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海市巾山实验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巾山实验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巾山实验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巾山实验小学330人。
二、学区划分
2023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调整方案详见附1、2。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先招收单校划学区范围内的户籍生、优待对象以及有房无户对象。录取完毕后,空余学位再招收多校划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即与临海小学、临师附小共有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
(一)单校划学区范围招生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
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有房无户对象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多校划学区范围招生
单校划学区范围招生录取完毕,空余学位再招收与临海小学、临师附小共有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
共有学区招生,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未被录取的,回原学区学校临海小学、临师附小报名,报名时间是7月7日。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共有学区有住房的。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共有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共有学区有住房的。
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共有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四、报名和录取
1.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对应选择“巾山实验小学(单校划学区)入学”或“巾山实验小学(多校划学区,与临海小学、临师附小共有学区)入学”。
进入报名端口,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流程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及录取时间
(1)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报名对象为“单校划学区范围”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以及“共有学区范围”中第一批、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
(2)录取时间:7月5日
五、随迁子女入学
非临海户籍,在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在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再选择“临海市古城中心校(积分)”进行网上报名。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巾山实验小学与古城街道其它各小学实行一盘棋统筹安排。
7月12日,到古城街道中心校( 地址:泉井洋路6号,即回浦实验小学校内)现场申请,先按积分高低排序,再按《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或营业执照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适龄儿童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6周岁(即2016年9月1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小学6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住房产权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1.巾山实验小学户籍儿童学区划分方案
2.巾山实验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3.巾山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76-85220010
附1
巾山实验小学户籍儿童学区划分方案
1.学区划分范围
(1)单校划学区范围
台州府路以东、巾山东路以南、靖江中路以西、江滨东路以北区域。
(2)多校划学区范围
Δ临师附小、巾山实验小学共有学区:伟星城、江南春晓小区;人民路以东、巾山中路以南、台州府路以西、江滨东路以北区域的原临师附小学区。
Δ临海小学、巾山实验小学共有学区:靖江中路以东、巾山东路以南、花街路以西、临海大道以北区域的原临海小学学区。
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