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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现生活】遇“租霸”勿私了,依法追讨最稳妥

澳門日報 澳門日報 2021-08-03


法现生活

做“包租公” “包租婆”看似轻松,坐着等收钱,但不幸遇上“租霸”都几“头痕”,若私自换锁、入屋,随时惹上刑责。遇“租霸”想收足租金又不必缠上官非,去片有律师“教路”。



很多澳门人都会投资物业,认为是财富增值的其中一个好办法,除了有机会享受楼价升幅,还可以将物业出租,成为“包租公”或“包租婆”。但不时会有业主遇到“租霸”的问题,法律交流协进会副监事长、律师郑德法指出,遇到“租霸”,业主可依法透过法院追讨租客拖欠的租金及赔偿,千万不要私下处理,令自己无端触犯法律。




法院追讨收回物业

郑德法表示,不时都会听到有业主在出租物业后遇到“租霸”,即不按时交租、不联系业主,合约到期后不交还物业的租客。遇到“租霸”时,有业主会因为诉讼程序费时,短期未见成果就心急如焚,甚至听信坊间错误讯息,而作出了可能违法的行为,令自己无端负上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他指出,如果租客没有依时交租,业主依法可透过法院追讨租客拖欠的租金及赔偿,并可以租客拖欠租金为理由向法院申请解除租赁合同。之后,如法院命令租客返还出租单位后,业主便可以在法院职员及警员陪同下,依照法定程序开锁,收回物业。




入屋换锁即堕法网

倘业主私下处理“租霸”问题,随时会负上民事或刑事责任。
然而,倘若业主不采取以上法律途径,误以为业主就有权采取任何行动,包括破坏租客入住时自行更换的门锁、未经租客同意擅自进入单位等,便有可能分别触犯《刑法典》第206条规定的“毁损罪”及第184条规定的“侵犯住所罪”;假如取走租客的财物以抵偿租金,业主还有可能触犯“盗窃罪”。

郑德法呼吁,倘业主不幸遇到“租霸”,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误信坊间谣言,用上述方法私下处理“租霸”问题,否则误堕法网,有理变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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