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微短剧“备案”过审常见误区全解
作者 | 赵天成
自9月份纳入广电总局监管范畴以来,微短剧项目也开始跟网络剧、网络电影一样,需要经过规划和上线两次备案,方可正常上线。这让不少中小公司和个人创作者,陷入了备案焦虑。
因为对备案流程不熟悉,在微短剧的备案过程中,不乏各种错误理解和操作,从而导致部分微短剧项目备案滞缓甚至返工,有些公司已经影响到了本来制定好的拍摄计划。
12月8日,广电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就“微短剧”的定义、审核标准、审查细节、备案误区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网视互联(ID:wxs360)针对微短剧备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误区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对广电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进行独家解读。
什么是微短剧,广电总局来定义
微短剧,各家平台都有着不同的定义。爱奇艺称之为“剧情短视频”,分为竖短片和横短片两种,两者分账规则大体相同;优酷称为“短剧”,要求时长1-20min/单集,≥12集,整体时长不低于60分钟;而腾讯称为“火锅剧”,要求单集时长1-10分钟,项目总时长≥30分钟。
而广电总局给出的定义是,网络影视剧中单集时长不足10分钟的剧集作品。
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进行申报时,勾选“网络微短剧”,会自动跳出“网络微短剧:单集时长10分钟以内”的提示窗口。
在备案规则的主导下,各大视频平台的微短剧标准,可能也将逐渐向广电规则靠拢,最终趋于一致。
微短剧在实际备案操作中,基本上跟网络电影和网络剧流程一致,同样需要提交故事来源、意向播出平台、集数、制作预算、1500~3000字内容概要、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等。(具体可以参考文章:详解网络影视剧备案中常见的50个问题)
此外,广电总局明确规定,网络微短剧内容审核跟传统时长网络影视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均要由广电行政部门、播出平台、制作机构按照《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严格把关。
同样是“微短剧”,不同的备案方式
在广电总局的备案中,微短剧分为“普通网络微短剧”和“重点网络微短剧”两类,备案方式也各不相同。
按照广电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算重点网络微短剧:
1)播出平台招商主推;2)首页首屏播放;3)优先提供会员观看;4)投资超过100万元。
也就是说,微短剧如果要进行招商,或在视频网站首页推荐,或准备进行付费播出,或投资超过100万,均需要作为“重点微短剧”进行备案。反之,普通网络微短剧不能进行招商、不能首页推荐、不能付费播出、投资金额不能超过100万。
“重点网络微短剧”由制作机构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自主进行备案。经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规划备案号。很显然,总局缩短了审核时间,以照顾微短剧相对较短的创作周期和更灵活的排播需求。
“普通网络微短剧”则由视频播出平台进行备案,视频平台须先对内容进行自审,然后在“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取得上线登记号后方可播出。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第三方微短剧由视频平台备案的并不多见。
因为目前微短剧一般都采用付费或者招商的模式来盈利。“普通网络微短剧”既不进行招商,也不付费播出,投资成本还偏低,这就导致这类作品本身就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平台的评级也一般不会太高,甚至存在被平台拒收的风险。
个人制作上传的微短剧是否需要备案?
在微短剧纳入广电总局监管范围之后,很多人都存在疑惑,个人制作、上传的微短剧是否需要进行备案,如何备案?是否需要注册公司?
其实,“个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网友,一种是影视专业人员及知名公众人物。
网友个人制作、上传的单集时长在3分钟以内的网络微短剧(剧情短视频),由视频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平台自行编号登记播出。
但是,视频平台需要将每月微短剧的播出信息和审核信息汇总形成表格,通过“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上传备案。
也就是说,只要单集时长超过3分钟,或者满足重点微短剧的任意一个条件,就需要由制作机构按照重点网络微短剧来进行报备。
对于影视专业人员、知名公众人物来说,他们个人创作的剧情短视频,也拥有着众多的粉丝和相当的影响力,所以这类微短剧须跟机构制作的微短剧一样,按照前文流程进行申报备案。
当然,广电备案过审只是第一步,各个平台对于微短剧都有各自的准入门槛。所以广电之外,平台对于内容的审核同样需要重视。毕竟,广电过审只是证明微短剧取得了“放映许可证”,而视频平台的定级,才决定着微短剧能不能赚钱(点此阅读:爱奇艺、优酷、腾讯短视频合作流程及分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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