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七件与环保有关的地方法规修改!改了啥?不点开瞧瞧?

2018-04-04 江苏环保 江苏环保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七件与环保直接相关,让我们仔细对比一下哪些条款作出了修改:


一、《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三、《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四、《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五、《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六、《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如下


往期精彩回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