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台回应“暗访按摩店”播出事故:相关责任人停职
7月28号,四川广播电视台SCTV-4新闻频道播出的一则新闻,因节目中的“离奇”画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是一条记者暗访“按摩店”的新闻。据悉,记者在节目组的安排下,以顾客身份暗访街头提供色情服务的按摩店。为了获取一手新闻资料,记者把整个过程都用针眼摄影机录制下来,而节目播出时,其中的“不当画面”竟未打马赛克,就此引发热议。
这档节目是四川电视台SCTV-4新闻频道周一至周五22点整播出的《特别10点》,节目目前为止已经播出了13年。而该节目记者经常不惧危险,深入新闻事件一线实地探访,对新闻的热忱一直深受当地老百姓的欢迎。
29日晚上8点前后,四川电视台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正式发布道歉信,称编审人员疏忽大意导致节目中播出不当画面,并恳请网友不要再次传播,避免不良影响继续扩散。
此外,在今晨该事件被曝出后,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微博随即停止更新,并关闭了微博评论功能。
这场让人大跌眼镜的播出事故无疑正在拷问广播电视机构的编审流程和专业水平。众所周知,严谨是电视新闻节目的基本标准。此次,在四川台节目播出事故的尴尬之余,政策的压力也不容忽视。
依照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六)点,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节目。
对于此类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行为,条例作出如下规定:
第五十条 针对转播、播放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广播电视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目前,在四川广播电视台的处理规定中,责令相关栏目进行全面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处理,彻底检视、反思发稿流程和审核、播出制度。
这也为各广播电视机构敲响警钟,在电视节目播出前,务必对待播节目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电视节目播出质量;与此同时,节目制作人员、编审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以及政治意识,按照电视节目上载管理制度保证电视节目的安全、高质量播出。
这一点,始终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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