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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黑粉因伪造证据被判罚10万!经纪公司法务揭秘“网络喷子”现象

庄自修 狐厂娱乐观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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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在审理杨紫名誉权侵害案时,发现被告张某伪造证据,对张某罚款10万元。该事一经公布,迅速登上热搜榜首,不少网友评论“派出所公章也敢伪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为十万元,网络喷子留下了鳄鱼的眼泪”等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近几年依然有人频频以身试法。某经纪公司法务肖雪对搜狐娱乐直言,大概从2017年开始,明星名誉侵权案呈现爆发式增长,未来两年可能还会继续增长。其中,越红的艺人,受侵权程度就越深,而艺人之间争资源、争番位时,常常会引起一个案件的高峰。


肖雪透露,从接手过的侵权案来看,侵权人以18岁到25岁之间的大学生为主,大多经济不佳或生活不如意。让她不能理解的是,有些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以骂人为职业,通过这个牟利。


那哪些艺人更容易受到名誉侵权?为何近几年明星名誉侵权案胜诉率提高?侵权人有哪些共同的特征?以及他们在被告之后有怎样的反应等等,此次肖雪为我们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以下内容根据肖雪口述整理(应受访者要求,肖雪为化名)。


Part 1


明星名誉侵权案现状


明星名誉侵权案呈爆发式增长 

越红的艺人受侵权程度越深


明星名誉侵权案以前也有,但都是零星的案件,大概从2017年开始,经过2018、2019这几年发展,数量从个位数增长到现在的百位数。今年或明年可能还会增长,但从长远来看,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十倍、几十倍的爆发式增长。


之所以这几年爆发式增长,我觉得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有手机终端之后,自媒体快速发展,每个人都可以去网上发声,评论明星。另一方面,跟随效应,当有知名的艺人维权成功之后,更多的艺人团队知道了这个途径,也会愿意通过这个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越红的艺人名誉侵权案数量越多?严格意义上来讲不是这样的,因为不是所有的艺人都会通过诉讼去维权,有的艺人可能觉得网络上的那些声音太多没办法通过打官司去杜绝,所以也有人选择不维权。但总的来说,越红的艺人受侵权的程度是越深的,因为辱骂当红艺人,编造有关他们的假消息,这个人就会得到大量的关注,这是明星自带流量的一个结果。


侵权人身份的锁定

取证时效性问题


针对艺人的侵权人数很大,每天都有,以万为单位,可以用海量来形容,客观上是不可能做到全部通过诉讼来维权的,因此很多艺人团队会根据律师的建议,筛选侵权严重的进行起诉,比如侵权时间很长、侵权非常严重,发表的内容非常离谱,比如这个账号什么都不干,天天就是辱骂诽谤艺人,再比如侵权人粉丝多,影响力大。


打名誉权案最难的是如何锁定侵权人的身份。因为它在网络上体现出来的是一个网络账号,但我诉讼一定是指向某个自然人,即真实生活中的人,解决这个问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身份锁定有难度。


还有就是取证时效性问题,比如说我今天发现了,等过了一两天,他之前发的内容可能已经删掉或者修改了,所以及时取证也是一个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取证时效性问题,现在慢慢已经有一些办法可以解决。


名誉侵权案件属于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的一类案子,工作量非常大,比如我只告了10个人,但我背后可能实际上调查了100个账号做了相关的工作,所以需要经纪公司法务、艺人工作人员配合外面律师作大量的工作。


侵权细节发生变化 

胜诉率大大提高 


相比十几年前,近两年明星名誉侵权案胜诉率大大提高,有人说是因为法律判断的标准发生了变化所导致,但我觉得主要的原因是,侵权的方式发生变化了。


以前是一个以纸媒为主要的舆论时代,现在是一个以自媒体为主的营销时代。纸媒时代,名誉侵权程度相对没有那么深,一方面传统新闻工作者,他可能会写一些似是而非或打擦边球的话,但不会完全凭空捏造一个事实。但自媒体时代不同,没有审核机制,很多自媒体人也不是专业的新闻工作者,所以自媒体时代的侵权会更严重,比如出现严重辱骂的内容、造谣诽谤的情节也会更严重,凭空捏造事实的情况非常多,你明明没有干什么事,他会说你干了。


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每个终端用户都是一个自媒体,注册一个网络账号,就可以发表言论,这个言论它的边界不像以前媒体报道那么严谨客观,它的侵权表现也很容易判断,所以我认为是侵权的形式发生了变化,让名誉侵权案胜诉率变高。


Part 2


侵权人自画像


以18岁到25岁之间的大学生为主 

大多经济不佳或生活不如意


在明星名誉侵权案中,不少侵权人都会有一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直到被起诉了之后,他们才会面对自己违法的事实。


我印象深刻的侵权人有这样三类,一类是由粉丝与粉丝之间的掐架引起,比如我是A艺人的粉丝,我认为B艺人是我偶像的竞争对手,那我就去骂B艺人,B艺人粉丝当然不甘落后,双方互骂,愈演愈烈,这常常会引起一个案件的高峰,因为粉丝互骂,可能会变成两边艺人都会去起诉的结果。


