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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监管的法理与进路”讲座成功举办


内幕交易监管法理与进路



2024年3月29日晚,“内幕交易监管的法理与进路”讲座于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B107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新利益法学研究中心主办。

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新利益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梁上上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吕成龙主讲。



梁上上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吕成龙以“我们是否需要规制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规制应当在何种程度上实现制度利益”“如何通过更好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内幕交易规制的目标”三个设问开启内幕交易监管的讨论。

吕成龙副教授演讲


在对证监会内幕交易执法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和全景回顾的基础上,吕成龙从“行动中的法”的视角指出,我国证监会内幕交易执法实践近年来不断取得新成就,但内幕交易监管仍面临人力资源制约、侦测难度大、案件复杂、技术系统风险、基础理论支撑不足等诸多现实挑战。

接着,他从比较法的视角分析了美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与特征及美国内幕交易治理的基本架构,并指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监管与美国的证券内幕交易监管呈现不同的特征,应坚持立足本土,通过提升规则制定能力、调查能力、惩罚能力、信息监察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和证券专业能力六个关键治理变量水平,推动建立一个强大且受约束的证监会。

吕成龙指出,未来证监会不仅可以在中观上提升规则制定能力、调查能力与惩罚能力,还可以在宏观上借助信息技术、证券自律机构等多元市场主体的参与,调动拥有不同治理优势的主体的能动性以完善证券市场治理,实现我国资本市场与证券法治的繁荣昌盛。


讲座现场


随后,梁上上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他指出,吕成龙老师的讲座思路清晰、信息充沛,对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监管面临的挑战、原因与进路的分析具有很高的价值,为当下反思与重构内幕交易监管的框架与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考。他向吕成龙老师表达了感谢。

最后,吕成龙老师与在场的法学院师生开展互动交流,并就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可行性、机构投资者内幕交易的情况、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超级股东地位等相关问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梁上上和吕成龙合影



嘉宾介绍

吕成龙,深圳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美国密歇根大学格劳秀斯研究学者,专注证券法学研究,在《中国法学》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特聘专家。


供稿丨新利益法学研究中心

通讯员丨黄妍

摄影丨张兆函

编辑丨张沫、刘瑶

排版丨杨茜

审核丨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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