,适用於各时代的基督徒,且适用於两性。
太平洋小岛上的女郎穿的衣服很少,几同裸露;而英国保守的女性几乎整个身体都裹在衣服里。从当地一般社会规来看,都属正派端庄,而且从她们的服饰外表来看,也许同样贞洁(或者同样不贞洁)。莎士比亚时代贞洁的妇女说话用的词句,到十九世纪时,很可能只有社会完全瞧不起的女人才用。一个女人假若破坏她自己的时代和地域遵守的规矩,蓄意在情欲上放纵自己,招惹他人,她才算是不贞;但若是出诸无心或无知,则只能算不懂规矩。她的破坏若出诸蓄意,目的在惹人注意,或者让人难堪,也不能视为不贞,只能说是可憎恶。因为她为了图一时之快,损及他人。我不认为光是把行为规订得很严便可以保贞洁。到了我的时代,从前那些规矩已经大大简化,放宽,应属好事;但也有不方便处,因为人年龄不同,性格各异,很难接受同一行为尺度;而我们也不知道应遵守到什么程度。由於灰色地带的存在,我觉得老一代或者旧派的人,见到年轻一辈或新派人士行为有失检点(照旧标准),便认为他们腐败;同样,年轻人也不可以因为老一辈的人难於适应新规矩,便说他们顽固,扮正经。若大家都处处为他人设身处地想,这些问题大都可以消解於无形。
贞洁是基督教的诸德行中最不受欢迎的一件。但圣经对此规定得相当严格:“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人若结婚,便须对终身伴侣百分之百忠实。我们人在本性上似乎很难做到,若非基督教的教训有问题,便是我们的性欲本能已被误用,逸出了轨道。从基督徒的立场来说,今天的确是人欲横流,逸出了轨道。
我想还有若干其他原因。人之有性欲'是要繁衍,就像饮食是为了维持生命一样。我们若想吃的时候便吃,尽量吃个饱,不免会吃得太多。一个人可以吃两个人的量,但总吃不到十个人的量。我们的胃口好过生理上的需求,跨越了为生存而吃的目的,但还不至於过份得太多。可是,一个身体健康的年轻人,顺着性欲的冲动毫不知节制,要是每来一次就生一个孩子,那么,十年之内,所生子女已够装满一座村庄。这便是纵欲,远远跨越了性的本来的生理目的,十分荒唐、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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