另一类侵权人,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生活有些负面的情绪,然后投射到艺人身上,通过辱骂诽谤艺人来进行发泄,就其发表的内容,侵权人自身不知道也没有思考过是真的还是假的,抱着一种别人这么骂,我也这么骂,你是明星,你活该被骂的心理。

还有一类人是以黑明星为主业的营销号,他们就是靠这个获得流量,从而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至于侵权人的年龄特征,我听其他处理艺人侵权纠纷的律师说,他们遇到过未成年侵权人,最小的还是小学生,但仅就我接触过的案件来说,三十多岁的也有,五十多岁的也有,但主要还是18岁到25岁之间的,其中很多是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不久的年轻人。


此外很多侵权人自诉其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生活上有一些不顺利,比如学生,可能就是学习成绩不是特别好,工作的人可能是经济或者生活上遇到一些困难等,但他们选择通过辱骂明星这样一个方式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出来。


被告之后有人知错就改 

有人拿抑郁症经济困难当挡箭牌


那些被起诉的人,到了法庭表现各异。


有人会很直接地说,我知道这个事情是不对的,我愿意道歉,希望能赔偿得少一点。


有人相反,他会变得更嚣张,说我就是骂你怎么了,然后还会呈现我是弱者我有理的逻辑,比如会陈述说自己得抑郁症,家庭贫困,或上有老下有小、是学生之类跟案件本身没有关系的内容。其观点就是我已经这么惨了,你还来告我,来打击我,太坏了。有的甚至会说如果你不跟我和解,就去媒体曝光艺人欺负弱小,冷血之类,反过来进行威胁。


也有人自始至终觉得自己没错,他觉得我就是不喜欢你这个明星,所以我没有说错,就是骂你,怎么了。


对于很快认错的侵权人,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判断,有些人会把认错当成一种策略,你告他,他就态度软化,等你和解之后,他还会侵权,针对这类人我们不会选择和解。有的人可能年纪比较小,家长也愿意对小孩进行管束,认错态度很诚恳,那艺人一方出于善意可能会接受和解。


对于非常嚣张或知错不改的侵权人,我们的态度很简单,就是以法院的判决为标准。


胜诉之后有人阴阳怪气的道歉 

有人不赔反赚形成产业链


败诉的侵权人,面临的主要惩罚是道歉+经济赔偿。

相比经济赔偿,艺人最主要的诉求是道歉。因为在国内,名誉侵权案的赔偿金额不是很大,一般在2—5万之间。从经济角度来说,它的赔偿额远远不足以弥补艺人实际上受到的损失,因为艺人本身的形象就是他商业价值的一部分,名誉侵权肯定会给他的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另外大量的网络暴力对艺人的精神也会带来伤害,这些损失都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被判道歉和经济赔偿后,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状况。比如有的人并不是真心道歉,在法院的要求下或者有的人被申请强制执行后,他会通过话术包装,写出的道歉内容,在普通人看起来是在道歉,但在粉丝群体看来很明显是一种反讽,通过阴阳怪气的话语名为道歉实为讽刺艺人。


而所谓的“职业黑粉”“营销号”也非常颠覆三观,比如有的自媒体靠辱骂诽谤艺人获得流量再通过流量取得经济收益,并以此为职业,即使艺人把他们告了,他输了赔了钱,但是对他没有丝毫影响,甚至被告这件事情会给他带来更大的流量获得更多关注,他们不仅没有因此受到惩罚,反而获得了更大的利益,像是形成了某种灰色产业链一样。我个人没有办法理解,把违法的事情当成一种职业,尤其是这个群体的人还比较年轻,大多都是那种二十出头的人,我认为是一种不正确的价值观。


对于这类人来说,不管是道歉还是经济赔偿,都不足以让他们引以为戒,反而会让他们从中获利。


Part 3


如何遏制网络暴力?


平台要监管 偶像要引导粉丝


在名誉侵权案件中,法律公正的判决会给公众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但它无法根除网络上的负面情绪,所以想要真正遏制网络暴力,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就平台来说,我觉得平台有放纵的嫌疑,因为它是一个被动的监管,比如网上出现了一些黄色、暴力或骂得特别脏的内容,平台不会主动去处理,只会在被投诉之后才去删除,但这时候可能这些东西已经传播开了,所以平台不能仅凭关键词去屏蔽,而是要起到主动监管的作用。


网络太大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也很快,在海量的网络侵权面前,需要国家、平台、网友还是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比如网信办也曾有过针对娱乐营销号的打击行动,约谈平台等等。


就偶像来说,我个人认可名人需要比普通人更约束自己的言行,多做正能量的事,多出好的作品,因为他们有一个示范的效应,引起青少年的模仿。媒体也应该有更多正面的报道,而不是去炒作艺人的隐私。其实艺人做名誉维权,法院的判决也是会有示范效应的,司法的震慑力会让很多人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界限。


至于饭圈一些引发争议的事件,我个人无法解读,因为这已经不是某个或者某些艺人可以解决的,甚至也不是某些群体的问题。随着娱乐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各种主体交织在其中的经济产业生态了,但是相关的规则不明晰,互联网用户具有隐蔽性,不可避免会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甚至违法的情形,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有待解决。但是我相信随着法治的发展,阳光会更多,黑暗会更少,比如国家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合规方面的立法,网信办也一直持续的大力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平台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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