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七件与环保有关的地方法规修改!改了啥?不点开瞧瞧?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七件与环保直接相关,让我们仔细对比一下哪些条款作出了修改:
一、《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三、《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四、《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五、《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六、《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七、《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往期精彩回顾
两会直通车|治气治土防水污染 来听江苏代表们的“妙计良策”
帮你读懂《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
环境守护者日志|让我们一起倾听环保绿色声音(二)
两会直通车|全体环保人注意了!这项工作被列入2018年三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