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早退路上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直以来,劳动法都是以维护员工利益为基准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员工意外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所有的上下班途中的意外都能认定为工伤吗?
让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深度了解#工伤认定#
员工早退途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董某提前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董某妻子以工伤为由,向东莞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东莞社保局以董某早退,不属于下班时间,不应认定为工伤等为由,未予认定工伤。董某妻子不服,遂将东莞社保局诉至法院。此案,经过三级法院审理,近日有了最终结果。
广东高院认为,案发当日,规定的下班时间是23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当日22时25分,故董某提前下班时间至少超过35分钟。原审法院在原告未能提供相反证据证实董某提前下班系经过公司批准或已跟同事完成正常交接班的情况下,认定董某提早下班属于擅自离岗行为并无不当。东莞社保局不予认定工伤,一审、二审法院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均无不当。故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团建拓展受伤,算不算工伤?
*图片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州市第三职业学院的办公室里,办公室主任对黄云德等老师通知了需要参加单位组织的拓展训练活动。所有老师对此次活动均无异议,表示可以参加。
拓展当天的营地木桥项目时,在前面老师都安全通过的情况下,黄老师咬牙走了上去,但是由于害怕中途停住,由于突然的停顿木桥晃动不止,黄老师不幸跌落。随后,学校相关负责人为黄老师申报工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处认为,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拓展训练活动,是以增加员工凝聚力,促进单位文化建设为目的。教师在参加该活动中受到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试用期工作手上,算不算工伤
2013年6月20日,原告赵江与被告阿克苏地区宏伟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王利达成口头协议,在该公司承建的温宿县某住宅楼工地从事钢筋工的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
上班第一天赵某不慎砸断手指,在住院治疗期间阿克苏地区宏伟建筑工程公司支付了赵江全部的住院治疗费用。出院后,赵江申请工伤认定,经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认定赵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之后,经阿克苏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0级伤残。
熟读《工伤保险条例》HR朋友们可能知道,在工作时间内因公手上且没有违反道德法律和企业公章制度的意外,基本都会被认定为工伤。建议大家除了按时给员工缴纳工伤险意外,再为员工购买一份雇主责任险,这样不仅保障员工福利,更能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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