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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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民办初中学校:培文中学200人、培文阳光实验学校240人、学海中学445人、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295人、西湖双语实验学校200人。民办小学: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85人。二、报名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登录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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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巾山实验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巾山实验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巾山实验小学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巾山实验小学330人。二、学区划分2023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调整方案详见附1、2。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先招收单校划学区范围内的户籍生、优待对象以及有房无户对象。录取完毕后,空余学位再招收多校划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即与临海小学、临师附小共有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一)单校划学区范围招生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有房无户对象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二)多校划学区范围招生单校划学区范围招生录取完毕,空余学位再招收与临海小学、临师附小共有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共有学区招生,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未被录取的,回原学区学校临海小学、临师附小报名,报名时间是7月7日。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共有学区有住房的。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共有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共有学区有住房的。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共有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四、报名和录取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登录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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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哲商小学430人、临海小学(本部)610人、古城小学260人、临师附小170人、回浦实验小学260人、鹿城小学320人。二、学区划分2023年户籍儿童学区划分详见附1、2。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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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台州初级中学480人、临海中学495人、临海五中495人、回浦实验中学650人。二、学区划分2023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调整方案详见附1、2。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户籍生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在上述4所公办初中统筹安排。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有房无户对象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3.第三批次:摇号录取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位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古城各小学和大洋小学就读的非古城、大洋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2.招生办法:若报名总数少于各校招生总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就读学校;若报名总数大于各校招生总数,先电脑随机摇号摇出可就读学生,再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就读学校,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凡是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其学籍将自动注册到被录取学校,学生不得再另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四、报名和录取6月15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登录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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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外国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外国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市外国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市外国语学校650人。二、学区划分2023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调整方案详见附1、2。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先招收单校划学区范围内的户籍生、优待对象以及有房无户对象。录取完毕后,空余学位再招收多校划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即与临海五中、回浦实验中学共有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一)单校划学区范围招生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单校划学区范围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有房无户对象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二)多校划学区范围招生单校划学区范围招生录取完毕,空余学位再招收与临海五中、回浦实验中学共有学区范围的户籍生和有房无户对象。共有学区范围招生,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未被录取的,回原学区学校临海五中、回浦实验中学报名,报名时间是7月11日。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共有学区有住房的。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共有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共有学区有住房的。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共有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共有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共有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四、报名和录取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登录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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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州学院附属中学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台州学院附属中学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台州学院附属中学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计划数台州学院附属中学645人。二、报名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登录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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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一、报名6月15日前,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登录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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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系统6月22日正式上线!

低于普高线分数的考生01登录界面可填报15个中等职业教育志愿,录取结束后,预录取的信息会以短信形式推送到登录验证手机。02信息录入03志愿选择04录取短信通知编辑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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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制定2021年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台州初级中学430人、临海中学450人、回浦实验中学590人、临海五中450人。二、学区划分2021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不变,详见附1、2。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少年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适龄少年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统筹安排对象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的)。适龄少年户籍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迁入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在上述4所公办初中统筹安排。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第一类别(父母有房满三年的)。适龄少年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二类别(父母有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少年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取得的。第三类别(祖辈有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少年,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第四类别(祖辈有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少年,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取得的。3.第三批次:摇号录取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额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古城各小学和大洋小学就读的非古城、大洋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招生办法:若报名总数少于各校招生总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若报名总数大于各校招生总数,先电脑随机派位摇出可就读学生,再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凡是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其学籍将自动注册到被录取学校,学生不得再另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四、报名和录取6月12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7)。先登录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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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制定2021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一、积分入学的实施范围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以下简称“入学”),适用本实施办法。二、报名对象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适用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称父或母)的居住证积分排序入学。(1)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2)2021年5月31日前,其父或母已持有有效的临海市《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3)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在临海市缴纳社保满6个月。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需统筹安排。(1)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未在当年5月31日前申请居住证积分,但已在当地经商务工,且办理营业执照或缴纳社保。(2)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于2021年5月31日后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三、报名时间和办法1.根据市新居民事务中心提供的全市参与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积分排名,6月10日前,市教育局通过临海教育网公布已办理积分入学名单。2.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南》(附件7)。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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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制定2021年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哲商小学260人、临海小学570人、巾山小学80人、古城小学200人、临师附小170人、回浦实验小学260人、鹿城小学200人。二、学区划分2021年户籍儿童学区划分不变,详见附1、2。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少年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1.第一批次:户籍生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统筹安排对象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
2021年5月28日
其他

2021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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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学院附属中学等5所转制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36号)要求,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临海市外国语学校、杜桥实验中学、哲商现代实验小学、巾山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自2021年9月1日起,全部转制为公办学校,所招收的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住宿费。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的精神,结合《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制定2021年台州学院附属中学等5所转制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台州学院附属中学650人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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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海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制定2021年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一、报名6月12日前,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7)。先登录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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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爱玩手机怎么“破” | “疫”路同行, “声”情相伴

有没有发现我们在无意识中却培养了孩子游戏精神?预防网络成瘾,从娃娃抓起。让孩子从小懂得遵守必要的规则,慢慢培养自我管理的能力,自控能力不是天生的,从小过于自由放纵的孩子长大后很难自我约束。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